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五章 礼物
我要上头条 作者:渔雪
如何架构故事情节,如何立足镜头角度,如何表现人物性格,这对于导演来说都是因人而异的。
甘敬熟读剧本近乎会背,拍摄数月也算熟门熟路,然而直到一半进度的时候才恍然明白李安的别出机杼。
这真是让他不由得心生敬佩。
除却影片镜头里显眼的谬误之外,少年派里还有很多隐喻,同样是为了证明第二个故事的真实。
“莲花到底象征着什么?”隔了一天,甘敬晚上回复反复琢磨思考,一夜都没怎么睡好。
李安淡淡的说道:“阿甘,你扮演的是一名印度人,在那里,印度教信奉毗湿奴。相传,世界由他的睡梦而来,他肚脐之上生莲花,莲花之中诞梵天,梵天即后造世界。”
“莲花就象征着印度教的信仰?”甘敬若有所思。
李安定定的看着阿甘,嘴角露出一丝温和的笑意,嘴上却是些许教训:“阿甘,能表现人的喜怒哀乐已经是一位好演员了。但,如果你能了解通透人物的背景、信仰,那么你就能演出他的灵魂。”这是他对于甘敬这种演员的点化。
印度人是什么样的?印度少年派的三观是什么样的?
因为甘敬出演角色是在海上生存,是在没有道德、法律约束下的画面,所以三观之类的就弱化了很多,而甘敬之前也没有多考虑这些。
此刻听到导演的教训,他忽然有点自己还能做的更好的感觉。
“听君一席话,胜看10G片啊。”甘敬不由得感叹。
虽然听起来怪怪的,但这是在夸我吧?
李安微微颔首:“下次就别问我了,自己去寻找答案吧,其实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些东西并不是唯一解。”
甘敬带着佩服和反思离去。
这一夜,他又是没怎么睡好,或者说,根本就没去床上睡。
回到酒店里翻开剧本,甘敬把它放在桌上,笔记本打开开始搜索关于印度教的知识。
探索隐喻,印证故事就像是孩子发现一枚又一枚的彩色糖果一样让人兴奋、愉悦。
印度有三神,梵天主创造,湿婆掌毁灭,毗湿奴则是维护。
这位毗湿奴性格温和,对信徒施予恩惠,并且常常化身各种形象拯救危难。
当看到这里的时候,甘敬想着剧本里出现的那个食人岛,想着出现的飞鱼落在船上……这些大概就是暗指毗湿奴的化身。
同样,剧本中派的母亲正是印度教的虔诚信徒,她在海难中抓了一把香蕉也登上了船,最终只有派一个人生存下来。
在这途中,一望无际的大海里,派面对道德上的犹豫、挣扎、愤怒,是否就是把她视为是神祗解救危难的化身?
科学解决外在,宗教梳理内心。
从这个角度来看,少年派是个后者电影。
这一晚,甘敬自我代入,感受到了非人的痛苦和焦灼。
一夜无眠。
……
有的人看电影看到第一层,有的人看电影思考到的是第二层,有的人则是充分联想、仔细比较,挖掘出第三层。
在那种时刻,坐在影院的屏幕前,就好像忽然和导演、演员交流了内心,建立了精神上的共鸣。
不过,很难说哪种观影体验更好。
复杂的了然就比简单的笑容好吗?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诸位,我很希望大家能有一个愉悦的观影体验。如果不好的话,那也一定告诉我,我会好好思考反省的。千万不要退票啊。”
甘敬拿着话筒坐在舞台上,轻松的笑道。
“甘酱,我们一定去看电影!”
“我好喜欢甘酱的忠犬八公啊!”
“甘酱摸摸大!”
霓虹国东京宣传首站,粉丝影迷的反响还是相当热烈的——这种热烈是甘敬本人都没有想到的。
霓虹国人骨子里的奴性不说了,这个民族崇拜强者也不说了,他们极度自大又自卑又不说了……嗯,甘敬在这个国家宣传期间着实是被吓了一跳。
这个热情度哟。
甘敬有那么一瞬间都怀疑自己是不是进了本土了。
“甘君,这是今天收到的粉丝礼物。”宣传方随行助理敲门进来之后,指了指身后的板车,上面堆满了玩偶、布偶、信封等等。
“嗯,放在房间里吧,我等等让人拿回去。”
“嗨亦。”这位是本地助理,毕恭毕敬的转身,刚要离开又问了一句:“甘君会怎么处理这些礼物?”
甘敬想都没想就说道:“拿回家里啊。”
助理点点头,鞠躬,关门,离开。
甘敬起身把板车往里面推一推,数了数,这已然是有过四辆板车了,上面琳琅满目,既有那种很常见的工艺品,也有明显能看出很用心的手工品。
礼物这种东西,扔掉是很不好的,可如果拿回去,家里也很占空间,狗子大概是不会对这些东西感兴趣半分。
思考了一会,甘敬打电话给老陈。
“老陈啊,你帮我京城挑个地,买个房。”甘敬直接说了自己要求。
“怎么忽然要买房?之前不够你住啊?”老陈手上正忙活着,很费解。
“用来放礼物的,地儿挑个大点的,可以远点,便宜点,就是用来堆放粉丝的礼物。”甘敬解释了下。
老陈哭笑不得:“你这粉丝礼物那么金贵?还得专门堆放?”
“我想着怎么都是人家的一片心意,国内也有粉丝送礼物啊,还是专门放起来吧,以后也是个美好回忆。”
“得嘞,您是大爷。”老陈刚想挂掉,忽然又道,“对了,小米那边的样机出来了,回头给你一台,你在微博上给宣传下,有空回国后还得去拍几组广告。”
小米方面甘敬是有股份在其中的,这些广告代言他自然也就当仁不让了。
“OK。”
电话挂掉,甘敬没想到小米的手机居然已经出来了,想一想,还是有些期待的。
咦,他忽然隐约记起,自己似乎和一个家伙还有过一个卖手机的赌约。
赢了之后,他就把女儿送给自己?
嗯,似乎是这样的条件,记忆模糊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