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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1章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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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之嫡女谋嫁 作者:笑寒烟

    重生之嫡女谋嫁 作者:笑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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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光棍的人,比娶了妻子的人都要多,有些普通的牧民穷,娶不起妻子,都是几个兄弟共用一个妻子。

    像兄弟共妻的事,草原的小村落里,或者部落里,都是普遍的,很平常。

    所以可以想象,昨日夏梓晗三个女子,在集会上逛了一圈,惹来了多少牧民们的窥视,又招惹了多少觊觎的人。

    就是达克鲁王子这样有无数女子趋之若鹜的人,也被夏梓晗的美貌闪花了眼睛,不然,也不会这么急吼吼的来掳夏梓晗。

    要不是为了生铁和粮食,达克鲁王子现在就会直接能抢人,哪儿还会偷偷掳人,草原上的勇士,对于女人,可都是直接的。

    而选妻子,只是作为第一勇士的第一个荣耀。

    还有一个荣耀,就是除了能自己挑选对象外,第一勇士还必须作为先锋,率领精兵前去攻打水暮城

    而这一次战出来的勇士,等到十一月中旬,就会领兵去攻打水暮城,进犯大盛朝的地盘,抢夺百姓的食物。

    夏梓晗关注这事,也想打入鞑子内部深处去看看,说不定,她能找到褚景琪呢。

    褚景琪来草原,一定不会放过这次绝好的机会的。

    等送走了达克鲁王子,马宝就担心的看着夏梓晗,“郡主,我看那小子对你不怀好意,今晚开始,我会和狐狸他们轮流为你守卫。”

    这是他家主子的娘子,他可得为他家小主子守护好了,可不能被别人哄去了,特别是主子的仇人鞑子。

    “我们今早上就离开这里,至于勇士赛会,我们会去,但不是跟达克鲁王子一起去。”夏梓晗说道。

    跟他去,她的贞操还能存在?

    听说,这草原上的男子女子,都十分豪爽,没有男女之防,只要看中了,没成亲,都能滚成团。

    她可不想还没找到人,就惹来一身骚,且还是暂时不能动手的麻烦。

    这时,得了消息的郑文廷急吼吼的冲了进来。

    一进门,就听到夏梓晗的话,他愣了,“你今日就走?”

    “嗯,昨日麻烦你了。”夏梓晗温和的笑道,又道,“达克鲁王子和你的交易,你无需履行,你要记住,你是大盛朝的人,郑家可以跟鞑子交换一些物品,但太过,就是把郑家置入火海之中,我,不值得你这样做。”

    不值得他压上整个郑家来救她。

    郑文廷和鞑子的交易,就算是签署了文书,郑家回大盛后,不想履行,鞑子也拿他们没办法,这项交易,本来就是达克鲁王子逼迫郑文廷同意的,他不履行,也说的过去。

    何况,这是卖国的交易,是要背上叛贼的名声的。

    “好。”郑文廷笑道。

    这个交易,他本就没打算履行。

    现在答应,也只不过是敷衍达克鲁王子而已。

    等他们回了大盛,他就懒得理会鞑子了,大不了,这商队他解散了,再也不来草原上了。

    他郑家那么多生意,那么多产业,就算解散了商队,也亏不了,就是少赚一些银子而已。

    他郑家的银子,已经赚很多了,少赚一些也没什么。

    如果解散商队就能救整个郑家的话,那也值当。

    夏梓晗却又道,“达克鲁王子邀请我半个月后参观草原勇士赛会,我猜,他可能是想把我留在草原上做人质,逼迫你不得不履行这个交易,到时候,他……”

    郑文廷闻言,就急了,“你不要去,我现在就派人送你回大盛,你表弟的事,我派人帮你去找。”

    脑门子上都急出了冷汗,也不管不顾夏梓晗反不反对,就急吼吼的决定道,“楚玉,我是真的担心你,鞑子可不是好惹的,我担心你落入他手里后会被他欺负,这次你要听我的安排,你现在就走,我现在就安排人,一百个护卫够不够,不行,这草原上乱,你又是个姑娘家,我还是安排两百个护卫送你吧,你先去水暮城落脚,等我这边完事了,我再去水暮城找你。”

    不过几次面之缘,就能为了她做到这一个份上,夏梓晗心里极感动,但嘴上却不得不拒绝他,“你先听我说完……”

    “我来,是一定要找到我表弟的,不过,你放心,我不会有事的,我也不会跟达克鲁王子走,我会去勇士赛会,是想偷偷去,偷偷潜藏在人群里,我想,勇士赛会这么热闹的事,我表弟肯定也会去凑热闹,到时候,说不定能找到他,你放心,我不会让达克鲁王子发现我的,你就相信我吧,你忘记了,我可不是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

    郑文廷就想起了当日,他第一次见到夏梓晗的情景,当时,她那么坚强傲然的帮他,抵抗戴家的姑娘。

    想到那日,他的心就跳快了几分。

    终于,在夏梓晗坚决的眼神下,他点了头,“好吧,那你要万事小心。”

    “嗯,你记得,不管出了什么事,你都要相信我,一定不能给达克鲁王子粮食和生铁。”

    夏梓晗不放心,忍不住又嘱咐了郑文廷一番。

    和郑文廷一起吃了早饭后,夏梓晗一群人才在不惊动任何人之下,悄悄的离开。

    等到达克鲁王子再来找她时,人早就不见了,郑文廷就骗他说,派人把她送回大盛了,气的达克鲁王子脸色漆黑。

    人质没了,达克鲁王子担心郑文廷会不履行和他之间的交易,就心生另一条计谋,让郑文廷遭受了好一阵子的苦头。

    当然,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夏梓晗一行人,悄悄的潜回了住了几日的山洞,都换上了一套鞑子的服装。

    这些服装,都是从郑文廷那里拿来的,为了避免麻烦,夏梓晗楚枂楚琳三个姑娘还做了男子打扮,并且用一种树油,故意把露在外面的皮肤抹黑。

    等树油干了,就会变得跟皮肤一样,看不出来上面有一层油。

    等收拾妥当,一群人就出发,顺着马宝提供的路线,前往克朗林部落。

    路上,他们遇到了不少从集会上换了过冬物品回家的普通牧民,那些牧民见他们穿着不菲,头上戴的帽子上镶嵌着象征着身份高人一等的硕大宝石,远远看着就闪闪发亮,他们也不敢来招惹,远远的就避开了。

    七天后,他们一路顺风,终于见到了克朗林部落。

    克朗林部落是草原上第三大的部落,克朗林部落的首领兰图就住在这里的最大一个帐篷里。

    而兰图首领,也是草原十二大部落首领中最年轻的一个,也是去年勇士赛会上的第一勇士,是目前草原上最厉害的一个人。

    不过,兰图有一个不成器的弟弟兰克斯。

    兰克斯整日里就知道骑马喝酒,玩耍打闹,調戏小姑娘,一点儿也没有想当勇士的念头,部落里的姑娘们都很讨厌鄙夷他,都不愿意嫁给他。

    且草原上的姑娘都喜欢强壮高大的男人,认为这样的男人才威猛,才厉害,才是真正的勇士。

    而兰克斯却恰恰相反,不但长了一副单薄瘦小的身体,相貌也不好看,且让姑娘们更鄙视的是,兰克斯似乎很喜欢捏姑娘们的***一见到漂亮的姑娘,他就会出其不意我伸出爪子,朝人家的胸上捏去。

    有好几次,因这事,他被人给狠狠揍的跟烂泥一样,瘫在地上爬不起来。

    要不是看在他有一个厉害哥哥的份上,兰克斯早就被人杀了。

    在草原上,像兰克斯这样的废物,就算是被人杀了,也不会有人说什么。

    在这里,可没有杀人偿命的说法,只有废物和勇士的比较,而一文不值的废物,就算被人杀了,也不会有人会怜惜同情。

    为了不让他真被人杀了,兰图也是费尽了心思。

    在兰图娶了三个妻子,兰克斯还是光棍一条时,他这做哥哥的也怒了,就派了两个手下,日日陪弟弟摔跤打拳。

    兰克斯打不过,整日挨打,揍的跟个猪头一样,日子过的惨淡无光,如月无华。

    这不,六月份他就趁兰图去了集会上,也不怕死的偷偷的去了集会上看美人,还无意间遇到了褚景琪。

    兰克斯也是一个愚蠢到家的,三言两语,就被褚景琪套出了他的克朗林部落兰图首领的弟弟,且连他家的祖宗十八代,都被褚景琪套去了。

    而在去年腊月,兰图做了先锋后,就和大盛的先锋小将褚景琪在战场上狠狠的打过几架,两人可以说是旗鼓相当,武功不分上下。

    不过,褚景琪年纪小,才十三岁,而兰图已经二十五岁,正值壮年,等褚景琪到了二十五岁,兰图就不一定能打的过他。

    可现在是,褚景琪混入克朗林部落,倒是是刺杀兰图,还是有别的预谋?

    夏梓晗不知道,只知道,兰图现在活的好好的,他们隐身在克朗林部落远处的一座树林里,远远的,看到了兰图在部落外面骑马纵横,身后还有上百个鞑子疯狂的飞马追他。

    “确实是兰图,去年,他跟主子激战时,我在城墙上见过他一次,不会错认。”

    马宝斩钉切铁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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