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七七章:聚餐【1】
韩娱之悠闲 作者:有鱼的天空
“各位!再次祝福我们在珉出道成功,下面请听他给我们带来的一首新歌。”刘在石说完最后一句话终于安心下来,这期直播总算是有惊无险的度过了
正式结束拍摄,金在珉和所有工作人员;以及粉丝鞠躬道谢之后,来到休息室对着刘在石问道:“在石哥等下要不要出去聚餐啊!约上钟国哥他们,我们这周还没有聚餐呢!”
“行啊!”刘在石也应了下来,他现在需要放松下,而且他知道金在珉在星期一拍摄完之后就会正式出发前往中国,以后可能就一周见一次面了。
“在珉你给钟国他们打电话吧!今天哥哥请客,就当给你践行了。”刘在石说完也拨打了餐厅的电话,定了一个@≠,↙ans↓@m包厢。
不用任何多说,金钟国等人接到金在珉的电话之后都应了下来,他们也都知道这个弟弟即将踏上征程,以后要见就没有那么方便了,对方可不会再在咖啡店里发呆。
“明秀哥等下还有行程没有?没有的话一起去吧?”金在珉对旁边的朴明秀发出了邀请,毕竟见过不少次了。
“当然了,在珉的邀请哥哥肯定去啊!就算没时间也抽出时间来。”朴明秀对于金在珉的邀请是非常欣然的接受了,觉得自己慢慢融入这个圈子了。
金在珉本来想邀请另外两位女mc的,不过她们不在休息室,听刘在石这个哥哥说两天等下还有行程要跑,所以也就算了,三人整理了下往餐厅驶去。
在车上金在珉也给少女们打了电话,告诉她们自己下午要在外面聚餐。当然也问了她们要不要来。
在得知是刘在石这群哥哥之后,少女们没有任何犹豫的应了下来,吃大款的机会她们自然不会错过的,整天吃金在珉的她们也微微有点不好意思,当然只有芝麻大小的不好意思
“在石哥看样子我们要换大一点的包厢了,泰妍;西卡她们九人都会过来。”挂断电话之后金在珉对着前面开车的刘在石出声说道。
“换包厢是小事。她们九个来是大事啊!看样子哥哥要打电话给你静恩嫂子多要点钱才行了。”刘在石也是笑着打趣少女们,这九个食神就是这么被黑出来的。
“哈哈!在石啊你放心好了,钱不够你就刷脸好了,相信以蚱蜢之脸肯定可以打八折啊!”朴明秀的毒舌在车里发挥作用了,对着刘在石就是一阵呛瞎。
金在珉也是笑着鼓掌着,对于这个哥哥的神答复也是给予了肯定。
三人有说有笑的来到订的中华餐馆,而姜gary和宋智孝两人也已经抵达,此刻正在和老板在交谈着,看到三人进行来立刻问好着。
金在珉和刘在石瞬间一脸玩味的望着两人。那眼神里透露出一种信息,严重怀疑两人有一腿。
一次;两次他们还可以说巧合,但这都是第几次看到两人一起出现了。
这绝对不是一种巧合,只能说两人私底下没行程的时候都在一起,而男女私底下在一起还能干吗?
约会!绝对错不了。
无视!华丽丽的忽视。
这群人也真是的,节目当中打趣他们两人也就算了,怎么下了节目还这样啊!就不能给他们一点私人秘密吗?
何况男未婚;女未嫁的,他们两人走一起很奇怪吗?何必这么大惊小怪的呢!
看到两人华丽丽的无视他们。刘在石也只能把目光转移了,对着老板开口说道:“麻烦帮我们换下大的包厢。这一次我们大概有二十人左右,刚才定的应该小了。”
“好的,众人请跟我来吧!”老板也没有和众人多说废话,干脆的带着众人上楼了,到了二楼才开口对身后的金在珉说道:“在珉xi恭喜你出道成功啊!今天你们的所有开销都打七折,聊表心意。”
“omo!坑撒密达!阿杂西。”金在珉自然也是鞠躬感谢了。没想到自己都是刷脸的存在了。
“客气了,这里就是我们店最大的包厢了,二十来个人绝对没有问题,我就不打扰各位了,有什么事情叫我们一声就可以。”
“坑撒密达。”
和老板道谢之后众人走进包厢开始闲聊起来。同时等待其他成员和少女们到来。
很快哈哈;李光洙等人一一抵达包厢房间,金钟国也带着自己的未婚妻尹恩惠紧跟着到达。
看着两人的装扮,所有人都下意识的认为两人又去健身房浪漫了,对这个哥哥的神经他们也表示醉了,真想不懂尹恩惠这么漂亮的女人怎么会看上这个健身达人。
“钟国哥你就不能带恩惠嫂子去别的地方浪漫浪漫吗?也就只有恩惠嫂子才能忍得住你每天去健身房。”金在珉自然对金钟国这个哥哥神经感觉到无语,现在想想尹恩惠怎么会爱上这个哥哥呢!
rm家族其他成员也都是这么一副表情,第这个兄弟神经也感觉佩服,当然他们最佩服的还是尹恩惠,竟然能够受得了这位兄弟,果然这个世界只有奇葩才能配上奇葩啊!
好比身边说话的妖孽,只有轰子才能和他配的上,一见面就对上眼了。
尹恩惠现在心情是相当的喜悦,虽然约会到一半被叫了过来,但一个早上她也满足了,这个男人的心意她也看到了,所以听到金在珉的污蔑之后为自己老公证明了。
“在珉你这次可说错了哦!你刚才打电话给我们时我们才从乐天世界里出来呢!本来下午是去看电影的,不过oppa接到你聚餐的电话就赶过来了。”
“mo?”“qinjia!”rm7位mc一脸惊讶;错愕的表情望着金钟国,眼里浓浓的全是质疑。
这太阳是打西边出来了吧!健身达人不去健身房竟然带着老婆去乐天世界,还准备去看电影,这是冬天要刮东南风的意思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