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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外挂修好了_分节阅读_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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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外挂修好了 作者:我想吃肉

    郑熙行嘲笑一声:“过不十年八载的,你四下一蹓跶,得有不少混过一毛的管你叫老连长了吧?”

    周世文坦然道:“我手里的兵,有什么好事,我能不先想着他们?难道要我袖手站着,看他们到期回家养猪种地?他们混出来了,当然也念着我的好。这有什么奇怪的吗?不是早就明白的事情么?”

    郑熙行道:“你既然知道这个道理,干嘛把我当贼似的防?”

    “越宁是你的兵吗?”

    郑熙行笑道:“你知道风投吗?”

    风险投资这个时候在国内还没有叫出名堂来,也不像后来那么专业、职业,但是类似做法已经有了。周世文并不是在单纯环境里长大的,接触面颇广,自然是有所耳闻的,皱眉道:“你?想做风投?投资他?他有什么项目?他要创业这我知道,可是说真的哈,他现在才大一,有什么成果,他就算再聪明,还有陈大牛指导,也得是两、三年后的事情了吧?到时候,他要缺钱,我乐意出的。哪怕开始不顺利,我也乐意帮这个忙,这是义气交情。你别……”

    “打住打住!”郑熙行道,“别说得跟我包藏多少祸心似的。咱一条一条掰清楚了,省得你不放心!第一,他不会进你那里,这个你就死了心吧。然后,咱们再说我的想法——直说了吧,我是认真的。IT业在将来是有极大的发展空间的新兴产业,这个势头现在已经比较明显了。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我看中这个行业,但是我摊子太大了,干得太多了也忙不过来,也招人眼。我现在手上还缺人帮忙呢。”两根指头竖了起来。

    “好,我相信你的眼光——这只是行业的……”

    郑熙行截断了他的话:“但是你觉得行业再有前景,越宁的年纪小,我即使投资,也应该投资一个已经有计划、有项目、有实践的成年人。你认为越宁现在的条件还不成熟,我支持一个条件不成熟的人,是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解释。”

    “我的看法恰恰相反。越宁年纪小不假,但是做事很有计划。能马上说出来16周岁怎么能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资格的人,别人不好说,他,绝不只是对这个知识点感兴趣。不能等,等,就要被别人抢走了。”郑熙行伸出了第三根手指。

    “继续,”周世文勉强接受了这个说法,“但这只是你的猜测,他也没有任何专利和计划拿出来,这可不像是资本家会干的事情。”

    “我跟他接触得比你要早,好吧,初见有捣乱的弄得不太愉快,彼此都有那么一点成见——这个放到一边,并不影响我现在对他的评价。我承认,没有看到他的项目和计划书。如果我只能看到别人同样看到的东西,”郑熙行一撇嘴,“那我还赚什么钱呐?就是看到了不一样的。”四根指头。

    “举例说明。”

    “咱们缺人手吗?从来不缺!但是缺人才!能让人放心的人才!我关注他很早,因为他表现得太完美了,我犯过嘀咕呢。但是后来发现,真相已经摆在了我的面前。如果一个人,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让我觉得他很不错,那我就应该接受现实,而不是强行怀疑。你为什么乐意帮他?他让你放心。你愿意相信他!能让你惦记着照应的人,为什么我就不能看好他呢?因为他太好了?遇到了好人反而不信,非得要谁都是包藏祸心的?这想法是不是有点贱啊?这做人得多失败,才要周围没一个好人?”

    周世文心里舒服了不少,那是,他眼光多好啊……等等!“差点被你蒙过去了,怎么觉得你像是在糊弄我呢?人才和为人,不是一回事。资本家在给慈善基金捐款的时候,是会考虑这样的捐款能够避税的。没有实质内容的创业者,他手上甚至没有任何项目……”周世文摇头,他才不会轻易被糊弄。

    郑熙行笑了,伸出一个巴掌来:“这个在他身上早有体现了,你以为,一个孤儿,一步一步走到我们面前,被你我记住,靠的只是运气?我刚才说过了,他做事有计划,而不是仅靠天赋,或者说,有效利用资源正是他的天赋之一。至于项目……你觉得我需要自己画蓝图?只要看得懂,有嗅觉就可以了!他不缺赚钱的嗅觉!小钱耗子在T大,能嗅不到合适的项目?我亲眼看着他坑了魏三的十万块捐福利院去了。”

    “他还干过这事?我以为……”

    “呵呵,你以为是魏三良心发现呐?他到现在都没品出味儿来!要不我也不会犯嘀咕,还能轮得到你跟他亲亲热热的?”

    周世文幸灾乐祸地笑道:“魏三他活该!小孩儿做得好!小孩儿就没作弄过正经人。原本还担心他吃亏,现在看来,挺好的。”

    郑熙行收回了手,叹道:“其实呢,也是我现在不适合再做更多的啦……总不能把全国赚钱的行业都承包了吧?”

    周世文笑道:“你可以了,未来二十年内,你这一行都坏不了事。”

    “凑合着办吧,再多攒点家底子。光靠一样也不行,我以后还真想搞风投。这小孩儿这个,不是我跟你争,我投他,知道他能成。”

    周世文作投降状:“是是是,我低估人家孩子能力,当是做慈善了,是我不对。哎,人你可得照顾好。”

    “你看他用么?正常竞争,他是没问题的。”

    周世文接口道:“就怕瘦田没人耕……”

    “谁争我揍谁。”

    两人一起点头:“哎~”

    末了,郑熙行感叹:“这么多年了,我头一回觉得一个人这么有成功相。”

    周世文喷了:“得了吧,叫你一声老郑你就不知道北了,还这么多年?你可比我还小两岁。你会相面?你什么时候相信这个了?”

    “你以为我说的面相是什么?那是个人综合素质的外在表现。哎,就我刚才说的这几条,你说,我要不下手,那还是人吗?那是有钱不赚的王八蛋!”

    “所以只准备捞这个赢面最大的,放过其他的?”

    周世文道:“也不是放过其他的,精力有限的情况下,你选谁呢?即使更有精力,我的优先选择也不会变。搁着你,会优先选择其他人么?为什么不呢?因为这小孩让大家安心,可以深交。

    是有一些人,可能已经有项目了,也已经是成年人了,看起来条件具备了,也适应在商场上打滚。可不是我的优选项,商场上,不止是在商言商那么简单呐。”

    “滚你的吧!”

    “别,招待顿饭呗。尝尝山珍?”

    “出息啊你!瞧上山货了吧?哈哈哈哈,没给你!你白想这么多,还不如人小兵教他踢一仨礼拜正步的交情。”

    郑熙行的脸,有点黑。

    ————————————————————————————————

    越宁完全不知道已经被两个新生代看好了,正在被旺祖大伯夸奖。

    到了第二学期,通常已经没有什么家长会再送子女来上学了。吕旺祖是因为有笔生意在附近要谈,顺便再跟儿子过来转悠转悠。来都来了,再顺便请吃个饭。他还担心儿子在学校里表现不够好,还像在家里时一副“高人”范儿,不能跟同学打成一片呢。

    到了一看,发现儿子跟室友相处自然,不由老怀大慰:“哎哎,都去吃个饭。小明啊,把你同学都叫上。”天气冷,不太好像夏天的时候把金链子挂在外面,他就穿一件镶着毛领子的大衣,金链子在领口一会儿露一面。手上还是那么多的金戒指,除了一块在袖口忽隐忽现的镶钻表,另一只手上还有一支挺粗的金链子。总之,浑身上下继续闪耀着“我很壕”的气息。

    吕小明:……

    在越宁收拾宿舍的时候,赵夫子也大包小包地来了,开学的时候都这样,各个带着自家好吃的,然后过上了交换食用祖国各地美食的腐败生活。最迟一个月后,所有东西(哪怕是特别能扛保持期的)也都吃完了,再开始苦逼地吃食堂。

    于是打电话给林强,邀他出来吃饭。林强家在本地,也没什么离愁别绪,林奶奶想他了,一个电话,他当晚就得屁颠屁颠回去彩衣娱亲。现在接了同学一个电话,他又钱包一揣,过来吃饭了。

    大家跟吕清风关系挺好,没一个跟他客气的,上赶着叫“叔叔”,拥簇着吕旺祖去吃饭。被闪在一边的吕清风:……

    还是在上回的饭店,吕旺祖订了个包间,自己生意上的烦心事且扔到一边去,专心观察儿子的人际关系。后来发现,四个人里面,赵修文最稳得住,但是如果越宁有什么主意,通常会被其他三个人接受。成功人士的看法,很多时候都是重合的,正因为如此,他们才会成功。吕旺祖对越宁也给予了不一样的重视,他没有像郑熙行一样分析出个一、二、三来,却直觉地认为,越宁比其他三个人(包括他儿子),更懂得在这个社会上的生存之道。

    很不幸的是,在吕旺祖夸赞越宁“发动大家一起学习,还考英语”的时候,越宁特别不好意思地招供:“其实,那个证……不用考的。”

    “啥?”另外三只大一菜鸟都有点懵。三人都觉得,这考试也不怎么难,考也就考了,听到越宁当初提议的时候,就都点头了。现在告诉他们,不用考?小子,你这回熊大发了啊!

    越宁只好把自己遇到大牛,被大牛领回家去蹭饭,然后被大牛提醒的事情都说了出来。另三人也傻了:“原来是这样吗?等等,你怎么之前不说遇到大牛了?”

    越宁翻了个白眼:“大牛知道我是谁呀?就这么凑上去,问什么?”

    这真是一个好问题,三人默。

    吕旺祖十分赞同地拍桌:“宁宁做得对啊!有时候啊,大腿不是见到就要扑上去抱的。我做生意也是这样的,无缘无故扑上去啊,人家当你是神经病啊。这些大人物呢,见过的虾米多了去了,知道你有所求,哎,对你的评价就不会好,跟着一起扑上去的人啊,也要倒霉哦。不是走投无路,就不要冲动,要做得自然一点叻……”

    难得有“斯文人”这么认真听他讲话,吕旺祖又喝了两杯小酒,话越发的多了起来。就是吕清风,也忽然觉得,自己这个爹比想像中的有内涵。

    这顿饭吃得让人满意极了,无论是胃口上还是精神上,临别的时候,三人向吕旺祖说:“叔叔再见。”的时候,就郑重了许多。吕旺祖只是顺道过来,吃过了饭,连夜就赶去谈生意了,吕清风要送机,被他赶回来了:“等我上了飞机,都到半夜了,你还怎么回学校?我带着秘书助理。”

    吕清风回来,沉默了不少,直到看到越宁和赵修文分发土特产和吃食,才振奋了一点,也拿出一个老大的瓶子:“看,我们家的橄榄菜!”这时节橄榄菜还挺稀罕的,三个人嚷嚷着要打土豪。吕清风痛快地道:“一起吃。”又想起来当初楼欣送越宁橄榄菜的事儿,也大方地表示,要分她一部分。然后被林强嘲笑了:“刚开学,她肯定也带了!”

    嘲完了吕清风,林强又抽抽鼻子:“什么味儿?哎,宁宁你那个包里装了什么?别变质了吧?”

    狼皮啊!

    三人围观了一回,啧啧称奇:“这哪儿弄来的?”

    吕清风是见过好东西的人,翻看了一下,皱眉问道:“宁宁,这是你买的?”

    赵修文关切地问:“怎么?不好么?”

    “不够太高的价啊,皮子本身不是很好,手艺只是一般,而且,毛这儿是不是燎过了啊?哪个奸商啊?”吕清风卷袖。

    越宁哭笑不得:“我就那么像是会吃亏的人吗?狼是我跟人一块儿打的,皮是就手找人给弄的。使过猎枪,皮子当然会有损伤啦。”

    三人看了一回狼皮,也不分吃的了,围上来逼问越宁:“你怎么遇到这样的事的?这么过瘾?你打过枪了?不对,你还打狼了?”你不是个“年幼体弱的林弟弟”吗?你那么多姐姐是白认的吗?

    “没有,我就套它脖子了……”等越宁把打狼的经过说完(一点也不精彩),三人都咂嘴,觉得越宁的描述太干巴巴的了。

    赵修文郁闷地道:“这就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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