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3章 傻人有傻福
神医混乡村 作者:青椒糊涂
吃,还是不吃,这是个问题,很严肃的问题,但苏巧沁似乎并没有给萧晋思考时间的打算。
眼看着女人粗暴的将胖次和裤袜一起往下褪,萧晋吓坏了,赶紧制止道:“住手!让我来……呃,不是,你要干什么?”
“脱衣服呀!”苏巧沁一脸“你是不是傻”的表情。
“你你你你脱那么干净干嘛?”萧晋被苏巧沁“毫不保留”的身体刺激的喉咙发干,口条都不利索了。
“我从小就喜欢果睡,穿着内衣会影响发育的。”苏巧沁一边认真的解释,一边继续往下褪。
这就是你个子这么矮、欧派却那么大的原因么?那你干脆写本心得好了,让我拿给菁菁、云苓、彩云和……和翠翠她们看。
心里凭借着狂吐糟转移注意力,萧晋扯起被子将苏巧沁严严实实的盖了起来。
“你干嘛啊?”
“不准掀开!否则的话,我就不陪你了。”
苏巧沁很不满,小嘴高高的撅起,被子下的身体像条蛆一样扭来扭去扭来扭去,终于,一只手拿着一条包裹着胖次的裤袜伸出来,毫无怜惜之情的丢到了床下。
完蛋了,萧晋发现自己即便是在满脑子幻想蛆的情况下,都下意识的想要接住苏巧沁的裤袜和胖次“研究”一下,那么恶心的东西都不能打消掉心里燃起的那把火,今晚还能幸免吗?
他很负责任的持怀疑态度。
“你愣着干什么呢?快上来呀!”见他抓着腰带扣站那儿不动,苏巧沁就拍着身边催促道,表情就像个正在哄骗小姑娘上床的抠脚大汉。
“那什么,你先睡,我去趟厕所。”不等说完,萧晋人已经钻进了卫生间。
锁上卫生间的门,他拧开水龙头就开始洗脸。片刻后,冰凉的水总算是让他剧烈跳动的心脏平静了一些。
于是,那个问题随之也就回来了:吃,还是不吃呢?
吃,他当然是很想吃的,之所以犹豫,其实倒也不全是因为觉得对不起董初瑶,而是因为他觉得满心愧疚的吃苏巧沁是一件非常蛋疼的事情。
还是那句话,他早就已经过了有洞就满足的年龄,在那种事儿上就喜欢追求一个水到渠成的调调,既然要吃,那就全身心投入愉快的吃,一边吃,心里还一边对另外一个女人说着对不起,他还真怕半道儿上再软了,那可就丢大人了。
再怎么说今天也是董初瑶的生日,为那多情的姑娘守身如玉一天,应当应分,这是一个良心人渣应有的职业操守。
愧疚这事儿没法解决,下半身貌似也不大受控制,咋办?
郁闷的抓抓头发,萧晋抬头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人生第一次觉得自己可能是个心理变态,要不然没法解释花心和良心这两件水火不容的事物是怎么同时出现在他身体里的。
忽然,旁边架子上的一瓶漱口水映入了他的眼帘。那漱口水的瓶子就像个小啤酒瓶子一样,而俗话说:酒壮怂人……啊呸!是风流茶说合,酒是色人媒;楼下桌子上还有半瓶高度威士忌呢!把它给灌下去,估计什么愧疚之类的东西,就不会再往外冒了吧!
这样想着,萧晋扯过毛巾随便抹了把脸就开门跑了出去。
从这一点来看,丫当然是倾向于把苏巧沁给吃掉的,之所以这么矫情,无非就是找不到理由来说服身体里的那一点点良知罢了。
半瓶四十度的威士忌,对于久经沙场的萧晋来说,自然不算什么,不过一口气灌下去,还是让他脑袋有些发蒙,晃晃头,三步并作两步跑上二楼,推开卧室门进去,把裤子一脱,正要往床上来个虎扑,他却又哭笑不得的愣在了当场。
只见苏巧沁把被子裹得严严实实的,身子蜷缩着,嘴里嘬着自己的大拇指,已经呼呼大睡,就像个婴儿一样。
无论是就这么不管不顾的上,还是喊醒了再上,萧晋都瞬间没了心思,摇摇头,脱下自己的衣衫,上床躺下,像个真正的爷们儿一样,抚平女人紧皱的眉头,将她温柔的抱在怀里。
或许是在睡梦中感受到了温暖,苏巧沁的身体渐渐放松开来,趴在他的怀里,睡得无比香甜。
这就是一个再典型不过的弱女子,同样都视男人为天,但她与周沛芹和梁玉香不同的是,周沛芹和梁玉香有专属于她们自己的坚强,而她却没有。
不知为何,萧晋想起了“玉颜金肌霜”效果的最佳佐证萧皇后。那个十三岁嫁给隋炀帝杨广,又被宇文化及、窦建德和两代突厥可汗霸占,最后又被唐太宗收进宫里的可怜女人,算下来,一生中前前后后共服侍了六位帝王,堪称名符其实的“六位帝王玩”。
苏巧沁与她何其相像,个子都不高,又都温婉柔弱,对自己的命运完全没有独立支配的能力,只能依附于亲人和男人。
萧皇后的第一个男人是强大的隋炀帝,而不出意外的话,苏巧沁的第一个男人就是他萧晋了。说起来,都算是万幸中的不幸。
虽然萧皇后后来的遭遇,杨广难辞其咎,可他毕竟也让她安稳了三十多年,如果她一开始嫁的是个普通人,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月,又能平安多久呢?
而萧晋之于苏巧沁,绝对不算好男人,但这个坏男人却能给予她足够的尊重和必要的保护,而且,萧晋自信,隋炀帝的下场绝对不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胡乱想着这些有的没的,萧晋总算是完全忽略掉了紧贴着自己的那具躯体,沉沉睡去。
第二天,他像往常一样早早醒来,身边已经空空如也,被窝里只余淡淡幽香。
男人清晨的时候通常都没啥出息,瞅瞅自己的一柱擎天,萧晋不由郁闷并庆幸的摇了摇头。
如果苏巧沁此时还在的话,百分百是难以幸免的,但她偏偏已经起床离开了,正好躲过一劫,不知道这算不算“傻人有傻福”的又一个明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