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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1章 蛊惑人心骗人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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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女子监狱的日子 作者:忘忧森林

    “在过度恋父者里,女孩和男孩就会有许多共通点,例如“爱父嫌母”。女孩会嫉妒自己的母亲,这就会引起一系列的家庭矛盾问题。女孩在儿童和青少年时期喜欢每天和父亲黏糊糊的在一起,只要见到父亲就会十分的高兴,会忽视排挤自己的母亲,和别人聊天三句不离父亲,喜欢夸耀自己的父亲是个怎么样的人,只要是父亲做什么都是对的。长大成人之时,女孩懂得抑制自己的会寻找和父亲长相性格十分相似的男性,甚至偏执的会连出生年月日都要相同;而不懂得抑制自己的女孩会企图一辈子和父亲在一起,甚至时不时的会冒出想要将母亲和父亲分离的念头,这往往会造成不良好的后果。巫女,就是典型的过度恋父者。”

    我问道:“那我就奇怪了,她有哥哥,有妈妈,而且她妈妈也是去哪里都带着她,反而她父亲很少在家,她为什么还能恋父?”

    柳智慧说道:“巫女的妈妈虽然带着巫女,却不管家,不管丈夫,不管孩子,不管巫女,只是带着,却不管教,她自己言传身教,跟着她丈夫之外的男人有不正常的关系,这让巫女从小就认为,她也可以这么做,她也可以想跟谁在一起就跟谁在一起,她没有了正常的婚姻恋爱的观念。而在这个年龄阶段,最渴望家庭关怀关爱的阶段,巫女的爸爸每次回来,对巫女比巫女的妈妈好很多,巫女从她父亲那里得到了关怀关爱。”

    “巫女在母亲的冷漠和在父亲的愧疚和溺爱中长大,无意中更加认识了自己的家庭缺陷,因而在同龄人中比较自卑、孤僻。由于父亲回来的呵护、疼爱、理解,巫女自然跟父亲相处时心理放松、自然、有安全感,与父亲交流也更加顺畅直接。父亲在巫女的心目中更像知心朋友。进入青春期后,随着身体的发育,巫女心理也有所发展。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她意识到自己生理上的变化。觉得自己是女人,而且开始有冲动了。这时巫女对父亲的迷恋已经显现出来,但最终促使巫女把父亲当作自己性对象的,则是一种对父亲的补偿心理。青春期的巫女已经不再是不谙世事的小姑娘了,她已经体会到父亲对自己的好,觉得自己要对父亲的单身负责,进而以一种自认为恰当的方式回报父亲的关爱之恩。结合各方面的因素,父亲在巫女那颗萌动的心中完成了从知己到恋人的转变。看得出,巫女之后的回报是有准备、有计划的。”

    “可是,巫女母亲对巫女异常表现的发觉和对巫女的殴打和控制。让巫女对自己的母亲和母亲的情人都产生了极致的怨恨,从而开始了报复。”

    我听着柳智慧的条条有理有据的分析,深深的被带入巫女的心理世界里,巫女,精于心计,懂得忍耐,在忍耐中处心积虑找机会利用机会杀人,这实在是一个可怕的女人。一个当时只有十几岁的小女孩,能残忍可怕精于心计到这样的境界,可怕不可怕。

    柳智慧继续说道:“她妈妈将其父亲杀死。巫女失去了最爱的人,所有对母亲的感恩全都化作乌有,也用同样的手段,杀死了母亲。她挣钱来烧给自己的父母,是因为她从小耳读目染自己母亲做法事时对亡魂的祭祀,她心中是信鬼神的,她相信有另外一个世界,自己的父母就在那一边,她认为烧钱给他们他们能花得到。也许她只烧给她父亲,也许她两人都烧给,对父亲的爱,和尚存一丝对杀死母亲后的愧疚。不过我认为,她不会对她母亲有任何的愧疚。她应该只是烧给她父亲,她父亲是她活着的唯一寄托,精神支柱,没有了她父亲,她活着也就失去了人生的意义,她想挣钱,很多的钱,烧给另一头世界的父亲,给他享受。甚至她还可能想,挣够了很多钱后,她自杀,跟随自己的父亲到另一个世界,不再过贫穷打工分别的日子,挣足够的钱可以让他们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我抽着烟,听完了巫女的分析,说道:“很精彩。应该就是这样。”

    柳智慧说道:“这个女人留不得,她会利用人的迷信心理,蛊惑人心,骗人钱财满足私欲,甚至不惜害人性命,就是为了要钱烧给自己父亲。她的报复心很强,谁要是得罪了她,她不会当面发火,报复,她会深埋心底,伺机报复。”

    我说:“对!就是这样子!现在我们是骑虎难下,得罪了她,她要弄死我们,可我们要抓她出来,她那帮粉丝又是绝食又是跳床撞墙自杀的,真是让人无奈,那次我们都输了一回了。抓了她,关禁闭室,不让她和任何人接触,没想到她还有几个在监狱在职人员的粉丝,帮她设计做炸弹炸死杀害我们,而且那帮监室里的她的粉丝,闹自杀,有一个还真的差点死了,我们只好放了她回去。可之后呢,她照样针对我们,我差点就被劳动车间的大铁架牌子砸死,就是她找人弄的,现在还没抓到人。现在我们都申请用强硬的手段抓她关禁闭,哪怕女囚自杀都不管了。照样抓拿。不然我们小命难保啊。”

    柳智慧说道:“你们抓了她也没有用。”

    我问道:“抓了关禁闭也没有用?”

    柳智慧说:“没用。”

    我就不信了,把巫女抓去关了禁闭室,然后送饭的直接塞进去,就这么关着,不能让任何人接触,没用吗?

    人之初,真的性本善吗,西方的人性原罪论,彻底打倒了封建帝王的“道德神话”,让高居庙堂之上的“圣人”跌落人间,还原为普普通通、有血有肉的凡夫俗子。难道这不是人类社会文明的进步?

    如果说“人之初,性本恶”的观点成立,我认为这个“恶”,翻译过来就是:“欲望”二字。无欲无求之人,才是“圣人”。而“圣人”并不存在。

    潜意识中的“恶念”,未必会转化为现实中的“恶行”。但“恶念”在每一个人的心中永存,谁都无法回避这个现实。比如:一个正常的男人看见性感美女,难道没有去占有她的冲动?这不可能。

    但为何大多数男人“有贼心,无贼胆”,心中的念想,未必转化为“强行占有”的实际行为?并不是因为他们有多么崇高的道德境界,而是因为有刚性法律的存在。当他们手中的权力膨胀,有朝一日凌驾于法律之上时,美女就变成了他们手中的玩物。这就是法律必须凌驾于权力之上的根本原因。

    正确认识人性,理性面对欲望,才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我们再也不需要所谓“圣人”的指引,从一个胜利走向新的胜利。我们再也无法接受道貌岸然背后的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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