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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吟得一手好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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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宋的最强纨绔子弟 作者:灰头小宝2

    大宋的最强纨绔子弟 作者:灰头小宝2

    第76章 吟得一手好湿

    有个最为奇怪的存在是贾氏,曲唱完毕许久,她还处于一种比较奇妙的如痴如醉的状态下。这个楼上,兴许距离这首词最近的人就是她了。曾经经历过的热闹和节日喜庆,而今却物是人非的感觉,虽然还没有陷入孤身流落的地步,但几乎等于在守活寡的贾晓红听后心情异样:地位尊贵又荣光照人,北京的繁华又与自己何干,卢俊义都不欣赏自己,自己还能去欣赏其他?

    她的心情又实在无处明说,也正经历家庭的变化,怀着世事难料的心理,所以彻底的融入了这首词的语境当中。

    “香车宝马”则更是卢贾氏的一种表面光鲜,北京富贵人家之间往来频繁,但多数时候只有谢绝了别人的好意。真个是有苦只能自己吞,勉强维持着卢夫人的名望。

    与卢贾氏复杂的神色作为对比,梁家小姐日有所思的模样,神色有些诡异,死盯着高方平的后脑勺。

    和一千年以后不同,千年以后虽然也有文青,但是数量较少。而大宋很多,恰好这个场合里几乎全是喜欢无病呻吟的文青,于是全都被震住了的模样。

    汗。

    高方平在心里推演过很多模样的现场气氛,却没想到会是这样。他们的的确确是被震撼的表现,这个一点不假。

    看来是高估了古代文青们的智商和病入膏肓的程度,不是这样的心态和风气的话,女真蛮子南下时候就不会那么容易了。

    看来诗词歌赋作为穿越的装逼必备利器,是有些道理的。可惜这偏偏是高方平的短板。能记住李清照的这首词不容易啊,其实都忘了,是在梦中的时候多次和李清照互动,于梦中慢慢想起来的。

    “……”

    恰好来到了翠云楼的燕青,虽没听闻小安唱的怎么样,但是看过词,又见了大家伙半张着嘴巴的表情后,也算理解了这是怎么回事了。

    燕青调整心情,神色复杂的模样朝依旧沉醉于词中的贾氏看了一眼,又低头看了纸张上的词一眼,皱了一下眉头。

    与此同时,燕青觉得高方平的字写的很不科学,记忆中,燕青认为四岁时候写的也比高方平的好,不多的几个字还让这个纨绔给写错了四字。

    “可这不合时宜,说元宵节的词为何于此时出来……”梁家小姐在后面伸个指头通通高方平的背脊。

    靠。

    高方平不喜欢随便吟得一手好湿,就是怕类似的被打脸了,总不能你作为作者不懂,相反别人听一遍就懂了,然后你老人家一问三不知吧。

    “要你管,我就喜欢这么用!”高方平一犯浑,施展大纨绔术蒙混过去。

    对于这样的流氓式回答,谁也拿他没有办法。

    “可我还是不信是你写的,根本不可能,除非你现场再来一首!”梁小姐又伸手捅捅高方平的背脊。

    “别闹,男女授受不亲,在骚扰,我去告你爹去。”高方平头也不回的道。

    “姓高的!”

    “什么?”

    “乃的词写的实在太好了!”

    “美女客气啦。”

    “我不是客气,我在想着找什么办法拆穿你个不学无术的纨绔!”

    高方平和梁小姐的低声吵架中,燕青过来在高方平的桌子坐下,他又回头看了泪光闪闪的贾氏一眼,苦笑道:“大人能不能别做这么绝?”

    “总有奸臣想害本小民是吧?”高方平道。

    燕青尽管很聪明,也思索了片刻才知道他什么意思,扭开头道:“我不理你了。”

    作为男人,燕青同学实在拥有偶像级别的吸引力,有燕小乙在这里,后面那个恬不知耻的梁小姐也毫无淑女风范的跑过来坐了。

    没办法,纵使一千年后民智开启、女人们见过的世面多了,其中也有不少依靠对方颜值来决定屁股方向的人,所以也不能怪梁家小姐是软脚虾。

    仅仅书上说高方平还有些不信,但现在明白了,燕青对于女人的吸引力是殿堂级的,就像梁红英于武力值,高方平于奸臣值,李清照于文采值一样的从侧面漏出来。

    贾氏总算从那首词里回神了,又朝这边看了过来。

    这下高方平乐呵了,对贾氏的印象不知怎么的就好了些。因为她看的不是燕青,仅仅此点就足够高方平把她列为一个有性格的美女,不是屁股决定脑袋的人总会招人好感的。

    贾晓红目下在思考,对方没邀请的情况下要不要过去说句话。片刻她有了决定,起身走过来,在近处很有礼貌的轻轻一福:“民女卢贾氏,见过东京的大人。大人的文采堪称梦幻,情不自禁之下过来唠扰,望大人勿怪。”

    “请坐。”高方平嘿嘿笑道。

    座位不够了,于是林冲和关胜很识趣的起身候着。

    对于贾氏此等毫无人妻规矩的举动,燕青大为着急,情急下对高方平道:“小的还是无法理解,观大人言行举止断无可能会写词,请大人解惑?”

    梁家小姐虽然始终在和高方平作对,此时却也说了句公道话:“此君就这德行,玩世不恭,整日胡言乱语。李清照从不轻易推崇别人,却有评价:世间才人无数,又有谁能读懂他的孤艳高雅。还谈及能看懂高方平者,唯其她也。”

    贾晓红很是兴奋,作为李清照的超级粉丝,李清照却这样评价一个人,由此再次引得贾氏大感兴趣的打量高方平。

    似乎但凡有主角在的场合,配角智商总能被顺利降低。燕青也跳不出这个怪圈,对梁家小姐道:“请教,如何得知易安的言辞?”

    梁家小姐得意的道:“李清照乃是我的好友,儿时在东京时候我们关系非常要好,这些年也常有书信往来。她还提及高方平有感而发时,出过一句不完整的《满江红。怒发冲冠》,‘壮志饥餐胡虏肉,谈笑渴饮匈奴血’。虽因杀伐气息过重而遮掩文秀,但胜在大气磅礴之雄心壮志美感。”

    习惯于纸醉金迷的繁华盛世之中,所以“壮志饥餐胡虏肉”这样的雄句,很难引起周围这些个家伙的共鸣。看表情,他们听后也就一般般。

    少量两个猥琐大叔捻着胡须评价还行,却估计也是因为此乃李清照推崇的词句原故。

    大宋的文士女人们就这德行,很多年后汉儿已经丢了北面的半壁江山,但他们依旧如此。

    所以岳爷爷无法理解这些人的念想,心有感慨之际有了《满江红。岳阳楼感》。估计岳爷爷死之前的最大怨念不是自己被杀,而是无法想通这些人和这些事,蛮子残害汉儿糟蹋河山,京畿周边整天游历着蛮子铁骑在烧杀抢掠,但上至皇家下至百姓,他们依旧沉醉于纸醉金迷而无法被唤醒斗志。

    燕青作为一个拥有反贼潜质、又留恋勾栏瓦舍的浪子,显然也对“壮志饥餐胡虏肉”非常不感冒,对梁小姐说道:“小生有一事无法理解,大人的名句‘壮志饥餐胡虏肉’,明显和刚刚的词有着风格上的极大反差,需知风格不是一日形成,也非一日可变。请为燕青解惑?”

    “有理,燕小哥此言实为有理。”不远处两个猥琐大叔捻着胡须频频点头。

    “额……”梁家小姐恨死燕青了,情急之下瞎掰道:“易安说高兄乃是矛盾的人,矛盾和反差正是他的特点。”

    “大人才华横溢,不论何种风格都已接近了极致。不同的词,有润物细腻的悲情刻骨,亦有军国山河的豪情天纵,卢贾氏佩服。”

    算好还有贾晓红这个脑残粉在给高方平撑着门面,高方平真的很感激她呢。

    不胡乱吟得一手好湿,怕的就是这种局面。因为永远也无法让所有人都喜欢你。

    挑别人的小毛病进行攻击,此乃文人最喜欢干的事,譬如燕青这个文武全才的偶像派就干的不亦乐乎。所以对着他们唱岳爷爷的词,你得找对人,否则被鄙视都是轻的。李清照当时欣赏这样的句子,只因为她是文青的同时也是有爱国主义情节的才女。

    取悦大多数人这件事,显然李清照干的比岳飞好很多。一个是人老珠黄身家落魄时身边依旧“香车宝马”环绕。一个是壮志未酬就被人捉去砍了的民族英雄。论及文采,高方平真不信岳爷爷输给李清照,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他整天都在说别人不爱听的东西,于是被捉去杀了。

    所以即便要吟诗,显然盗用李清照的要安全许多。即便这样还是找对人最安全。这就叫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显然高方平这次做对了,卢贾氏怀有这样的心思,就会被绝世才女李清照的词打动。

    高方平的出现,会犹如暴风雨中的那盏不灭的明灯出现在贾晓红的心中,李固被冷落之下他还做得住吗?

    从某个程度来说,高方平真有点喜欢卢贾氏的性格,她算是这个时代女性中的异类奇葩。大宋守活寡的女人很多,其她女人选择沉默,但卢贾氏选择了反抗。在高方平看来,她或许是个比蒋雯还有用的人才。

    “时辰已经不早,主母在外抛头露面终究不妥,让小乙送您回去。”燕青胸无大志,却是个很忠心的人,两大逆鳞都在贾晓红的身上。他又为卢俊义的名节担心,也非常暗恋贾晓红,此点高方平还是看得出来的,

    卢贾氏皱了一下眉头,却也不惹燕青,以这里的女主人身份微微一福,对高方平道:“请大人在北京期间多来翠云楼坐坐。”

    然后便在燕青的看护下离开了……

    第76章 吟得一手好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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