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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七章无兄弟,不远征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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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乡 作者:孑与2

    第一三七章无兄弟,不远征

    阿娇闻言大笑,指着带来的木桶糖霜道:“这才是听话的,不出去好好地在葡萄宫酿酒。

    些许杂毛,我出面是。

    一些不知所谓的人,真以为我大汉朝的官员是那么好做的?只要随便博一点名声,写几篇酸,真的能成一个合格的官员?

    陛下给的俸禄只养那些能办事,会办事的人,如果自持名声,能管理天下百姓,那错了。

    从今年起,大汉官员将开始下放,他们不仅仅是要管理都市,郡县,更要深入到乡里。

    多年以来,陛下的政令只能下到郡县,乡里却被豪强把握。陛下轻徭薄赋的安抚百姓,好处却全部被胥吏给侵吞了,真是岂有此理!

    黄氏是依靠地方豪强最终权倾蜀,如此毒瘤,今后将见一个铲除一个,绝不容情!”

    阿娇用雪白的手以及红红的长指甲在脖颈做了一个美妙的杀头动作,让云琅不寒而栗。

    刘彻这是要深化统治啊……

    大汉朝的统治对于后世严密的统治来说,堪称放任自流的典范。

    云琅总是想起后世街道大妈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

    真正说起来,大汉的亭长,里长才是百姓真正能见到的官员,至于县令一级的人物,对于大汉百姓来说,已经是云端的存在。

    一个可以执行有效统治的官员体系是国家健康发展的一种表现。

    当然,如果政治清明,这对百姓来说是福气,如果很不幸的遇到政治黑暗时期,这是灾祸的开始。

    有云琅在的地方,基本不缺少美食。

    葡萄宫里的斑鸠,野鸡,野兔多的数不胜数,而赵破奴又是一个能用石头打猎的高手。

    在阿娇明显没有马离开葡萄宫打算的前提下,烤斑鸠,烤野兔,再加炖鸡,自然而然的出现了。

    阿娇来了,摘葡萄这种活自然不用云琅霍去病他们干了,只有李敢不愿意来野餐,执着的要为陛下找到最好的葡萄来酿酒。

    辣酒随荤,黄酒随韵,至于葡萄酒那要配心情了。

    阿娇很喜欢云琅酿造的葡萄酒,里面有一丝丝的甜味,虽说这是葡萄酒没有发酵完全以及云琅放糖太多的表现。

    她不是很喜欢烤的金黄的斑鸠,对于炖鸡却表现出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热情。

    吃过饭之后,阿娇还非常有兴致的参与了捏碎葡萄酿酒这一繁琐的过程。

    直到傍晚,心满意足的阿娇才乘车离去。

    当偌大的葡萄宫只剩下这六人的时候,所有人都很聪明的忘记了一批葡萄酒酿造的过程。

    而李敢,则养成了一天洗三次脚的习惯。

    “阿娇贵人今天很反常!”霍去病双手放在脑后躺在床榻瞅着窗外的明月道。

    “这说明我们的重要性又提高了,没有什么好怪的,对阿娇贵人来说,这些年最大的功绩不是赚了多少钱,而是参与了我们兄弟成长的过程。

    现在,要到收割果实的时候了,她那么聪慧,怎么可能会放弃这种示好的机会。“

    云琅依旧有些不开心,他觉得事情总是脱离他的掌控,很难沿着他选择的方向前进,这让他非常的具有挫折感。

    曹襄冷笑道:“阿娇贵人来葡萄宫,更像是受了我舅舅的派遣。

    我舅舅最喜欢干的事情是抽你一巴掌,然后再给你一个笑脸,我从小到大是被他这么教训过来的,对于这一点,我太清楚了。”

    李敢犹豫了良久才小声道:“我觉得这是好事情,毕竟,我们兄弟的功劳没有一点虚假,没有一份战功是依靠花头得来的,陛下爱我们也是情理之。

    我们是臣子,做好自己的本分好了,不能想的太多,想多了是坏事!”

    这种事情赵破奴,谢宁从来都不参与,只是在听,他们说的这些事情对他们两人来说实在是太遥远了。

    “我更喜欢陛下对我直来直去,他下令,我执行好了,我霍去病此生没有位极人臣的打算,只想把匈奴杀的干干净净,然后在骊山里狩猎,或者在家里种田,朝堂的事情,我没有任何兴趣。”

    曹襄白了霍去病一眼道:“那是啊,你只要发表一次意见,我们兄弟会倒霉一次。

    我记得你一次发表意见的时候还是要大伙都去白登山,结果,我现在想起那段经历都会尿裤子。

    还有,受降城那一次,再是突袭镜铁山,然后是大河谷之战,跟着你,很容易捞功劳,可是,我觉得死的也快啊。

    去病啊,咱们兄弟现在屁股后面都跟着一大群人讨生活呢,要懂得保重自己了。

    我舅舅开始对某一个人好的时候,是要托付重任给你的时刻,我舅舅给的重任,从来没有一件是轻的,那一件事情不是需要把脑袋栓裤腰带才能完成。

    说实话吗,阿娇贵人今天如此亲民,我心里是害怕的,恨不得一辈子都不要离开葡萄宫。”

    “你今天还说要离开这个狗屎一样的地方。”

    “阿敢,相信我,如果你要是向我一样了解我舅舅,你会发现跟遵从我舅舅的计划起来,葡萄宫荒凉,无聊的日子像是在天国。”

    霍去病翻身坐起,蹲在窗前继续看着明月道:“我宁愿战死,也不愿意苟活一生。

    老天让我降生到这个世界,是为了要我去杀掉贼奴,如果此生不能杀光贼奴,活着很没有意思。

    明天,我给陛下请战书,请他无论如何都要考虑将我派到最危险的地方,哪里才是能让我心情舒畅的地方。”

    云琅微微叹息一声,少年的时候,每个人的梦想都是差不多的,到了青年这个开始完成梦想的阶段,差异会自然显现。

    霍去病是一个极度执着的人,他少年时立志干掉匈奴,这些年下来,他矢志不移的向自己没有匈奴人的梦想前进。

    曹襄,这时候已经变成一个成熟的政客了,少年时的梦想对他而言是可笑的。

    想到这里,云琅忍不住要审视一下自己,结果,他发现,自己更像是曹襄,而不是霍去病。

    “我们三个没有别的本事,想要的东西都需要我们骑着马去争夺。

    去病,你明日奏折的时候,记着让我们三个也署名。”

    赵破奴看起来粗野,实际是一个非常冷静地人,他一开口杀死了这场看似有意义的讨论。

    霍去病看着云琅跟曹襄道:“没有你们在后方,我无法心无旁骛的去战斗。

    没有你们在后方,我不敢肆无忌惮的战死,因为我知道后面有我的两个兄弟在。

    我才不用担心我的粮草,我的物资,我的战马,甚至我麾下的将士。

    阿琅,阿襄,还是那句老话,我们去战斗,你们看家,顺便给我们料理一下后路。

    当年太祖高皇帝夺得天下之后,叙论战功的时候,排在第一位的并非韩信,也不是张子房,而是留在汉的萧何。

    我知道这些年我们所有人的变化都很大,可是,我骑都尉之所以让人高看一眼的根本原因,那是我们有第一等的将士,第一等的武器,第一等的粮秣供应。

    当我们骑都尉在冰天雪地战斗的时候,我们不用担心自己会被冻伤,因为我们有裘衣,有手套,口罩,背囊里有酒,有肉干,有炒好的炒面。

    我霍去病不是一个鲁莽的人,更不会带着一群兄弟去送死,我想要追求胜利。

    我知道阿娇贵人今天来的含义了,陛下要派人远征河西了,陛下想要彻底完全的干掉西匈奴,斩断匈奴的一条臂膀,这是大事,一旦功成,西部将再无战事。

    阿琅,阿襄,不要以为是我在贪功冒进,我这样做是有足够的底气的。

    那是因为我有两个可以托付性命的兄弟,如果无兄弟,我不会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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