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分段阅读_第 606 章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我,旧日支配者 作者:一碗杜康

    自己的失职。

    更何况酒吞童子是一个可怕的敌人。

    在那之后,源赖光又去了几次大江山,但却再也没找到过那栋隐秘的宫殿。倒是有一次碰到了智德和尚,但智德和尚给他的消息却让他呆立半晌。

    “酒吞童子啊,已经搬到近江的伊吹山去了。应该是不会回来了吧。”

    酒吞童子离开了。

    他的敌人已经跑回老家,不会再回来了。

    但却不是因为皇家法度,也不是因为身为禁军统领的他,而是因为一个比酒吞童子还要强横的妖怪。

    源赖光对于那个名为康先生的妖怪并没有太多的好感。即使对方在大江山里算是救了自己和家将们的命,但妖怪就是妖怪。平安京不需要妖怪。看在对方的救命之恩上,源赖光可以允许对方离开这片土地,回去唐国。但身为禁军统领的他决不允许平安京里出现妖怪和恶鬼之类的污秽之物。

    但想归想,实际上源赖光拿这个名为康先生的妖怪并没有什么办法。

    武力驱逐是绝对不可能的。面对这种能以一己之力bi退酒吞童子及其麾下恶鬼大军的凶妖,强行动武就等于拉着整个平安京的人陪葬。但就算走官面上的程序,源赖光也拿对方无可奈何——作为一个妖怪,这康先生反而是一副人类的做派。有着金砖开路,还有着强横的实力撑腰,平安京上下谁也不愿去找那康先生的麻烦。

    “什么?你说康先生是妖怪?瞎说什么!那明明是西面唐国过来散心的武士老爷!你这么构陷于他,到时候唐国的兵马跨海开过来,你负责?”

    这是yin阳寮里的一个yin阳师在源赖光去求助的时候,给予源赖光的答复。

    而在这个yin阳师的身侧,一小摞金条还未曾收起的金条就这么摆在那里。

    求助是没有用的。

    如果那个名为康先生的妖怪只是想要居住在京郊的衣笠山下,拿对方没辙的源赖光也不是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大yin阳师安倍晴明的别苑就在那里。有安倍晴明坐镇,源赖光也能放心一些。

    但对方却不止是住在那里而已。

    去见安倍晴明时曾经遇到的那个叫滑瓢的妖怪在衣笠山下开了私塾,背后站着的就是这个康先生。源赖光不是很理解妖怪为什么也要办私塾,但他本能地觉得这事情很不对劲。

    忧心忡忡的源赖光也曾乔装打扮之后去那间私塾看过。私塾里求学的没有一个人类,全都是些小妖怪,教的也都是四书五经之类的人类学问,并不是什么如何成为大妖之类的凶险知识。于是源赖光只能再一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没看见。

    先不说动这件私塾会和康先生发生冲突,单是私塾里那个充当武艺师范的天狗他就打不过,硬拼也只是自找霉头。

    更何况这件私塾明面上的一切都是合法的。

    但源赖光却没有想到,这件事却只是一个开始。

    似乎是尝到了甜头,那个名为康先生的妖怪又在衣笠山下买下了一栋宅院。这次住进去的是两只狐狸妖怪——虽然都是人形,但源赖光可以确认那一名fu人和一名少女全都是狐狸妖怪。人类想要生的如此美貌本就是极难的事情,更何况对方一举一动中透出的天然魅惑就足以表明对方的身份了。

    这康先生到底想要做什么?要把衣笠山变成妖怪窝吗?

    面对康先生这种一而再的犯禁行为,源赖光不久前终于忍不住以曾经并肩作战的名义把康先生约了出来,想要尝试劝说一下对方不要再做这种犯禁的行为。

    但他得到的答复却不怎么美好。

    “买房我是花了钱的,上下我都是jiāo了税的。你告诉我哪条法律说妖怪不能买房?哪条法律说我不能把房子给朋友住?别说是新加上去的法律。”

    的确,从没有律法规定过妖怪不准买房——将妖怪写进律法里本身就是个笑话。

    但就源赖光也无法通过进谏来弥补这个法律上的漏洞。

    “别跟我说新出的法律。你们真跟我玩苛政猛于虎,我也只能帮你们换几个好说话的领导上去了。”

    这是那个名为康先生的妖怪所说的原话。

    这是赤luoluo的威胁,但源赖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