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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回忆很甜年少很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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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黑系暖婚 作者:顾南西

    暗黑系暖婚 作者:顾南西

    140:回忆很甜年少很宠

    秦中犹豫了很久,还是上前,小心询问:“六少,回去吗?”

    他不言,盯着手里那个冰激凌盒子,冷却后的水汽凝成水滴,淌进手心。

    秦中立马递上了一条干净的手帕。

    他顿了许久才接过,擦了擦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宣传单,说:“我要这个女人给我补习。”

    补习?

    不是工商博士学位都拿了吗?

    秦中云里雾里,隐约记得那母女发的宣传单上写了什么化学补习。

    “价钱随她们开,我只有一个条件。”他仰着头,月光洒下,柔和了轮廓,“要在她家里。”

    月下,风吹树叶,窸窸窣窣,伴着夏天的蝉鸣,香樟树斑驳的落影里,有少年斜长的影子。

    楼上,女孩在笑。

    那时候,他与她,只是相遇,并未相识,直到那日黄昏,天边最后一抹余晖掠过了香樟树的枝丫,他出现在她面前。

    漂亮的少年,还有眼睛会笑的女孩。

    女孩站在旧楼的墙边,看着树下的少年,树影婆娑倒影在眼底,她笑着问他:“你是时瑾吗?”

    少年走出了树荫,逆光里,眼睛很漂亮,点了点头。

    女孩走近,高高瘦瘦的,却只到他肩高,看他时微微仰起头,眼里有光。

    她说:“我叫姜九笙。”

    他知道,她所有资料他都知道。

    她还说:“我是来接你的。”

    少年勾了勾唇:“带路。”

    “好。”

    女孩走在前面,少年跟在后面,穿过风,穿过夕阳,穿过深深的巷子,他们后面跟着一只狗,蝉在树上鸣叫。

    记忆里的女孩,与眼前的她重叠,还是那双眼,略带粉晕,笑时,像潋滟水色的桃花。

    “笙笙。”时瑾小心地靠近,想伸手去拉她的手。

    姜九笙退后,语气很坚决:“回答我。”

    时瑾没见过她这样色厉内荏的模样,有点心慌,避着她的眼睛:“嗯,我们认识。”迟疑了许久,终是抬了头,望向姜九笙的眼睛,“你的母亲,是我的补习老师。”

    她若怔若忡了很久,恍然大悟:“原来那些都不是梦。”

    那日催眠,除了看到凶手,还有一幕幕陌生又熟悉画面,像老旧的电影,浮光掠影似的,没有浓墨重彩,却镌心铭骨。

    记忆里,小小的房间,靠窗放了一张书桌,一侧坐了她,一侧坐了他,是年少的他们。

    蝉鸣的夏天,很热,屋里没有空调,开着窗,听得见楼下小孩嬉闹的笑声。

    书桌上,女孩埋头冥思苦想了很久,苦着脸抬头:“时瑾。”

    “嗯?”少年转头看他,很精致的一张脸。

    她把书本推过去,有些窘迫地说:“这题不会。”

    他便停下了笔,把她的书拿过去,写了三种解法再还给她。

    她笑着说谢谢,抱着书继续埋头苦学,几分钟后……

    她苦着脸抬头:“时瑾,我看不懂。”

    少年嘴角轻扬,眼里漆黑的墨色里倒影出窗外烈日,暖了颜色,他放下自己书:“过来。”

    女孩挪着椅子过去。

    少年讲题的时候,很认真,长长的睫毛垂着,嗓音低低的,在蝉鸣声里特别洋洋盈耳。

    不大一会儿,他写了满满一页的步骤,力透纸背,字迹工整。

    “听懂了吗?”

    女孩连忙点头,撑着下巴看他:“你这么聪明,为什么还要补习?”

    少年移开目光:“偏科。”

    “你偏哪一科?”

    他停顿了片刻:“语文。”

    她似很疑惑,盯着他:“可我妈妈是化学老师啊。”

    “是吗?”少年淡然自若,漂亮的眼瞳无波无澜,“可能秦中找家教的时候没看清。”

    门口的秦中:“……”

    画面定格,细看,女孩在笑,少年耳根微红,漂亮的手指不自觉地收拢。

    下一幕,还是那个房间,仲夏夜的黄昏将楼下的香樟树染成了满树金黄,稍稍漏进一缕光,刷在书桌的一角,树影的斑驳来回在跳跃。

    “时瑾。”

    “嗯?”少年抬头,手里还端着杯子。

    女孩手里拿着笔,敲了敲他的杯子,说:“你手里的杯子是我的。”

    少年怔了一下:“抱歉。”

    他脸颊有很浅的红晕,不动声色地将目光眺望窗外,低头,将杯中的水喝完,再起身去倒了一杯,然后把杯子放在女孩面前。

    “送你过来的那位秦先生说,你有洁癖。”她故意调侃,懒懒的桃花眼里携了一抹狡黠。

    “嗯。”少年面不改色,“我喜欢你的杯子。”

    他们的杯子很像,是女孩套圈得来的奖品,他的那只杯身画了一条鱼,她的则是钓鱼的女孩。

    她眯着眼思考了会儿,把自己的杯子推到少年那边:“那我们换吧。”

    他嗯了一声,把自己的杯子给了她。

    然后……

    “时瑾,”

    “嗯。”

    女孩眼里噙笑:“你又拿错了杯子。”

    少年颔首,自然而然地把手里喝剩了一半的杯子还给了她。

    她托腮,不知想了些什么,脸颊有淡淡的红晕,看着窗外参天大树,眼波潋滟,融了一盏花色。

    耳边,少年独有的嗓音清润。

    “笙笙,看书。”

    “哦。”

    女孩慌忙低头,半天,书页还停在那一页,窗外风吹来一片泛黄的叶子,笔尖躁动。

    夏天似乎很长,有写不完的作业,听不完的蝉鸣。她的头发又长长了一些,趴在书桌上,风吹发梢,掠过他的手,微痒。

    他停了笔,转过头去:“笙笙,不要发呆。”

    女孩端正坐直,神色特别认真,说:“时瑾,你的手真好看。”

    少年无奈:“你还有三张卷子没写。”

    她不管:“把手给我,我要拓下来做书签。”

    少年放下笔,耐心很好:“先写卷子。”

    她摇头,一点都不听话。

    他拿她没办法,便伸出了手,由着她弄了满手的墨水。

    后来,女孩做了一张书签,送给了少年,却从来不见他用过,他说,怕弄坏。

    女孩笑着说,坏了以后我还给你做。

    少年浅笑点头。

    那时候,他们都还小,以为承诺了,就是海誓山盟,以为约定了,就不会老,还不太清楚沧海桑田会如何变迁。

    后来,到了秋天,香樟树下落了一地发黄的叶子,少年依旧会去女孩的家里补习,会早早就到,然后站在窗前等,看着树荫下人影穿梭。

    深巷里的狗在叫唤,是她回来了。

    他开了门,去楼道里接她,远远看见女孩跑来。

    他过去,接过她的书包:“怎么这么晚回来?”

    “老师拖堂了。”进了屋,她脱了外套,随手就扔在鞋柜上,“我妈呢?”

    他皱着眉去捡她的衣服,折好了放在柜子上:“买菜去了。”

    秋天的黄昏很暖,天很快暗下了,少年开了灯,杏黄的光填满了一室,很小的屋子,却收拾得很干净。

    “时瑾,”女孩从浴室里探出脸来,满脸的泡泡,一双眼睛特别黑亮,“帮我把书包里皮筋拿过来。”

    他便去拿了皮筋,给她绑了个松松垮垮的马尾。

    她洗到一半便松了,还是湿了头发。

    “这是什么?”少年等在门口,手里拿了个粉色的信封。

    女孩愣了一下,反应过来了:“情书。”

    他板着脸,老气横秋似的:“谁给的?”

    “我也不知道,别人塞我书包里的,给我看看署名。”她要拿来看。

    少年把手举高,不给。

    那时的他已经长得很高了,她踮起脚,也够不到他举过头顶的手,他把信撕了,扔出了窗外。

    女孩难得见少年那样严肃。

    “笙笙,你还小,不能早恋。”

    她的发湿了,白色校服很单薄,肩头滴了水,印出里面若有若无的轮廓。

    少年红了脸。

    哦,她不小了,女孩已经长大,落落大方,很漂亮。

    那天晚上,女孩的母亲回来得很晚,少年留下来,等到了深夜,就守在窗前,屋里亮了一盏很暗的灯。

    初秋的天,依旧炎热,她却把自己裹成一团,满头大汗地在床上滚。

    “笙笙。”

    “笙笙。”

    耳边,少年急切地在喊。

    女孩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逆着光,看见一张漂亮的脸,轮廓分明。

    “怎么了?”

    她抱着腹,声若蚊蝇:“肚子疼。”

    少年紧抿了唇,用手背擦了擦她额头的汗:“我带你医院。”

    “不用去医院。”

    他哄着她:“听话。”

    女孩红着脸,摇了摇头,小声地嘀咕了一句,说完便把脸埋进了枕头里。

    当时年少,只知秋夜燥热,楼下的狗彻夜叫着,扰得人心神不宁。少年面红耳赤地愣了很久很久,手心有汗,手足无措地杵了很久。

    他问:“那怎么办?”

    她说:“趴一会儿就好了。”

    她趴着趴着便恍恍惚惚了,不知过了多久,听见他叫她名字。

    “笙笙,把这个喝了。”

    她迷迷瞪瞪地喝了,只记得很甜。

    那是他第一次下厨,在指腹上烫了一个泡,她听得秦中说,他是天之骄子,没有做过那样的事。

    那时候,年少的女孩便想,她以后再也不能要别人的情书,等她长大了,便给他写一封最长最长的情书。

    那年的夏天很长,秋天香樟树枯了很多叶子,老旧的小区,狗在叫,下了雨,男孩女孩走进了深巷,没有再回来。

    回忆定格住,姜九笙抬头,泪湿了眼睫,声音微颤。

    “后来呢?”

    她的记忆断断续续,只到这里,一祯祯画面,都是年少的他们,还有楼下的树,没有别人,全是他和她的片段。

    “后来呢?”她看着时瑾的眼睛,“后来我们怎么了?”

    时瑾垂眸,遮住了眼底的光:“你的母亲去世之后,我将你带回了秦家。”

    对,记忆里还有她的母亲。

    可为什么想不起来脸,为什么只有声音,任凭她如何回忆,也看不清她的样子。

    “为什么会去世?”她问时瑾。

    “意外。”

    意外?太言简意赅,隐去了所有细枝末节,她想,时瑾一定不想她知道,那么,就必定是风起云涌。

    既然曾经镌骨铭心,又为什么会忘得一干二净?

    她沉默地看了他很久,本来有千言万语要质问他,话到嘴边,她却只问了一句:“秦家是不是有一个楼,没有窗户,不管白天还是晚上,都很暗很暗。”

    时瑾眼里全是慌色,唇角抿得发白,过了许久:“是。”

    果然,以前那些毫无根据的梦境,并不是天马行空,或多或少都折射了她的过去,她压下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思绪,试图回忆,试图拼凑那些模糊又残缺不全的片段,可偏偏什么都想不起来,像紧绷的弦突然断裂,所有影像都开始四分五裂。

    她头疼欲裂,身体摇摇欲坠。

    “笙笙。”

    他方寸大乱,抬手,想拉她,似乎又不敢,僵着手愣愣地站在原地。

    姜九笙扶着墙,眼里全是迟疑与惶恐:“时瑾,你到底还瞒了我多少事?”

    这种对未知变数的不确定,让她感觉很糟糕,怕得不行,就好像突然在一叶扁舟上,四周全是惊涛骇浪,她什么都抓不住。

    时瑾眼眶里全是殷红,浮影沉沉,各种情绪,有惶惶不安,有犹豫不决,还有孤注一掷的决然与阴鸷。

    若是说了,若是她不要他了,那就完了,他一定会做尽丧心病狂的事。

    铃铃铃……

    手里铃声突然响了,打破了屋里让人心惊胆寒的死寂。

    姜九笙接了电话,是程会。

    “笙笙。”

    “嗯。”

    电话那边程会说了不到一分钟,简简单单几句话,却叫姜九笙脸色骤变:“我知道了,等我消息。”

    她只说了这一句话,便挂了电话,抬头,眼神里有股不管不顾的决然:“时瑾,带我去秦家。”

    一听是秦家,时瑾想也不想:“笙笙,别去那。”

    姜九笙坚持:“我养父母被抓去了秦家。”

    她与时瑾公开的时候,就预料到了,秦家不会善罢甘休,毋庸置疑,这次就是冲着她来的。

    时瑾眸色微沉,极力压下情绪:“我去把他们带回来,你留在家,别去好不好?”声音绷紧,像没有张驰的弦,仿若一触即断。

    他怕了她了。

    怕她受伤,怕她生病,怕别人害她,怕她想起来,怕她难过,怕她走了不回来,怕她不要他……

    他觉得自己像个疯子,竟恨不得把她绑在家里。

    姜九笙直视他的眼睛,眼里有着不顾一切的刚毅:“带我去秦家。”

    他拗不过她。

    这么多年了,发疯也好,发狠也罢,没有一次能真正意义地忤逆她。

    他还是妥协了:“好。”

    中南秦家。

    秦家依山而建,方圆千平,全是秦宅领域,山峰围绕,只有一条路通往,隐于青葱后的,是四栋古式建筑,红墙白瓦,气势恢宏,主宅门前,两块玉石伫立,玉面雕刻了青龙,栩栩如生。

    环绕楼栋外,十步一人,皆是黑衣黑裤的保镖,面无表情。称霸中南三省的秦家,气派自然十足。

    书房里,门匾高挂,写了四个字:气东来。

    主座上,秦行端坐,两边落座的都是秦家后辈,秦明立居左,秦萧轶居右,其次是秦霄周与外室所出的几位少爷,中间的空地上,铺了锦绣的地毯,一男一女跪在地上,俯首低眉,战战兢兢。

    秦行端着青瓷的茶杯,动作缓缓地拨着茶面,没抬头:“你们夫妻胆子不小,连我都敢骗。”

    地上跪的,正是姜女士与丈夫程彦霖,夫妻两都吓得不轻,脸色惨白,额头冒汗,姜女士闪烁其词,颤颤巍巍地回了话:“六、六少的命令,我们夫妻不敢、不敢不听。”头伏地,姜女士讨饶,“秦爷饶命,秦爷饶命。”

    秦行扣上茶盖,抬头,一双鹰眼气势逼人:“有没有命出秦家的大门,就要看你怎么说。”

    姜女士曾经是秦家的佣人,被时瑾安排在楼里做饭,是八年前秦家唯一一个见过时瑾藏在小楼里的秦家下人。

    时瑾离开秦家之后,姜女士请辞,夫妻一同失踪。

    秦行本是要查姜九笙的底细,竟意外牵扯出这对夫妻,也就不难猜测了,诈死还生偷天换日,兜兜转转了八年,时瑾身边的人还是故人。

    姜女士怯怯抬头,迟疑了会儿,还是一五一十地招了:“姜小姐来秦家的第二个月,二少的人闯进了小楼,六少本来是要打死那人的,被姜小姐拦下了,从那之后,姜小姐的病越来越严重,六少怀疑,”姜女士抬头,胆战心惊地看了秦明立一眼,又立马低头,继续道,“怀疑是二少买通了心理医生,加重了姜小姐的病,那时候,六少就动了心思,想把姜小姐送出去了。”

    秦明立摩挲着手套,神色无奇。

    秦萧轶最自在闲适,双手交叠,靠着椅子,全程一副事不关己的神色,倒是她旁边的秦霄周拘谨得很,怕秦行,更怕时瑾。

    主座上秦行用指关节敲了敲桌面,说了一句‘继续’。

    姜女士不敢停顿,低头哆哆嗦嗦地又开口:“等到秦氏周年庆那天,六少安排好了飞机,本来是要送姜小姐去国外的,可在去机场的路上出了车祸,姜小姐和六少都受了伤,相撞的另一辆车子性能不好,车里的母女当场死亡了。”

    秦行凝了鹰眼,瞳孔微凸,眉间缓缓有戾气浮现,在座的秦家人,全部噤若寒蝉。

    气氛冷冽,叫人不寒而栗。

    姜女士擦了擦头上的冷汗:“因为、因为秦爷您盯得紧,六少为了瞒天过海,把车祸中死去的那个女孩装成了姜小姐,让秦家人以为她死了。六少遣散了楼的佣人后,找到了我,让我们夫妻换了工作,搬家去了江北的小镇,姜小姐就是那时候开始养在我家里的。”姜女士歇了一口气,这才慢吞吞抬头,“事情就是这样的,我知道的都、都说了。”

    啪的一声,茶盖扣在桌上,秦行沉了眼,哼笑了声:“一藏就是八年,真是好能耐。”

    说曹操曹操到。

    管家进了书房,上前传话,说:“秦爷,六少来了。”

    秦行听着,没发话,端起茶杯抿了一口,又将茶叶吐回,喜怒不行于色。

    “六少还带了人来。”秦管家停顿了一下,“是姜九笙小姐。”

    秦行喝茶的动作顿住了。

    往秦家本宅带人的,这么多年都只有时瑾敢,八年前,还有今天,而且带的还是同一个人。

    秦明立转了转手里的戒指:有好戏瞧了。

    “让他们进来。”秦行放了话,他倒要看看,让时瑾藏了这么多年的人,有什么过人之处。

    青龙玉石前,秦管家恭敬地说了一字‘请’。

    时瑾看身边的人,满眼戒备与凌厉才隐下,声音放缓:“笙笙,手给我。”

    姜九笙与他对视了一眼,伸出了手。

    他握住了她的手,说:“不用怕他们。”

    她点头,说不怕。

    “时瑾。”

    时瑾应她,看不清她眼底情绪,平静得异常。

    来秦家的一路,她什么都没有说,没有质问,也没有责怪,甚至一句不提过往的事,他知道她的性子,恩怨分明,一码归一码,不会迁怒。

    可她也不是随遇而安的脾性,有些事,不愿意稀里糊涂,不是非要计较,只是要个坦荡与明白。

    她说:“等把我的养父母送出了秦家,你带我去楼好不好?”

    有些事情,总要说清楚,积久了,会生怨,更何况,她和时瑾是要一起过一辈子的,没有解不开的结,也没有能带进土里的秘密,她预备好了要不留余地,那么,什么都要开诚布公。

    人和人之间,特别是情人之间,最忌猜忌。

    时瑾看着她,说:“好。”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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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0:回忆很甜年少很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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