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周少_分节阅读_28
重生之周少 作者:小谧
沈明岚出身平凡,平时接触的多数都是和她一样的普通学生,男生们对她献殷勤,最多是在她抽屉里放一盒德芙巧克力,或者送她一条银手链,请她去外面吃饭唱歌,即使她也认识一些官二代富二代,可是他们任何一个人也没有周烨呈这样显赫的家世和豪阔的出手。
她爸爸经营一家小小的金银首饰加工店,她妈妈又很痴迷各种大牌珠宝,就算买不起也经常研究,受家庭的影响,她对珠宝也颇有见识,仅看一眼那个装项链的绒盒和项链的搭钩,就知道这是出自世界知名的品牌JOMONI,它家的首饰一向走简约精致风格,十分受年轻的名媛小姐和女明星的青睐,一条普通的项链起码也要十万以上,更别说这样私人专门定制的。
沈明岚和她妈妈一样,是个珠宝控,家里那些珠宝画册早被她翻烂了,放假没事做的时候最爱干的事情就是逛珠宝店,被导购员鄙视也无所谓,厚着脸皮一次次试戴。可惜妈妈都买不起的东西,她更买不起。爸爸小店里的那些金银首饰是要卖的,爸爸也只在她每年生日时送她一件银首饰。可是,她最讨厌的就是银,廉价的银!她喜欢的钻石,她做梦都想拥有一条钻石项链。
沈明岚贪婪地盯着那条闪闪发亮的项链,无法移开视线。
周烨呈嘲讽地笑笑。
周拓幽幽叹了口气。人啊,不管目标多明确,意志多坚定,当他们遇到诱惑,还是会忍不住犹豫、迟疑、动摇。更何况,沈明岚只是个十六七岁的小女孩。
周烨呈果然很懂得投其所好。
他抓住了沈明岚最致命的欲望。
可是,他以为他就这样赢了吗?
呵,他高兴得太早了。
“这条项链真的很配你,明岚,我帮你戴上,好吗?”周烨呈适时地展现出自己的男性魅力,灿然地笑道。
沈明岚却一改刚才失魂痴迷的状态,整个人倏然清醒了般,又看了一眼项链,坚决地摇了摇头,“周烨呈,谢谢你,可是抱歉,不管是项链还是你,我都不能接受。”
周烨呈又错愕又恼怒,“为什么?!”
“因为……”
“因为她喜欢的是我啊。”周拓走过去,一只手揽住沈明岚的肩膀,另一只手摸摸她的头发。
“周拓,你怎么会在这里?”沈明岚又惊又喜道。
“自然是来接我的公主回家啊。”周拓眨了眨眼,“这年头,居心叵测的坏人太多了,我可不能让你被坏人拐走。”
沈明岚甜蜜地笑着朝他身边偎得更近一些。
周烨呈冷眼看着他们,眸中一片暗沉。
“别忘了你答应过的事。”周拓也不跟他多废话,直接将沈明岚拉起来,“我们先走了。”
身后却传来周烨呈冰冷的声音,“还有两天才是半个月。”
周拓无奈地摇头。
周烨呈,他这么较真,到底是想为了让他远离沈明岚,还是只是单纯地不肯服输呢?
送沈明岚回家的路上,周拓问她,“为什么没有接受周烨呈?”
“你明知道原因,还问人家。”沈明岚双目含情,娇嗔道。
周拓微笑,“是的,我知道,我什么都知道。”
“你说过,期末考试后给我明确答复的,别忘了啊。”沈明岚提醒道。
“不会忘的。”
两天期末考试很快就结束了。
这两天里,周烨呈使出浑身解数,无奈沈明岚仍是油盐不进。
他都忍不住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小人之心想错了沈明岚,也许她以前是随便了一点虚荣了一点,可是因为真心喜欢上了周拓,所以才能抵挡一切诱惑?
和他的烦躁不同,周烨然最近的心情可是好到爆棚。
所有考试结束,全班收拾桌椅、整理教室进行最后的大扫除时,周烨然一个人大爷一样坐在桌子上什么也不干,独个儿在那莫名其妙地不停阴阴偷笑。
擦着玻璃的陈映扫他一眼,惊起一身鸡皮疙瘩,小声问周拓,“他这是发什么神经呢?”
周拓淡淡地说:“又想整人了呗。”
“不会又要整你吧?”陈映怪叫道,“你俩不是化干戈为玉帛,最近都相安无事吗?”
周拓笑笑。
化干戈为玉帛?
怎么可能。
为了庆祝考试结束以及寒假的到来,何朗准备请校队所有人去他家大排档吃晚饭,周拓说:“我要回Y城过寒假,大家要有一阵子见不到了,还是我来请吧。”
何朗爽快道:“好,那我这顿先记着,等你回来我再请。”
校队“编外人员”沈芸芸皱眉抱怨道:“不会又去王记吧?”
季维道:“其实王记挺好的,物美价廉……”
周拓看他们一眼,然后又看看默不作声的周烨呈,“今晚就不去王记了,去宁会所吧,那里娱乐设施齐全,吃完饭大家可以打牌、打球,也可以唱K、蹦迪。”
队员们惊呼:“宁会所?!周拓,你发财了?”
“我没听错吧?宁会所?!”
“周拓你知不知道,那可是风城最有名的销金窟!”
……
大家平时和周拓处得不错,都厚道地劝他,去王记就可以了,没必要乱花钱。
尤其是何朗,简直都跟他急了,“你到底知不知道宁会所是什么地方?我们这么多人一起去那儿,又吃饭又玩,消费起码得好几千啊,说不定还要上万呢……”
周拓笑道:“大家别这么担心,我不会害你们吃霸王餐被扣下洗盘子的。”
周烨呈若有所思地看着周拓。
沈芸芸因着沈明岚的关系,对周拓的态度已不如从前热络,猜想他是想在沈明岚面前装模作样,轻蔑地讽刺道:“打肿脸充胖子,简直是不知死活。”
周拓没有理她,拿出发小宁家二少宁紫萧在他离开Y城时送给他的一张金色钻石VIP卡,“有这张卡,我们在宁会馆的消费全免。”
18、第十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