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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九十节 新世界(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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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做皇帝 作者:要离刺荆轲

    在新化城也呆了差不多半年,薄世基本上弄清楚了濊人的活动范围。

    濊人以渔获和捕猎为生,当然,也有些很原始的农耕业。

    但濊人的农耕效率非常低。

    基本停留在刀耕火种,看天吃饭的时代。

    准确的说,他们只管播种,压根不关心拔草、施肥、照料这些事情。

    可能对濊人来说,与其在土里刨食,去河流和森林中狩猎,更为实际——以新化城为中心的方圆千里,沼泽、原始森林密布,野兽无数,河流里也有足够的鱼虾。

    尤其是夏秋两季,濊人完全不需要担心食物不够。

    这片富饶的土地上的河流与森林,完全能喂饱所有濊人的肚子。

    在这样的情况下,濊人压根没有什么忧患意识,对农业根本不重视。

    他们常常在夏季和秋季,沿着他们所说渔海与其他河流、湖泊迁徙,走到那吃到那。

    然后在冬天回到新化城附近的祖地,吃他们夏天剩下的鱼干、肉干。至于吃完了怎么办?这个问题在过去,濊人基本从不考虑。

    因此,濊人的活动范围,跟北方草原上的匈奴人一样,非常大。

    不少部落,甚至能一直活到距离新化城上千里之外的遥远地区。

    那里更冷,更荒芜,更原始,也更野蛮。

    薄世在今年四月,曾经率领护濊军的一个骑兵司马的兵力,一路远行,历时一月,抵达了濊人活动的边境,测绘地图,考察地形和人文。

    因此,薄世也知道。在那里,有两个叫鲜卑和乌恒的部落。

    出于谨慎的考虑,薄世在测绘了当地的地理概貌后,选择了回师。

    这也就导致了,薄世对乌恒与鲜卑的所知有限。

    在听到了是鲜卑人袭击了濊人部落后。薄世的大华夏主义心理顿时就膨胀了起来。

    对如今的汉室来说。除了匈奴外,整个世界,没有什么部族和政权,能让汉室谨慎行事的。

    在薄世看来,鲜卑,撮尔夷狄,居然胆敢侵犯天子保护的濊人。真是活的不耐烦了!

    于是。薄世大手一挥,自信满满的对南宫信拍着胸膛保证:“沧海君但请放心,本都尉即奉圣明,护持贵族上下,定然不会让贵族为人所欺!”

    说到这里,薄世就杀气腾腾的道:“待吾回城后,立即派出使者,前往鲜卑族。晓瑜其酋长,立刻交出袭击贵族的凶手。保证从此不再侵犯贵族上下,不然,本都尉将上奏天子,请天兵伐之!”

    薄世的底气是很足的!

    在这个寒冷的地盘上,汉军的装备,基本上跟天顶星人的装备一样,完全的碾压了周围所有部族。

    毫不夸张的说,单单就是护濊军的力量,就足够横扫这方圆千里内的所有部族。

    小小鲜卑,还不是一指头就能捏死?

    南宫信听了,脸上顿时就笑得眼睛都要咪到一起了,深感汉朝大腿就是粗!

    于是,就欢天喜地的道:“多谢都尉,为吾做主!”

    “应该的……”薄世较为矜持的道,但心里也是受用无穷。

    中国的贵族士大夫阶级,向来就爱这一套,也特别受用这一套。

    说话间,这个移民定居点中的移民们,基本上都到齐了。

    负责清点人数的军官,拿着花名册,逐一点名。

    在确认所有人都到齐了后,薄世从战马上下来,抬眼看了看移民,略微作揖,道:“诸位,鄙人是护濊军都尉,新化令薄世!”

    “拜见明府!”移民们纷纷揖首。

    薄世听着‘明府’两个字,心情很不错。

    他对于牧狩一方这种事情,特别有兴趣,但在以前,他这个天子委任的新化令,只能是个光杆司令,最多管一下那些毛手毛脚的濊人。

    现在,总算有了第一批治下的百姓。

    这让薄世颇有些摩拳擦掌,产生想要大干一番的冲动。

    只是,薄世猛然发现,貌似他以前从未有过任何民政工作经验。

    在三十岁前,薄世一直都是宅在家里蹲的,最多,就是跟着父辈和亲友,在乡间走了几次,名为采诗,实为旅游。

    这让他在此刻大脑有些当机,因为他发现,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整理出任何一份移民开发计划来。

    但,他很快就回过神来了。

    这个没有关系。

    因为是外戚的缘故,打小,薄世接受的就是正统的黄老学教育。

    而黄老学的思想核心在于‘无为而治’。

    所谓的‘无为而治’的核心着眼点,又在于,把权力给懂得办事的人,让专家去负责办事。

    如萧何、曹参、王陵,都是此中能人。

    曹参甚至创下了连续两个月天天伶仃大醉,而政务井然有序的记录。

    “回头我得休书一封,给伯父大人,请求抽调几位有才干的家臣来此助我了……”薄世心里想着。

    作为外戚,尤其是万户侯的外戚,自然不会为人才发愁。

    像窦婴,前年出任大将军,章武候跟南皮候,就给窦婴预备了超过五十人的幕僚团和两百多精干的家丁。

    正是因为尝到了甜头,所以,窦婴回朝后,居然做起了当世‘孟尝君’的美梦,大肆招揽食客和宾客,最高峰时,有超过千人,在窦府吃住……

    不过,薄世离京前听说,窦婴因此被天子叫过去训了一顿,现在已经收敛很多了。

    这样想着,薄世就底气十足了。

    他对着移民们道:“诸位一路辛苦了,为了欢迎诸位抵达新化,沧海君南宫先生在不远处的濊村,略备薄酒,对诸位表示欢迎……”

    南宫信也适时的露了个脸,对着移民们微微一笑。

    作为天子所封的沧海君,南宫信的地位在理论上是跟汉室的列侯对等的。

    本来。他是不需要出面的。

    但,当今天子是一个喜欢藩属亲汉的天子,越亲汉,越能在天子那里得到欢迎。

    为了刷天子好感,南宫信也算是拉下脸了。

    不过。移民对这位穿着打扮一如汉室贵族的所谓沧海君完全不感兴趣。大家的注意力,都被酒这个字给吸引走了。

    在中国,酒是奢侈品,同时也是禁售商品名单上长期不变的一员。

    但,这反而让民众对酒类饮料更加热爱,嗜酒在中国,甚至是丈夫的象征之一。

    能选择移民来到未知的遥远边疆的人。基本上都是年轻强壮。身体健康的成年男子。

    妇孺与老人的比例很低。

    这些人听到有酒喝,顿时都乐疯了。

    要不是他们习惯了听从官府安排,而且对官府非常畏惧,他们这会已经跳了起来了。

    张未央更是喉咙里都咽下了好几口口水。

    天可见怜!

    上次喝酒还是两年前,新君即位,天下大哺的时候!

    半个时辰后,在骑兵的护送下,张未央一行。抵达了一个风格与他昨天住进去的移民村极为类似的一个村庄。

    唯一不同的是,这个村寨的村头。有一个木制的围墙,削尖的栅栏上,挂着各种兽皮。

    其中不乏有完整的熊、豹,甚至在村口的正门上,挂着一只巨大的虎头。

    这让张未央砸吧了一舌头。

    “这濊人也太奢侈了吧……”张未央心里想着。

    在邯郸,一张虎皮,起码作价数千钱,若是品相好的完整虎皮,常常是数万钱甚至十万钱才能买到。

    换句话说,就濊人的这个村寨的栅栏上挂着在风干的各类兽皮,在邯郸起码价值数十万钱,甚至可能超过百万钱。

    等进了村子,张未央就发现,道路两旁,都挤满了各色围观的人群。

    有老人,有小孩,更多的却是年轻的女子。

    这些人的相貌,跟张未央见过的其他汉人,没太大差别。

    唯一的不同,大抵是他们的衣冠发型。

    这些人身上穿着的衣服,似乎大部分都是各种皮革。

    至于发型,则是与中国迥异。

    他们的男子大都披头散发,织成小辫子,女子则在头上戴了些鲜花,样式也与中国女子基本一样。

    张未央走过一个女子比较多的地方时,他甚至能闻到对方身上散发出来的清香。

    那是年轻女子特有的味道,混杂了一些青草的芳香。

    “她们刚刚梳洗过?”张未央心里想着。

    这些年轻女子,跟张未央所见过的邯郸小娘的性格,完全不同。

    邯郸的小娘,虽然也很大方,从不避讳与男子交往、说笑。

    只是……

    张未央能清楚的感觉到,当他从那些异族小娘身边走过时,至少有三个小娘大胆的对着他抛了个媚眼,甚至有一个年轻的小娘,还扯了一下张未央的袖子,然后就迅速的红着脸,低下头。

    而在过去,张未央从未有过这样的经历。

    这让他有些局促。

    让他的兄长见了,有些恼怒,跑到他身边,道:“二郎,你要大胆一些,这些濊人小娘,喜欢有担当自信的丈夫!”

    作为过来人,张起很清楚,濊人女性的需求或者说择偶标准。

    一个强壮的,自信的,勇敢的,能保护她们的男性。

    见着弟弟似乎有些害羞,张起不由得有些恨铁不成钢:“二郎,你这个样子,怎么娶细君嘛!”

    “娶细君?”张未央有些疑惑。

    “当然!”张起解释道:“不然,你以为这些小娘来干嘛的?为兄告诉你,她们就是来挑未来夫君的,看上眼了,今天晚上就成婚,也不是什么稀奇事情!”

    在这夷狄新服之地,完全没有什么纳吉下聘之类的礼节。

    瞧对眼了,直接就可以抱回家。

    想到成亲,张未央心里就生出了无尽的豪情壮志。

    虽然,在邯郸的时候,游侠们常常说:大丈夫何患无妻?

    但张未央真患无妻!

    赵地小娘,不是他这样的贫民能娶得起的。

    多数类似张未央这样的贫民,最后常常只能在二十七八岁的时候,绞尽脑汁,勾引一位寡妇,才能完成成亲的野望。

    当然,代价是自己喜当爹,成为几个孩子的继父。

    更关键的是,常常很多喜当爹的人,可能自己都弄不清楚,这些继子的父亲究竟是谁!

    赵地的风气,可是号称远迈天下的!

    自战国起,这里就是天下歌姬、舞娘的大本营。

    天下大半吹拉弹唱,以色娱人的产业,都是从赵地发源的。

    长安列侯家里,大半的歌姬,都是来自赵国的各个歌姬训练营。

    当然,正经人家的女儿也有,而且有很多。

    可问题是,娶不起!

    也不会有人会将自己辛苦拉扯教育大的小娘,嫁给一位连自己都养不活的贫民。

    本来,张未央以为,自己这辈子,可能就是个喜当爹的命了。

    可没想到,在这个远离故土的异乡,还有这样的好事!

    想了想,张未央大着胆子问自己的兄长:“这些小娘,要不要嫁妆?”

    在邯郸,小娘的嫁妆,动辄就是要一头牛,外加几千钱,以及首饰、新衣什么的,把张未央卖了,也凑不出这么多钱。

    更麻烦的是,就是卖,也没人要。

    随着天子下令,汉人奴婢,以五算计后,天下地主和富商,就都不怎么喜欢要汉人奴婢了,他们更愿意去买那些夷狄奴婢。

    哪怕多加几千钱!

    “嫁妆?”张起嘿嘿一笑:“只要你够强壮,能保护她们,濊人小娘,还有倒贴的!”

    张起想起了那个去年被人抢走的漂亮小娘。

    那个小娘,就是濊人一个贵族的女儿,李大嘴娶了她,不仅仅白得一个娇滴滴的美娇娘,老丈人还送了十张熊、虎、豹等猛兽的皮毛。

    那货转手卖给了来新化交易的商人,得到十几万钱的财富。

    真是羡煞了旁人!

    兄长的话语,彻底点燃了张未央的激情。

    不要嫁妆,没有太多要求,那些濊人小娘在张未央眼里,一下子就变得可爱了起来。

    “兄长放心,我一定抱一个小娘回去!”张未央对着自己的哥哥大声说道。

    只是,当张未央明白这一点,回过头,去看自己的同伴时。

    他发现,几乎所有的男人,都红着眼,用着不善的目光打量着周围的其他人。

    所有人都很清楚,有一个小娘,意味着什么。

    这不仅仅是一个有人暖床的问题,也不仅仅是一个传宗接代的问题。

    这更是一个经济问题!

    多一个人口,就多一个劳动力!

    多一个劳动力,就能多耕一些土地,多种一些庄稼。

    因此,别说这些濊人小娘看上去,相貌都还可以。

    就算是凤姐如花,那捏着鼻子,也要娶啊!(未 完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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