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4章 女人间的爱情
我的极品小姨 作者:风中的阳光
傍晚八点,太阳还在西方挣扎着不愿意落下。
阳历六月的中旬,是个很舒服的季节。
水里的蚊蝇还没有大批的繁殖,坐在后院露天游泳池边的藤椅上,再也不用像在人前那样坐有坐相,完全可以把一双秀足隔在桌子上,左手端着高脚酒杯,眸光漫无目的的看着远方,想自己的心事。
已经有大半个小时了,岳梓童与贺兰小新都没说话了。
就仿佛随着黑夜的到来,她们谈话的兴趣也消失了似的。
风好像忽然大了些,吹起岳梓童的长发,遮住了她半边脸。
有几根调皮的发丝,钻进她的小鼻子里,弄得有些痒。
她抬手轻拢了下发丝的动作,在贺兰小新看来是那样的优雅自然,带着一股子出尘的美。
让她心中一荡,左脚悄悄的拿下桌子,又悄悄地伸向了那只修长白嫩的美腿。
当她的足尖,轻轻碰触在岳梓童的右腿上时,这份难得的宁静,一下子被打破了。
两个人的娇躯,齐刷刷的共颤了下。
岳梓童是身体上的,贺兰小新却是生理上的。
所谓身体上的,就是人在毫无防范时,忽然有个小毛毛虫落在胳膊上,当然会下意识的哆嗦一下了。
而生理上的,则是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躲在没人的角落里,闭着眼两张唇刚碰到一起时,就会有奇异的感觉,让全身每一个细胞,都在瞬间欢快的跳跃起来。
贺兰小新做出这个动作,是带有明显的情、欲,被岳梓童透着妩媚的恬静而吸引,色胆直线上升,支配着她放肆了。
不过在她娇躯过电般的一颤时,却又猛地清醒了过来。
她的身体上喜欢岳梓童,就与喜欢李南方一个模样,甚至还要更强一些,这早已不是秘密。
她也从当初性取向改变后的茫然痛苦中,彻底地挣扎了出来,觉得做个既喜欢男人,也喜欢女人的双性恋也不错。
既可以像男人那样征服美女,又能当被男人征服的美女——这样的生活,多好啊。
一般人可别想有这样的情调。
但新姐的双性取向,可像她的爱情那样忠贞不渝。
她只爱李南方一个男人,也只爱岳梓童一个女人。
至于其他的帅哥美女,都是草芥罢了,最多只能做个朋友,要想和她产生生理上的共鸣,那是白搭的。
以前贺兰小新利用一号来胁迫岳梓童时,可是无比渴望能改变她的性取向,能够做一对如胶似漆的“夫妻”。
只是就在她即将彻底征服岳梓童时,李南方的出现就像一把铁锤,悍然击碎了她的美梦。
接下来,新姐就开始了她大半年的监狱生涯。
她是个正常人——自凡是成熟的正常人,肯定会有正常的生理需求。
可女子监狱里的那些女人,在新姐眼里却是土鸡瓦狗般的存在,只要一想到和她们纠缠在一起,胃部就会极度的不适。
就仿佛天鹅再孤单,也不会和癞蛤蟆演绎夫妻双双把家还的狗血桥段。
大半年的正常生理需求,得不到满足的结果就是她在岳梓童看望她时,再也无法忍受澎湃的欲、火,刚被带进监狱小会议室内,就摇身化成恶狼,扑向了小羊羔。
但结果,并不是太好。
其实岂止是不太好,简直是糟透了。
贺兰小新被岳梓童狠狠虐了一把。
也幸亏岳家主是个性取向正常的女人。
如果她要是男人,而且恰好又有点虐待狂倾向的话,估计那天新姐能被她搞成残疾。
被狠狠教训了一顿后,贺兰小新对岳梓童的爱——只能深深地埋在心底。
不过却是窃喜的。
因为岳梓童在把她狂虐过后,才告诉她说,以后俩人可以结为夫妻。
只要贺兰小新能完全遵从岳家主的意思去做事,作为她名誉损失的回报,岳梓童将会考虑成为夫妻后,正式接受她。
什么叫正式接受她啊?
也就是说,贺兰小新以后乖乖听话让岳梓童满意的话,那么俩人不但会成为名誉上的夫妻,也可以转为实际上的嘛。
反正岳梓童深爱的男人已经挂掉,此后尘世间就再也没有那个男人,有资格碰触她的娇躯,倒不如便宜了贺兰小新。
岳梓童的要求对于新姐来说,绝对是一举两得的,无论是为公还是为私。
新姐苦苦忍耐着,期盼着——终于,大婚开始了。
李南方出现了。
再然后,大家当天晚上,新姐干渴的玉、体,就像久旱终于迎来的甘霖的青山那样,被李南方给浇灌了个饱。
一个成熟的女人,过了大半年的禁欲生活后,总算是可以疯狂一把后,她绝不会就此满足,只会像尝到甜头的小贼那样,对那种滋味的要求更加迫切。
新姐多希望,一天二十四小时,一个月三十天,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内,都和她所爱的人,总是抵死缠绵在一起啊。
不然的话,她现在也不会被岳梓童那个很随意的动作给吸引,色胆包天下再也无法控制,悄悄的伸脚过去试探了。
在俩人肢体刚有了轻微的碰撞,酸爽到只想让她尖声大叫的感觉腾起时,贺兰小新也猛地清醒了。
当初在某省女子监狱被岳梓童狠虐的那一幕,好像放电影般的出现在眼前。
岳梓童拿皮鞭狠狠鞭挞她的疼痛,就像无形的毒蛇,一下子咬住了她的心尖。
疼地她娇躯再次剧颤了下,全身的肌肉骤然僵硬了下,导致大脑下达给左脚缩回来的命令后,左脚居然没有任何的反应。
就那样直直地放在岳梓童的右腿上。
冰凉。
岳梓童缓缓地低头,看向了那只艺术气息满满地秀足,凝视了足足有十秒钟后,手中的高脚玻璃杯慢慢倾斜。
红酒好像是拉着丝的细流,洒落在了那只脚上。
美酒如血,秀足似玉。
再配上夕阳最后一丝淡金色的余韵,红白相映下,有种说不出的妖异,在整个世界里的空气中弥漫。
按说贺兰小新最该享受这种气氛才对。
可为什么,她双眸中满是无法形容的惶恐?
她极力想缩回左脚,然后用最最真挚的态度,向岳梓童道歉,解释她这个动作,就像姐妹俩平时打情骂俏是那样,很正常的搂搂抱抱而已,别想多了。
只要岳梓童肯相信,哪怕贺兰小新给她跪下赔礼道歉,也不是不可以的。
反正跪天跪地跪父母跪老婆,这是很正常的世俗观念,任谁也也不会笑话的。
但她的左脚——不,是她整个人的运动神经,这一刻却都中毒般的麻痹了,无论她有多么的想,都无法动弹分毫。
全身神经忽然中毒般的被麻痹,当然不是贺兰小新恐慌的真正原因。
真正的原因,是因为当初岳梓童在某省女子监狱内,说过的一句话:“在没有我的许可下,如果敢和我动手动脚。动手,剁手。动脚,砍脚!”
她在说出这番话时的眼神,表情,贺兰小新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表情呢?
是一种说到就能做到的决绝。
千万别以为岳梓童没有狠心——也许以前没有。
但她与李南方骨灰举行婚礼的行为,就已经完全领悟到了“心狠手辣”的真谛。
这一刻,贺兰小新敢肯定,就算她还能说话,和岳梓童解释她这是在开玩笑,后者也不会相信。
因为打情骂俏时所产生的气场,与刚才她无法控制自己情不自禁时的欲、望,是完全两码事的。
岳梓童又不是傻子,她当然能感觉得到。
更何况她们俩以前在青山岳家别墅的那段荒唐夜生活中,每次房间里都会充斥着这样的气息。
小半杯红酒,很快就流完了,顺着贺兰小新的脚背,又滴落在了下面的草坪里。
岳梓童的嘴角,慢慢弯起一抹诡异的弧度,依旧凝视着那只脚,头也没抬,右手却伸向了桌子。
白色小圆桌上,有个红色的果盘。
果盘里,除了一些时令水果之外,还有一把不锈钢水果刀。
水果刀当然没有开刃了。
可水果刀的刀尖,却能轻易剖开新姐的细皮嫩肉。
刀尖轻轻触在贺兰小新的脚背上时,她终于能说话了,声音无比的嘶哑:“不、不要。”
她既然能说话了,那么按说她全身的运动神经也恢复了正常,完全可以在锋利的刀尖,渐渐刺进皮肤内,有一滴比红酒更红的鲜血慢慢冒出来时,尖叫着缩回脚的。
她确实能动了。
却更加不敢动弹。
岳梓童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岳梓童了,她是杀伐果敢的家主。
为了培养她家主的威信,首先要做到的一条就是,说到做到,言出必行。
贺兰小新如果敢缩回脚,或者反抗,就会遭到她更加惨痛的惩罚。
这一点,她能从空气中弥漫起的一股子强烈杀气里感受出。
“新姐,你不该把我的话当做耳边风。”
岳梓童嘴角再次勾动了下,声音无比的阴森:“咱们相处这些天来,你应该知道我的性格,和以前相比起来是大有改变的。我希望你能——闭上眼,咬紧牙关。疼一下,很快就能过去的。”
“童、童童,不要啊。我、我改了。我以后再也不敢了,再也——啊!”
贺兰小新哀声说到这儿时,岳梓童猛地举起了手中刀,吓得她闭眼,尖声大叫。
剧痛!
就像潮水般涌来,把她彻底的淹没,让她再也无法呼吸。
却能听到有叮叮咚咚的手机铃声响起。
清脆悦耳的手机铃声,就像一根稻草出现在了贺兰小新面前。
她想都没想,立即抓住,浮出了水面。
刚浮出水面,剧痛就再次潮水般的散去,贺兰小新的眼前清明了起来。
她看到,那把刀尖上还残留一点鲜血的水果刀,就放在桌子上。
穿着一身白色浴袍的岳梓童,已经捧着手机走顺着池边向西走去。
她伸出去的左脚,却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托住那样,凝滞在半空中。
艺术品般的秀足,除了有一点鲜红外,完美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