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1章 权力大于天
神医混乡村 作者:青椒糊涂
盘膝坐着很累,于是萧晋又扯过来一个蒲团,上身一倒,胳膊肘便支在上面,半侧卧着笑道:“知府大人果然不同凡响,让我都不知道该讲什么才好,只能说一声佩服!”
邓兴安黑着脸说:“萧先生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还有什么好回答的?你可是堂堂的朝廷命官,正五品,稍微往上升一点就是名符其实的高阶官员了,我就算是再狂妄,也没想到拿你当走狗一般驱使。当然,我也没想过跟你结盟,毕竟主动权在我手里,好处唾手可得,没理由把自己摆在和你同等的位置上。”
这话说的很不客气,但邓兴安的脸色却平静下来。因为他知道萧晋说的是实话,而当两方谈判时,有一方开始说实话了,也就代表着谈判有了希望。
“我的老师很快就会被调往京城,不出意外的话,下次换届,朝廷中枢应该会有他一个席位。”
萧晋闻言眉头挑起,意味深长道:“今天的知府大人可不是一般的坦诚啊!把底牌一股脑都亮出来的打法,我还从来都没见过。”
邓兴安直视着他的双眼,字字清晰道:“我的时间不多了,如果这次机会不能把握,今后想再有出头之日,难比登天!”
“这个倒也能说得通。”萧晋想了想,点头道,“不过,我还是不太理解,既然你的老师已经确定会高升了,还来找我结盟做什么?或者说,我能给你什么帮助?”
“睿明和韦素的事情虽然没有被公开,但在体制内一定范围的小圈子里却不是秘密,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我的老师不能贸贸然的就提拔我,这对我和他老人家都不是好事。”
萧晋眨眨眼,忽然想到了什么,问:“你想让我去说服陆翰学保举你?”
“是的。”邓兴安重重点头,“他是龙朔的一把手,也是我的顶头上司,而且无论是在同僚中的名声,还是吏部的考评中都是上等,有他的推荐,我老师的提拔才能顺理成章。”
萧晋哈哈干笑一声,往席子上一躺,枕着双手说:“那还是算了吧!陆翰学之所以会在同僚和领导眼中有那么好的评价,就是因为他为人十分谨慎,凡是稳字当头,见了兔子都不一定会撒鹰的主儿,怎么可能会为了你的前途而甘心背负风险?”
“我相信以萧先生的能力,一定会找到办法说服他的。”
萧晋沉默片刻,忽然又坐了起来,肃声问道:“我能得到什么好处?要知道,你拍拍屁股一走,我可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邓兴安嘴角微翘:“我的老师没打算把我调往外地,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我会进入江州巡抚衙门。到时候,市里有陆翰学,省里有我,萧先生的好处还会少吗?”
“这就是你不去讨要那幅画的原因,如果我不答应跟你结盟的话,你是不是就会对我今后的所有要求都阳奉阴违?”
“没有陆翰学的保举,我的升迁就只能是镜花水月。萧先生,我邓兴安虽然贪权,但也不是一点骨头都没有,仅仅只为了多当两年毫无前途的知府,还不足以让我的膝盖弯曲。”
萧晋起身就走,到了门前,却又回过头来,微笑说:“十天之内把画给我送去!另外,反正你总是得找个借口把快要显怀的嫂子给辞掉的,到时候就让她送画好了,我的医术你应该了解,由我照看着,总比胆战心惊又孤苦无依的藏在什么地方强得多。”
说完,他便开门走了出去,关门时听到里面传出什么碎裂的声音,脸上的笑意就越发的浓了。
确定了,邓兴安就是一个权力心大于天的家伙!只要十天后那个保姆带着画来了,就百分百不会再有丝毫的差错。
或许他真的没有摈弃人伦,但人伦亲情在他心里的比重明显是低于权势的,当事情还有转圜余地的时候,他一定会想尽办法保全自己的儿子,可一旦事情不可挽回,这第二个儿子的待遇绝对不会比邓睿明特殊多少。
是的,从邓兴安主动拿保姆和孩子出来当投名状的那一刻开始,萧晋就知道她们不可能是他真正的软肋七寸,否则的话,光是升迁到省城所能带来的好处,就足以让萧晋去找陆翰学试一试了,毕竟就算失败了也没什么损失。
可是,邓兴安为了让他使出全力,情人孩子说给就给了。
而萧晋明明知道保姆和孩子仅仅只是维系两人合作关系的一条纽带,到了危机时刻屁用都没有,但他还是一遍又一遍的强调“人质”这两个字,最后还要求邓兴安把人送过来,除了麻痹他之外,更重要的一点就是真正的确定他是否真的可以为了权力而不择手段。
如果说,在今天之前萧晋确实没有把邓兴安当作一条走狗的话,那么,今天之后,邓兴安想不当狗都不成了。
他一门心思只想着用所谓的“投名状”和未来官位能带来的好处与萧晋合作交易,却忽略了另外一件事——这种行为就等于将他最大的弱点摆在了萧晋的面前。
萧晋从来都不是什么仁慈的善男信女,恻隐之心也只会留给值得的人,别人已经把底牌都亮了出来,他觉得要是自己还不往死里利用的话,就太对不起人家的诚意了。
走出茶楼的时候,他特意回头往二楼的一扇窗户看了一眼。
盟友?呵呵,你也配?
“我讨厌这个国家,它连空气都是肮脏的!”
就在萧晋刚刚离开茶楼的时候,龙朔国际机场接机大厅里走出来一大一小两个人。
大的是个青年男人,约莫二十七八的样子,个子中等,但身形十分的挺拔,一头乌黑的卷发盖在一张英俊无比的脸庞上,眸子里似乎蕴含着一汪湖水,看什么都是多情温柔的样子,让许多刚下飞机或来接机的雌性纷纷侧目,眼毛红心。
而那个小的则是一个小萝莉,看上去也就十二三岁,生的粉雕玉琢,怀里还抱着一只蒙奇奇玩偶,十分可爱,只是一张圆圆的小脸儿上表情却很臭,眼睛里也满是不符合她年纪的嫌恶,仿佛看什么都不顺心似的。
“为什么呢?”青年男人蹲下身来,满是宠溺的看着小萝莉说,“这是一个伟大且美丽的国家,我们国家现在的许多传统都是来自这里,包括文字在内,光是数千年的雄浑历史篇章就足以让人为之而倾倒了。”
“可它真的很脏!”小萝莉跺着脚坚持道,“你抬头看看,天都是灰颜色的。”
“那也是因为它现在才刚刚开始发展而已,一百多年前,我们国家迈入工业社会的时候,空气不也一样很糟糕吗?这是全世界的大国崛起的必经之路呀!”男人和颜悦色,温声细语。
小萝莉斜着眼满是鄙夷的看他:“你经历过那段时间吗?”
男人讪讪的抓抓头发,说:“我可不是一百多岁的老妖怪。”
“所以,这个国家现在脏到我了,我就是不喜欢它!”
“好吧好吧!不喜欢就不喜欢,反正我们是来杀人的,大不了我答应你任务结束立刻离开,不在这里旅行,好不好?”
男人的表情依然没有丝毫变化,温柔的就像是一位疼爱女儿的父亲一样,但谁能想得到,他正在说着的却是“杀人”这种惊世骇俗的事情?
更让人惊讶的是,那小萝莉似乎早已司空见惯了,只是恼怒的在他鞋面上狠狠踩了一脚,然后便气鼓鼓的向不远处的出租车走去。
“以后再用这种哄孩子一样的方式跟我说话,我就杀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