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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没有谁是不可缺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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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乡 作者:孑与2

    第三十一章没有谁是不可缺少的

    “好,有你这句话我心里就不空了,朕与你约定,如果你先死,朕守在你身边。

    如果……如果朕先死,朕希望最后一眼看到的人应该是你!”

    刘彻冷冰冰的将最深情的告白说完之后,就从葡萄酿里捞出一支冰鱼,丢进嘴里咬的咯吱咯吱的。

    “一起死吧,成不成?”阿娇脸上浮起一层嫣红。

    “不成,你死了,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干,不能随便死,如果我先死了,你死不死的随你的意,最好把朕没有安排好的事情做好了再来茂陵陪我。”

    阿娇如同一条蛇一般钻进了刘彻的怀里,搂着刘彻的脖子道:“你这个没良心的。”

    刘彻嘿然一声道:“想在我身上找良心?你怎么想的?”

    阿娇笑道:“找找看……”

    大长秋进来的时候见皇帝正在跟阿娇在地板上翻腾,就眼观鼻,鼻观心的将倒翻的矮几扶正,然后再把食盒里的几样菜肴布置在上面。

    顺手拖走了被皇帝踢翻的烛台,然后悄无声息的离开了大殿,一层白色的轻纱流水一般从大殿的四周垂下来,将所有旖旎之气困在大殿中。

    华灯初上,只是闷热的天气里,这段美好的时光并没有让霍光有玩耍的心思。

    他的目光不时地落在装了毛毛虫的铜丝笼子上,笼子里的毛毛虫沉睡之后的状态很不一样,有的是蛹,有的是茧,只是这些茧没有蚕茧那么浑圆厚重,显得非常轻薄,有的呈简单的三角形,有的呈美丽的扇形……虽有差别,却变化不大。

    云音在一边笨拙的弹奏着秦筝,声音说不上来,据说是高山流水……

    大师娘弹奏的高山流水,霍光很容易就能听出来,哪怕只有一小段音符,也能把他带入美丽的幻境。

    云音就不同了,因此,她每次弹奏的时候,都要事先告诉大家她将要弹奏的曲子的名字。

    她的小手太稚嫩,为了不至于被琴弦弄破指头,师傅特意给她制作了一套可以绑在手指上的假指甲,这样她就能毫无顾忌的随意弹琴了。

    事实上,霍光弹奏秦筝的本事要高过云音,对这东西霍光可是下过苦功的。

    因为秦筝这东西可不仅仅是乐器这么简单,在两百年前的战国时代,秦筝可是一种可以当做防守nǔ箭攻击的盾,又能挥舞作战的武器,所谓筝横为乐,立地成兵之说。

    霍光自己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跟着师傅学会了未雨绸缪这样的本事。

    但凡是有这种心思的人,对未来的观感一般都是悲观的,觉得危险随时会降临,必须时时刻刻做好反抗逃命的准备。

    勋贵聚会的时候无疑是最危险的时候,如果带着一把剑进入贵族聚会之所,会被人诟病,如果带着一把秦筝进入聚会之所就该是一桩雅事了。

    就像师傅从不去参加勋贵们必须带着辘轳剑参加的聚会一样,霍光也不喜欢,总觉得把自己置身于危险之境,是一种极为愚蠢的做法。

    云音张开缺少了一颗门牙的嘴巴冲着霍光笑道:“我已经弹完了高山流水,要不要我给你再弹一曲《韭门》?”

    霍光笑道:“弹得比昨日要好,用了师傅制作的假指甲,琴声似乎更加清脆了,明天我也试试这个假指甲。

    《韭门》这首曲子太沉闷了,不是很喜欢,你还是继续弹奏《高山流水》吧,刚刚听出一点味道。“

    云音大喜,连忙点头道:“好啊,好啊,我也觉得刚才弹的不错。”

    说完话,云音才觉得自己刚才把嘴巴张的太大,有些懊恼,真不明白,好好地牙齿为什么会自己掉……

    不过,在小光跟前应该没什么关系,毕竟,他掉牙的时候云音也是见过的。

    叮咚,叮咚的古筝再次想起,霍光的目光再一次落在那些笼子上。

    一些茧子已经开始微微摇晃了,透过烛光,茧子里面的黑点开始蠕动……

    师傅的话没有错,毛毛虫之所以会消失,不是因为什么狗屁的天人感应,而是因为她们的成熟期到了,该变形产卵了……

    曹襄已经开始动手写奏折了,他写的很快,手边的笼子里已经有一只蛾子快要从茧子里面钻出来了。

    不知不觉写了很久,曹襄放下手中笔,瞅着钻出大半个身体的蛾子叹息一声,捏捏眉心,提笔继续写道:“臣以为,天人感应之说或许有之,然毛虫之属一日而尽者,并非天意,而是毛虫之属的寿数已到,只有转化形体,为产卵续命做准备。

    就如同蚕,乃是世之常事,大可不必大惊小怪,上天降罪之说,徒庸人自扰尔……“

    云琅此时并未关注毛毛虫事件,白鹿币消失之后,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

    孟大,孟二如今彻底的成为了家禽饲养专家,兄弟二人齐齐的获封农学博士,已经让他的父母欢喜若狂了。

    如今,孟大跟小虫的儿子已经出世,云琅看过,并没有出现眉间尺那样的恐怖结果,相反,是一个很漂亮的孩子。

    孩子降生之后,孟府整整欢庆了十天之久,即便是皇帝,皇后,阿娇,也送去了厚礼,这让孟氏名噪长安!

    或许这世上真的有天意,孟大在孩子降生之后,似乎变得不那么懵懵懂懂的了。

    如今,颌下留着一丛短须,如果不说话,颇有一些名家法度。

    今晚,云琅,孟大,孟二,要试验新发明的湿度计,这东西平日里看着没什么屁用,可是,想要大规模的人工孵化小鸡,小鸭子,小鹅,就离不开这东西。

    说真的,云琅都没有想到孟大居然会发明出湿度计来,尽管这个湿度计原始的让云琅几乎发狂。

    他不得不承认,孟大发明出来的东西就是湿度计,而且是可以放在生产生活中使用的湿度计。

    孟大发明的湿度计就是在天平的一段绑上很容易吸收水汽的艾绒,另一边趁着艾绒干燥,做好配重,然后把这架天平放在孵化房里,艾绒自然就会吸收空气中的水汽。

    然后,绑着艾绒的这一边就会变重,下沉。

    再然后,只要看天平绑艾绒的这一端在湿度最合适的时候下降到了什么地方,就在这个地方做好标记,设定为一个常数值。

    如果高于常数值,就开窗户通风,如果低于常数值就喷水增加湿度……听明白了孟大的设计之后,云琅觉得跟孟大比起来,他才是一个真正的蠢货。

    毕竟,他以前都是靠经验的……

    这东西已经算是成功了,云琅能做的就是制作出一个刻度盘,设置常数值,再给这架湿度计做一个罩子。

    云琅发现,自己最近的智商并不在常数值范围内,先是霍光让他觉得几十年的饭白吃了。

    后来又是曹襄,让他觉得自己很多时候是在杞人忧天。

    现在,孟大,孟二又用巨锤在他的脑门上给了重重一击,在他最为骄傲的基础科学上,他一样输的一败涂地。

    苏稚发出一声娇吟,然后双手抱着云琅的脖子紧紧的勒住,身体如同咸鱼一般僵硬。

    这是她最欢喜的时刻,直到全身松软下来,这才恋恋不舍的松开手,眨巴着眼睛,希望还能再快活一次。

    这是云琅仅剩下的一点骄傲了。

    天明时分,曹襄的信使骑着快马走了,霍光打开了自己的那些铜丝笼子,看着一群蛾子迎着朝阳扑棱棱的飞走了,中间还夹杂着几只美丽的蝴蝶。

    孟大背着手站在鸡窝旁边,在他的身后有七八只毛色斑斓的大公鸡正在引吭高歌。

    只有老虎,费力的挪动着自己硕大的爪子,爬上楼梯,面对朝阳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就卧在自己平日里最喜欢的破毯子上准备继续睡觉。

    它对自己的生活基本满意,唯一不满的是该死的红袖又把破毯子给清洗的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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