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段阅读_第 683 章
我的大明新帝国 作者:摇摇欲坠
而朱瞻基也并不是跟他一样,兼爱天下万族。
这种思想的碰撞,融合的矛盾,会让他的目的从一开始就偏离轨道,也会给他本人带来巨大的痛苦。
不过这个时候,他并没有想到这一点。
他自认为已经找到了人生的意义,并且愿意为此奋斗一生。
夜已深,郑和依旧在案前奋笔疾书,想要把自己的想法,自己的计划,用更详实的文字来表达出来。
感谢额吐你哦,竹签子,连连有余,灯火见人家,书友20170517195328260的打赏,谢谢大家的支持
第十七章 文明与愚昧
麻喇迦城,这是在港口区城墙外的一大片区域,借助大明转运港的优势,这里逐渐形成了一座繁华的小城。
来自南亚各国的使节,商人,将这里发展成为了南亚首屈一指的商业中心。
而这里的当地人,也大多依托商业为生,形成了浓郁的商业氛围。
差旺今年十六岁,但是却已经在官厂工作了五年。作为一个“老资格”的学徒,他如今还不到能领取薪水的时候。
但是能在官厂干活,不仅衣食无忧,还能跟着师父的后面学大明话,学大明字,还跟着学算账。
等干满十年,他就能直接到官厂当一个文书,或者是当一个管事的掌柜,所以他的前途还是还是很光明的。
跟其他人相比,差旺最幸运的是有一个好师父。
他的师父是来自大明的一个当差太监曹随,这个曹随与其他太监不同,是个xing格温和的年轻人,对待他们这些学徒几乎从来不打骂。
当初一共有十个学徒跟着曹随学做事,两个年纪大一点的,成了曹随的亲随,剩下的八个小的,这些年有三个不堪教诲,被曹随赶了回去。
还剩下的五个学徒,曹随都是用心教诲,现在他们都你能够读写大明字,能算账,也都能慢慢独当一面。
差旺刚过十岁,就被父母送到了官厂这里当学徒,这五年多,他已经把曹随当做父亲一样的人物。甚至对待父亲,他都没有如此敬重。
他的家是麻喇迦附近的一个小村子,家中兄弟姐妹五人,他恰好位于中间。
在他还小的时候,父亲与族人一同出去打渔,那一次去的太远,结果遇到了暴风雨,就再也没有回来。
大哥也在一次外出的时候,被鳄鱼吃了。
他的母亲又嫁了一个有三个孩子的父亲,他们四个孩子虽然有了一个家,但是日子过的很苦。
所以他的母亲才会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把他和二哥送到了官厂来做工,学一门手艺。
二哥跟了一个有些变态的老太监,那个老太监以折磨人为乐,二哥的身上总是多了很多伤口。
有了比较,他才知道自己是多么幸运,所以更加用心学习和做事。
他聪明伶俐,乖巧懂事,曹随也格外喜欢他。他身体有些瘦弱,曹随经常将自己吃剩的美食赏给他,有病了还会给他抓yào,让他健康地长到了十六岁。
对父亲的印象他早已经模糊了,继父对他不冷不热。也就最近两年,他经常能带一些东西回家了,才对他和哥哥,妹妹亲近一些。
他自己都不知道,他早就把曹随当做了父亲了一样的角色。
他不管说话,做事,都学着师父的样子。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有机会去一趟大明,去看看那个天朝上国,有多么繁荣。
从年初开始,港口这里就在准备迎接太孙殿下的到来,港口这里每日都清理的干干净净,还为迎接太孙的到来,新建了一栋豪华的庭院。
他知道太孙是谁,从最开始学大明话,写大明字,师父就教导他们,皇上是天下所有人的主子,而太孙是皇上的孙子,以后也是要当皇帝的。
所以很多土人都认为只是为了太孙来住几天,就建一套别院太奢侈,他却觉得这是理所应该的。
大明的皇太孙,本就是拥有整个天下,再大的耗费,也都是值得的。
而他今日也终于见到了大明的太孙殿下,好高,好壮,这是差旺的第一印象。
他在心里无数次想过大明的皇太孙应该是什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