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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七章 专案指挥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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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警官 作者:卓牧闲

    韩警官 作者:卓牧闲

    第一百九十七章 专案指挥部(三)

    两个经济犯罪侦查中队39个民警全是从局机关和基层所队临时抽调的,在此之前谁都没侦办过虚开增值税专业发票的犯罪案件。

    搞财务的虽然有8个,不过大多为基层所队内勤。

    平时记记流水账,报报发票,只有一个有会计证,且没接触过增值税发票,借贷记账法都搞不明白,企业的账对他们而言跟“天书”没什么区别。

    磨刀不误砍柴工。

    两位局长向上级汇报,申请省厅督办,要求暂时不用轻举妄动,并没有延误战机,反而给接下来的侦办争取到宝贵的培训时间。

    几个老部下之所以能够基本拥有侦办此类案件的能力,完全在于之前半个多月的培训。

    给他们授课的关总和沈大姐是思岗金融和财税方面“最顶尖”的专业人士,不是照本宣科,是用“良庄人自己银行”和丝绸集团堆积如山的账本和各种单据凭证手把手教出来的。

    见识过银行对账单、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销合同、收料单、领料单、入库单、出库单……知道相互之间的关系,知道该怎么查。

    思岗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中队的第二批同志虽然培训过几天,但只是略懂。

    新庵的民警纯属门外汉,指望三四天内教会他们无异于痴人说梦。

    韩博权衡了一番,干脆傻人用傻办法。上午由高亚丽讲财税常识,下午让陈猛讲证据收集,法律法规由小单讲。

    自己把自己关进办公室,捧着一台笔记本电脑,研究关经理和沈大姐给老部下讲授过的内容,结合相应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的办案程序,一条一条仔细推敲,怎么简单怎么来,用整整一天时间编制出一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侦办指南》。

    工科生写不出来辞藻华丽的文章。

    目录、概论、关键词、正文(各种条款)、参考文献(法律法规)、附录(协查函之类的各种公安文书),一条条一款款,搞得跟工具书别无二致。

    同交给两位副局长的上报材料一样,说是一份其实是一本。a4纸打印,厚厚一叠,共74页。

    宁所长当仁不让成为第一个“读者”,翻开刚装订好仍带着打印余热的《指南》,催促道:“你中午饭都没顾上吃,赶快去吃饭,让我先学习学习。”

    工作时不觉饿,忙完发现真饿的饥肠辘辘。

    韩博回头看看纷纷起身的同事,笑道:“行,我先去吃饭。小玉同志,剩下的别急着打印,帮我校正一下有没有错别字,确认无误再打印一份,复印二十份,按页码统一装订。”

    一天时间,编撰出一本办案指南!

    跟法律法规一样,一条条一款款,条理清晰。

    且不说这需要拥有很高的法律水平、丰富的财税知识和办案经验,光把这些材料打出来排版出来就很不容易。这么多人有几个会用电脑的,要是个个跟他一样打字员不就失业了么。

    “是,韩队,我保证校正好,复印好,装订好。”对这位年轻的思岗公安局“领导”,新庵公安局政治处民警齐小玉崇拜到极点,小鸡吃米般地连连点头。

    餐厅变成办公区,同样留出一小块用餐区。四张大圆桌,一起吃饭时正好能坐下。

    从新庵公安局食堂调来的大师傅手艺不错,服务态度更无可挑剔,四菜一汤,温在锅里,洗完手回来,人家已经把饭菜端上了桌。

    其他同志已经吃过晚饭,正围坐在几张办公桌四周以小组为单位强化培训。

    “会计核算有七种基本核算方法,即:设置会计科目、复式记账、填制和审核凭证、登记账簿、成本核算、财产清查、编制会计报表……”

    高亚丽在斜对面侃侃而谈,从下午开始她专门培训对账查账的8名财务人员。

    从一个初中生到村干部,到委培的中专生,再到派出所职工,一直成长为如今的公安民警,她的经历完全能写一本励志小说。

    韩博打心眼里为她高兴,端着饭碗笑眯眯看去。

    高亚丽俏脸一红,急忙侧过身,扶着办公桌接着道:“我们可以把七种方法总结成一个口诀:会计核算方法七,设置科目属第一;复式记账最神秘,填审凭证不容易;登记账簿要仔细,成本核算讲效益;财产清查对账实,编制报表工作齐……”

    有顺口溜,有作为道具的真实账本分析。深入浅出,把非常枯燥的会计知识讲得很生动。

    她在村里当过妇女主任,在乡民政办帮过忙,在派出所管过户籍。

    她会电脑,会开车,懂法律,熟悉公安机关办案流程,有会计证。她学习认真,工作努力,这样的人才居然被挖走了,韩博越想越郁闷。

    侦查组是几个小组中民警最多的,8个搞财务的民警在她这“临时抱佛脚”,其他同志围在宁所身边研究刚打印出来的《侦办指南》。

    “别挤,全坐下,我给你们念。”

    老宁扮演起老师的角色,捧着《指南》跟高亚丽一样抑扬顿挫:“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所以侦办此类案件应围绕开票方、受票方收集纳税人故意虚开及其后果的相关证据。”

    “开票方证据主要有四个:一,纳税人发票领购簿及取得发票使用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二,纳税申报表、税收缴款书、进项抵扣凭证;三,票、货、款是否一致的证据,包括开票单位与受票单位相关的账册凭证、资金收支单据、货物进出凭据、生产过程资料、货物出入库单据、运输单据及相关合同、协议。”

    “四,收集当事人陈述、申辩材料及开票单位与受票单位有关人员的证言材料,制作询问笔录。这个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业务经办人、财务人员及仓库管理员、运输部门人员等等。

    我们接下来要收集的这些证言,应能说明代开、虚开、接受虚开或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动机、目的、手段、虚开行为的策划者和策划过程;填开及交接过程;收取开票手续费情况等……”

    要查哪些账,询问哪些人,收集和固定哪些证据,要税务部门提供哪方面协助,要银行帮什么忙,一条一条写得清清楚楚。

    什么阶段要办理什么样的手续,连协查函的格式都有。

    需要联系税务、银行和海关等部门时,只要打印出来填上协查单位名称、侦查员名字、协查内容,再盖个公章就行了。对账查账有懂财务的民警,侦查员只需要按《指南》上面的步骤行动。

    至于抓捕组,他们人员最少,只有一个组长和三个副组长,行动时从两个公安局临时抽调有异地抓捕经验的刑警。

    他们这会儿正在楼上做两个嫌犯工作,两位局长一有消息就要带两个嫌犯出去抓捕,确切地说应该是“诱捕”其他犯罪嫌疑人。行动时侦查组一样要安排人参与,以便搜集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一切证据和线索。

    证据组相当于“预审科”,不光整理和保管证据,而且要审核侦查组移交的证据。如有问题要跟检察院一样打回来“补充侦查”,确认无误再移交给法制组。

    法制组根据案情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理意见,是罚款放人还是移交检察院,说是由有决定权的局领导作主,关键局领导不懂这些,最终还是法制组说了算。

    要么不罚,罚起来几万几十万,权力大的惊人。难怪他要兼任法制组长,显然不放心,必须亲自把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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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九十七章 专案指挥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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