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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且靡胥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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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乡 作者:孑与2

    第二十二章且靡胥叔叔

    自从金日磾拿到了他成为马监之后第一年的俸禄,他将全家从长安城搬到了林苑。()

    父亲留给他的财富只有一屋子的女人跟孩子,所以,即便他有俸禄,日子依旧过的紧巴巴的。

    跟霍光借了一百金,这才在林苑置办了一个小小的庄子。

    这座庄子虽然只值一百金,占地面积却很大,原因在于这是一片丘陵地,不适合种庄稼,却很适合种苜蓿草。

    金日磾的族人本来不会种地,所以,金日磾买来了一些羊,交给族人让她们放牧。

    半年的时间,当初买来的小羊已经长大了,盛夏里,正是剪羊毛的时候,庄子里忙碌一片。

    作为家仅有的壮丁,擀毡这种活计自然是金日磾的事情,即便在烈日下,金日磾也没有半分畏难之意。

    以前他是休屠王的王子,是尊贵的单于继承人,如今,他不过是大汉国一个小小的马监。

    马监的俸禄能保证十余人一年的用度,却没有办法保证百人吃饱喝足。

    现在庄子里有了羊毛产出,必须把这些羊毛迅速的变成毛毡,然后再售卖出去填补家用。

    至少,从云氏接到的订单,无论如何也要完成,这里面还有人情的成份,不敢耽搁。

    霍光曾经跟金日磾说过很多次,如果他愿意成为云氏的家臣,每年都会有极为丰厚的俸禄,不用再考虑一家人的生计。

    这样的建议却被金日磾给拒绝了。

    成为云氏的家臣固然可以解燃眉之急,可是,绝对会把休屠王仅有的这一点血脉给断送掉。

    云氏对脆弱的休屠王子孙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漩涡,稍有不慎会被卷进去,最终落个尸骨无存。

    像这一次,张安世怂恿他去杀浑邪王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如果是云氏家臣,金日磾没有资格拒绝,现在,虽然劳累一些,金日磾却能按照自己的想法生活。

    一口水喷在羊毛,水雾落在羊毛,空却出现了一道小小的彩虹。

    卷在杠子的羊毛毡被金日磾的脚用力的搓动,散碎的羊毛这样一点点的黏在一起,最终成为一整块羊毛毡。

    弟弟们还小,帮不了他,当初,除他之外,任何高过车轮的男子不是被杀,是被卖掉成奴隶了。

    能帮他干活的只有那些妇人。

    看着昔日从不干活的贵妇们,如今蓬头垢面的坐在地跟他一起擀毡,金日磾并没有感到凄凉,反而不由自主得想起云琅来。

    在云氏这段时间里,金日磾最大的收获并不是书本的学问,而是一个极为浅显的道理——干活,从来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

    云氏的每一个人都干活,算是家主云琅在闲暇之余也会去地里收割麦子。

    而云氏最初建立之时,云琅更是什么活计都干,而且干的还不错,据说,他连砖瓦都会烧。

    白色的羊毛镶嵌了不值钱的黑羊毛,可是,少量的黑羊毛在白色的羊毛毡组成一幅幅粗陋的图画之后,这样的羊毛毡别人家的羊毛毡看起来大气,漂亮。

    一张湿哒哒的羊毛毡百余斤,金日磾将它卷起来放在架子,铺开之后,瞅着漂亮的羊毛毡颇有些得意。

    这是他一整天劳作的结果。

    有妇人趴在他**的脊背,金日磾回过头,温柔地抚摸着妇人的脸庞道:“衣服脏不要紧,一定要洗干净,不要因为每日要干活,不洗澡。

    我们如今在汉地,该遵循汉地的规矩,你是我父王的女人,以后不要再发生这种事情了。”

    妇人倔强的抱紧了他,一言不发。

    金日磾叹息一声,转过身抱着女人道:“算我们要干点什么,你总要洗干净吧?”

    “我们没有汉女美丽!”

    匈奴妇人遗憾的道。

    金日磾撩拨一下妇人亚麻色的头发道:“你很美丽,是应该洗干净一些。

    焉支山的花朵,雨后才是最美的。”

    妇人脸有了笑容,咬着嘴唇去了丘陵背后的小溪……

    金日磾重重的叹了口气,觉得这事情很麻烦,他父王给他留下了几十个老老少少的女人……

    傍晚吃饭的时候,他的母亲给他端来了饭食,准备出去,却被金日磾一把抓住母亲的手道:“您躲了我一整天了,还让亚亚来勾引我,家里有什么事情是我不知道的么?”

    休屠王阏氏挣扎了两下,却脱离不了儿子的手,只好坐在他跟前低声道:“且靡胥来了。”

    金日磾松开母亲的手轻声道:“他不是一直跟着浑邪王过着大富大贵的生活,怎么会想到我们这些落魄的人?”

    “且靡胥说,你是休屠王。”

    金日磾无声的笑了,瞅着母亲道:“我本来是休屠王,他想干什么?”

    “他想重新成为你的奴仆。”

    “咦?这怪了,一个统领着我休屠王部族卫队的人,在我父亲被霍去病屠杀的时候只知道跪地求饶的人,现在又想重新成为休屠王的部下?

    母亲,您觉得可信吗?”

    休屠王阏氏低声道:“你的父亲已经死了,你如果想要重新成为焉支山的单于,该接纳他。

    不论他是不是好心,我认为你可以借他的手来壮大你的力量。”

    “所以,母亲替我接纳了他?”

    休屠王阏氏道:“母亲知道,让你来原谅且靡胥会让别人看不起你,所以,只能是你的母亲我来接纳他。”

    金日磾想了一下道:“且靡胥还没有走吧?他带来了多少人?还有多少人知道您接纳了他的事情?”

    休屠王阏氏在儿子的注视下有些心慌,连忙道:“且靡胥带来了两个随从,其一个还是汉人,只有他们三个跟我知道。”

    金日磾推开饭碗道:“带我去看看,有些事还是我来说较好。”

    “他们在牧羊人那里,我的儿子,好好地跟他说,他如今还控制着我休屠王卫队的两百名武士,这是一股很大的力量,我们迟早会用得。”

    金日磾拥抱一下母亲笑着安慰她道:“不是所有的羊都是温顺的,里面或许会有披着羊皮的狼。”

    松开了母亲,金日磾顺手从墙摘下长刀,大踏步的去了偏远的牧羊人住地。

    在抵达牧羊人的小屋之前,金日磾在一个山丘站立了良久,直到牧羊人的小屋里钻出两个虬髯大汉之后,他才缓缓地走下山坡。

    再一次见到且靡胥,金日磾只觉得浑身的血液向头涌,霍去病进攻休屠王所部的时候,是这个家伙出卖了休屠王,告知了霍去病休屠王以及祭天金人的所在地,这才让人生地不熟的霍去病捡了一个大便宜。

    金日磾是在山包开始愤怒的,当他一步步的走到山脚,脸已经浮现了和煦的笑容。

    远远地张开双臂叫道:“且靡胥叔叔,你过得好吗?”

    且靡胥没有想到金日磾对他会如此的热情,一丝嘲讽之意在脸浮现一下,同样张开双臂,豪迈的大笑道:“提挛氏的雏鸟已经长成雄鹰了。”

    眼看着他们两人抱在一起,一个矮小的汉人从牧羊人的小屋里钻出来,笑吟吟的看着眼前这一幕感人的场景。

    金日磾紧紧抱住且靡胥道:“且靡胥叔叔,我真的很想你,自从离开了焉支山,我无时不刻不在想念着您。

    当年,您如果逃跑了,我都不会如此的想念您,可是,您不但没有跑,反而带着霍去病找到了休屠王的夏日牧场,导致浑邪王,霍去病他们一起在我夏日牧场杀的血流遍地。

    从哪以后,我对且靡胥叔叔念念不忘。”

    且靡胥无力地张开嘴巴,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无力地靠在金日磾的怀里,眼恐惧的光芒正在慢慢的散去。

    “其实我很是想不通,且靡胥叔叔您为何还有胆子来见我,您真的那么有把握觉得我不会杀你,反而会一心一意的接纳你?

    我真的很好,是谁给了你这样想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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