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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六章记事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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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律 作者:吴千语

    医律 作者:吴千语

    第三百零六章记事本(二更)

    金子被慕容瑾的话吸引了注意力,抬头望去,琥珀色的眸子里神采跃动,开口道:“哪里?慕容公子快拿给我瞧瞧!”

    “额,金娘子,在下还没有看完呢,等我看完再给你看吧!”慕容瑾将日记本护在怀里,干笑道。

    “敢情你这是看八卦呢?别忘了,让你们帮着看日记的初衷是什么!”金子敛容,一副说教的模样,续道:“你那本,先给我看看!”

    慕容瑾暗自叹了一口气,早知道就忍着,不知道后续潘娘子可还有记载一些劲爆看点,这下,没得看了

    他不情不愿的将看了一半的日记本递给了金子。

    辰逸雪似乎完全没有被刚刚的那一出小插曲打搅到,依然沉静在自己的世界里,认真的看着手中的那一本日记。

    潘娘子的字体非常娟秀,可见她平时对练字是下了功夫的。

    辰逸雪抽了一本潘琇刚搬来桃源县的日记本和近期记录的一本日记本进行了字迹的比较,发现她的进步不是一星半点儿。来桃源县之前,潘琇所记录的,都是一些生活的琐事,有些甚至是无关痛痒的、几乎每天重复的事情,她都极有耐心的一一记录。辰逸雪想,潘琇应该是一个极孤单的人,她没有好朋友可以倾诉,可以分享生活的点点滴滴,所以,才会不厌其烦地用记事的形式,分享自己生活的一切。来桃源县后的日记,潘琇渐渐变得成熟了,她不再单纯琐碎的记事,她开始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她也有向往的东西,也有烦恼的事情,但她的生活,似乎比过去鲜活了不少。

    可从什么时候开始,潘琇伤感的事情比开心的事情多了呢?

    辰逸雪凝神看着日记本,从字里行间,他仿佛看到了一个柔弱少女的挣扎与怯懦。

    “那天,继父他跟母亲说让我去参加选秀,他说凭我的容貌,一定能被选上,到时候光耀门楣,享尽荣华富贵,比嫁给一个穷酸秀才,不知道要强多少倍。母亲说我已经有了婚约,不符合规矩。他笑母亲傻,他说只要母亲点头,他就能让我成功参加遴选。我不愿意,我是一个怯懦的人,从小到大,我都在世俗礼教的束缚下成长,悔婚即是背信弃义,况且阿南对我极好,换了别人,是否也会将我放在心尖上,我不确定,或者,我根本就没有冒险精神”

    “因为我硬气的拒绝,继父很生气,他责怪母亲,说对我太过骄纵了。母亲因为这个事情,似乎跟他闹了矛盾。他拂袖出去了,傍晚才一身酒气的回府。不过回来后,他心情不错,跟母亲说他明天要将府上打理整洁,他的学生要来拜访。

    第二天,他的学生们是来拜访了,只是很可笑,我在他身上并没有看到一个老师该端的架子和尊荣。或许他骨子里就是个奴颜屈膝的人,虚伪得让人唾弃”

    “我不知道究竟是故意还是偶然,我竟会在后花园遇到了他的那些学生。那一道道猎艳般的目光照射在我身上,让我感到非常的不自在,我抗拒这样的偶然,也抗拒这样的目光。

    自从那日偶遇后,他的学生来得勤了,他们总会送一些女儿家的玩意给我,不知道是我自己太敏感了还是怎样,我总感觉不踏实。好多个晚上,我都睡不着觉,梦里,阿南似乎离我越来越远了,我好害怕

    几经挣扎,我终于鼓起了勇气,厚着脸皮跟母亲说,阿南已经考上了秀才,我想嫁给他,一辈子跟在一起。母亲似乎看出继父的心思,她帮我做了主,约了阿南的母亲出来,商议我们的婚事,那天,我真的好开心

    我们的婚事终于定下日期了,我想,一切终将尘埃落定了。

    我和母亲开始采买大婚要用的喜被和丝绸,我一次又一次的在脑中勾勒着我和阿南幸福美满的未来。或许,生活不一定舒逸,或许穿戴不如现在光鲜,但没关系,我知道阿南会为了我努力、奋发向上,我相信他!

    那日,我在一个绸缎庄里,碰巧遇到了继父的得意门生。我不喜欢他,不喜欢他的靠近,不喜欢他玩世不恭和一切尽在掌握中无所不能的傲慢。他的殷勤让我觉得无所适从,我觉得他的虚伪都掩在意味深长的笑容底下,让我慌乱。

    我想见阿南了,我想豁出去,抛下女子该有荣辱和矜持”

    辰逸雪翻完了最后一页,日记写到了这里断了。

    他抬眸,看到软榻的一侧,金子捧着日记本,眼眶红红的。

    辰逸雪顺手端起了一杯茶,送到嘴边轻抿了一口。眸光一转,对面,野天和慕容瑾机械性地翻着日记本,看他们的模样,就知道没有什么发现。

    本来查找潘琇的日记,就是想要查找那个造成她怀孕甚至谋杀她的凶手,之前的那些日记,不过是为了对照潘琇性情和心理上的变化。像她那般敏感又内敛的女子,生活一般比较简单,几乎每天都是在机械地重复昨天的生活,固定时间学茶道,固定时间读书,固定的时间练习女红,固定的时间习字,基本上都是排得满满的,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倒是潘琇近几月的日记,提供了非常重要的线索。

    辰逸雪一开始就觉得潘亦文有问题,潘琇所有的焦躁情绪和内心压力,都来源于这个继父。他想利用潘琇振兴潘家,所以,就拿她的亲事做文章,在选秀不成功之后,又制造机会,让潘琇与自己的得意门生偶遇,企图破坏潘琇与江浩南的亲事。

    从潘琇最后写给江浩南的那封信分析,不难看出,潘琇没有成功将自己‘豁’出去。江浩南是个读书人,礼义廉耻这些教条根深蒂固地植入了他的心底,反倒是潘琇比较主动,刚刚慕容瑾说了,江浩南很怂,潘琇都闭上眼睛了,他还不敢吻下去,是潘琇主动献上了初吻。

    所以,那个夺去潘琇童贞的人,应该就是潘琇口中那个令她讨厌和慌乱的人。而这个人是潘亦文的学生,这就解释了为何深居简出的潘琇会未婚先孕,因为潘亦文与人方便了rs

    第三百零六章记事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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