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节 主人是一个女孩子
重生事务所 作者:子伽
重生事务所 作者:子伽
第三十节 主人是一个女孩子
男人因为什么才不会娶自己心仪的女人呢?
答案千千万,可是到了孙婆婆这儿,就只有那条金科玉律杵在那儿了:
只要不是完璧了,哪个男人愿意要个小破鞋啊。
要是乌攸知道了孙婆婆的心思,她肯定会为自己这次敲山震虎震出来的结果而瞠目结舌。
她一直以为,楼璞凡、白玉及和宋箭,才是这个次元中的不正常人类中心的镇店之宝,没想到这个上辈子早早地被自己打发了出去的孙婆婆也不遑多让,简直是要迫不及待地展示她的无耻程度嘛。
孙婆婆果然是说干就干,在楼璞凡带着乌攸购物回来的第二天,也就是乌攸生日的前天晚上,孙婆婆有了动作。
自然,这样的勾当一个人是干不来的,毕竟孙婆婆没办法自己亲自上阵撸袖子对乌攸做些什么惨绝人寰的事儿,所以,孙婆婆找上了那天晚上和自己强强联手的希腊风美男,那个叫做松子仁的男人,要和他一起干一票大的。
孙婆婆因为和松子仁有过合作,就趁着松子仁某天溜来后院想和周约来一场花前月下的约会时,悄悄拦住了他,系统地讲述了一下自己的计划,为了让计划不外泄,能给周约一个惊喜,孙婆婆还神神秘秘地提醒松子仁,不需要把这件事告诉周约,神不知鬼不觉的,就当这是一场意外,等事后再告诉她。
松子仁对这个计划没有表现出太大的异议,毕竟按照孙婆婆的说法,这是为周约好嘛,而且在他的思维里,周约迟早是要跟他走的,如果在这之前,麦大正又纳了个妾,那就意味着又将多了一个人瓜分麦大正的财产,松子仁粗略地算了算账。觉得不值,这样一来,孙婆婆的计划就显得必要得多了。
当然,孙婆婆和松子仁。也算是同一物种的猪队友,还挺能聊到一块儿去的,刚接上头,就一拍即合,打得火热的程度不亚于两堆*,要不是他们俩年龄差距太大,冲他们这默契度和智商匹配度,真是一对神仙眷侣呢。
事前,乌攸听佐罗说起那个看上去很帅的希腊风小帅哥居然叫松子仁,当时就笑得花枝乱颤。觉得他爹娘肯定是个吃货,才给他起了这样的名字。
事后,乌攸再回想起这个名字,就不得不感叹,松子仁的爹娘真的是有先见之明啊。给孩子起名字的本事真是一等一的,寓意着这孩子的脑子将来绝对不会超过松子仁儿大,这概括能力,绝了。
这俩人的愚蠢之处在于,第一,他们根本不知道周约的计划,她只是在润物细无声地贬低乌攸的身价罢了。不想让她太过张扬,还没打算大动她,但假如孙婆婆和松子仁的计划实施成功了,那乌攸的身价就是打着滚儿地跌到了谷底去,别说麦大正,楼璞凡估计都不会要她了。那还怎么趁机把股份契约书想办法诈到手?
第二,他们居然没有详细地制定行动计划,而是单蠢地认为,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吧。
松子仁对于这件事倒是没有什么心理压力和负担。原因也很简单,这是个看脸的社会。
上次周约属意他和孙婆婆一起去乌攸的房里寻股份契约书,无意间扫了一眼乌攸的脸,就觉得,自己身为男人,只是来找点儿东西,而不做点儿别的什么,是不是太不汉子了。
要不是上次被那张莫名其妙的纸条给吓着了,松子仁还真想在那儿逗留一会儿,多看看佳人的容颜。
他是如此心猿意马,以至于在回到周约身边后,也没好意思说自己是被一张用辞诡异的纸条给吓回来的,只胡乱地称没找到周约想要的东西,并对周约承诺,等到找到机会,他一定会二探乌攸的闺房的。
现在这么快就来了第二次机会,而且不是去偷东西,而是去采花的,这简直是刚想打瞌睡,老天爷就派天使送来了个枕头。
从松子仁上次来监视的时候那个非常不专业的姿势,乌攸就能轻松判断出他的智商估计也只能在六十到八十之间浮动徘徊了,而孙婆婆虽然有些单线思维,但也能意识到,这货八成是个不靠谱的。
按照孙婆婆的设想,松子仁不需要做出什么实质性的举动,孙婆婆会给他留个门缝,进去房间后,只要叫乌攸发现他,叫她嚷嚷起来,他再上去把乌攸打晕,把她的衣裳扯破,再把床单弄乱,时间就差不多了。到那时候,就算人家破门而入,看到乌攸衣裳残破、凌乱地倒在床上,自然会脑补出来接下来的剧情,所以实际上松子仁就不需要操作了,省得动作太慢被人发现,而且孙婆婆如果将来要拿这件事做投靠周夫人的投名状,总不能洋洋得意地说我叫你家男人去睡了别人家女人吧。
孙婆婆和松子仁是在茅厕里商量这件事的,在这种口味重的地方商量重口味的事情,也蛮搭调的。
看着这俩人一拍即合,约定在后半夜丑时、府里人都睡下了的时候,再在茅厕里碰一回头,之后就干活,趴在茅厕门口监视的佐罗表示很忧愁。
这要怎么搞啊?
是回去跟主人说,还是去告诉林主人?
他们这计划也定得太快了吧,难道不需要酝酿酝酿?或者他们就是说着玩玩儿?
佐罗是个实诚的孩子,至少他认为自己是个实诚的孩子,所以他不大能理解为什么一套如此重要的计划他们在茅厕里说说然后就付诸实施了,这特么简直是草率中的战斗机啊,他们应该只是在开玩笑而已吧?一定是在开玩笑吧?
但是佐罗在几番踌躇之后,还是决定去告诉林回今。
孙婆婆和松子仁接上头的时候是在亥时,具体时间算起来是现在的十点左右,而他们再碰头的时间是一点,两个小时,还是去找林主人更直接一点儿,要不然,即使告诉了主人,主人一个女孩子……
主人一个女孩子……
一个女孩子……
呃……女孩子……
……要不还是先去找主人吧?
怎么感觉主人和林主人比更适合处理这种事儿呢?
佐罗正在犯难中,就看见葫芦娃从走廊那一头飘了过来,垂头丧气的样子很是引人注目,佐罗出于革命阶级友谊的关怀,又惦记着要把这事儿通知给林回今,便飘了过去,问:
“葫芦娃,怎么了?林主人要你出来办什么事儿?”
乌攸如果在场,又能听到他们俩人的对话,肯定会对林回今升起无限的敬仰之情。
你真是个人才啊林回今,听着这两个人说话我真的产生了微妙的串戏的感觉啊,就像是重新看到了国产盗版漫画厂里头出产的《葫芦娃大战变形金刚》这类漫画作品啊!
葫芦娃看到佐罗,很沮丧地说:
“佐罗,老板娘那儿还要人么?我想去她那儿。”
佐罗噎了一下:
“老板娘?”
葫芦娃可没心思解释林回今一天三顿儿地要他们改换他们对自己的称呼,主人啊,门主啊,掌门人啊,后来索性让他们叫自己老板,而乌攸就自然而然地升级为了“老板娘”,但这一过程太过曲折,要讲述起来也很花时间,所以葫芦娃只捡着重点吐槽:
“老板让我们去寻摸一个叫宋箭的人,可这天大地大的我们到哪儿去找这个人啊,这不是逼着我们抟土造人么?”
佐罗听着就觉得新鲜,便问:
“找人?那人是干什么的?”
葫芦娃扶着额:
“走江湖的。”
佐罗一挑眉:
“卖艺的还是算卦的?”
葫芦娃奇怪地瞟了一眼佐罗:
“据说是个少侠。”
佐罗没意识到葫芦娃看着自己的奇怪神情,接着问:
“那找到他干嘛?”
葫芦娃耸耸肩:
“据说是要在老板娘生日的时候,把他插满蜡烛绑起来送到老板娘房里,还要在他的……那里,绑一只最大的蜡烛,然后……”
林回今自从冒出要把白玉及送给乌攸做生日礼物的念头后,就如同吃了炫迈一样,根本停不下来,总觉得送物什么的都太土气,送个人才是最高端大气上档次的。
那送谁呢?
送自己的话,未免有点儿太肉麻了,林回今很怕乌攸一拆开礼品盒,看见是自己,就把盒子又封上打个死结拖出去喂狗。
还是送别人比较保险,乌攸喜欢呢,那当然就喜欢了,如果不喜欢,倒霉的也不是自己对不对?
佐罗听了葫芦娃的含糊其辞,不假思索地便接道:
“……然后就让那人变成燃烧的火鸟对不对?”
这下子葫芦娃看着佐罗的眼神更加诡异了,但想说的话含在嘴里转了好几圈,终究是没有说出来:
这佐罗原来是多老实的娃啊,才跟着老板娘这么几天居然就被老板娘传染成这操行了。
但佐罗依旧没有察觉到葫芦娃的异状,他还有更重要的事儿要让葫芦娃传达给林回今呢。
如此这般地讲述一通后,葫芦娃也意识到此事的重要性,无心去质疑佐罗现在已经堕落到什么程度了,一路跑回去找林回今,二人商议在一刻钟后碰头,来交换一下两个主人对这件事的意见和处理办法。
第三十节 主人是一个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