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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女侠与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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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时空旅舍 作者:金色茉莉花

    因为之前一周都值的白班,而今天忽然要值夜班,程云很不适应,熬到半夜一点过时他已经困得不行了。

    所幸今天生意好,房间差不多都订出去了,程云便懒得再等,关了门和设备便楼休息去了。

    打开门,房间过道的筒灯开着,透过过道隐隐可见小客厅的场景。

    落地窗的窗帘也没拉,一抬头便能看见那片夜里的钢铁森林。高架桥的路灯彻夜不熄,挂在高楼大厦的巨大霓虹招牌隔着千米也能看见,黑暗的阴影无分明,而灯光则透过窗洒进客厅,让他更能看清客厅的一切。

    沙发侧躺着一道身影,面朝程云这个方向,显然是程烟无疑。

    程烟身盖着一层薄薄的被单,被单柔软的材质勾勒出少女身材的修长与婀娜,一只纤细手臂从被单下伸出来吊在半空,长发顺着枕头如瀑布般倾泻下来,脖颈与脸颊的雪白也与客厅昏暗的光线形成鲜明对,明晃晃的十分显眼。

    沙发前面的茶几摆着一个装着小半草莓的玻璃盘子,显然是她睡前边玩手机边吃的,结果没吃完。

    程云回身关了过道的筒灯,才尽量放轻脚步走进去,以免打扰到这位睡美人。

    这位睡美人起床气很大!

    顺手程云还将窗帘给拉严实了,才走回自己房间,开始洗漱起来。

    黑暗程烟翻了个身,惺忪的眼睛睁开一条缝,但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只能看见里面卧室的门下方一条缝透出些光,隐隐可听见稀里哗啦的水声。

    她酥软的嗯咛一声,又闭了眼,将一条长腿伸出被单,沉沉睡去。

    洗完澡的程云清醒了些,他用干发巾将头发擦干,坐在床。床少了一个枕头,唯一的一个枕头躺着一盒牛奶,应该是程烟之前出去买草莓的时候买的。

    拿起牛奶,插吸管,他一口气直接喝空,接着才在床躺了下来。

    都说让程烟睡床他睡沙发的,结果……

    诶?

    他忽然愣了下。

    女生床位房不是还有个床位吗……

    “糊涂了,糊涂了……”程云拍了拍自己脑袋,闭了眼睛,睡意眨眼间便如潮水般涌来。

    这一夜,整个宾馆的人,除了程云,大概都睡得无安稳。

    ****************

    殷女侠在‘松石世界’度过的数十年,最令她记忆深刻的事有三件,除了亲眼见到她父母被人割下人头、糊里糊涂打死季青临,便要数她的第一次恋爱了。

    姑且称其为恋爱吧。

    那时殷女侠浑浑噩噩走出危崖村,离开破庙后在外浪荡了一段时间,又听得季青临身死的消息——这令她越发怀疑自己的追求,越发怀疑这个江湖。

    她觉得很累,脑子转不过来。

    于是她去了一座陌生县城,隐匿身份,想要开始一段不理江湖纷争的生活,让自己冷静冷静,慢慢思考。

    在此期间她做过很多份工作。有过悠闲与邻居笑谈的时光,也有过被差役找门来盘问身份的时候。受过很多窝囊气,遇见过很多畜生,大多时候她都能忍下来,也有少数时候实在忍不了动手将对方打伤打死然后连夜离开前往另一座县城的经历。

    在这匆匆忙忙间,她亦是虚度时日,辗转换了很多地方,最终还是回到横州府。

    那是一年夏天,路边的大树葱郁得阳光都透不下来,知了从早叫到晚,青石板路被磨损得很严重,但横州府一点也不热。

    殷女侠连做豆腐都不会,只有一身的蛮力,于是她白天出城山砍柴,傍晚时将柴一担担的挑下来卖给城里的富户。这几年是城里的阔绰人家也不多,一担满满当当的木柴也只能卖四五个钱子儿,但若是大块扎实的好木柴或者果木卖给大户人家与商户便能贵些。而殷女侠每天砍的柴最娴熟的樵夫还多,这点钱也足以让她每天吃着粗粮和小米粥还能余一些存起来了,她也十分满足这样的生活。

    直到她认识了一个读书人。

    那读书人初见时瘦瘦弱弱的,但长得很高,大概和她差不多,面带菜色,似乎长期营养不良。他很穷,向她买柴时磨了半天磨下一个钱子儿,还赊了两个的账。

    这一赊,足足赊了一个月。

    两个钱子儿让殷女侠心心念念,甚至好几晚都没睡着,一个月找了他七八次,但每次都被他推脱了过去。

    不知是那读书人孤身一人许久无人说话还是他有意想和殷女侠套近乎以拖延还款时期,每次殷女侠来找他还钱,他都会逮着殷女侠讲半天的话。一来二去,虽然殷女侠心里依旧对那两个钱子儿耿耿于怀,但和他倒是熟悉起来了。

    后来那读书人又多次向她买过柴,手头宽的时候能付全款,殷女侠自是高兴,而他手头紧的时候也能赊全款,殷女侠却也同意了下来。

    夏去秋来,当时殷女侠年纪轻,单纯得像一张白纸,这么当了。

    隔三差五殷女侠便会从城西跑到城东给那读书人送木柴,天气越寒送得越勤快,甚至那读书人可以一直在家点着小火炉。有时候殷女侠也会给他送点吃的,送点钱。

    慢慢的,本来体虚多病的读书人气色越来越好,殷女侠的积蓄越来越少。

    那读书人天天读书,他说他考起功名便会找媒人来说媒,娶殷女侠。那时殷女侠对什么说媒啊、迎娶之类的词全然没有概念,只觉得很开心,有时砍柴都会笑,她觉得以后的生活大概是类似说书人口的江湖侠侣那样,浪漫又洒脱,两个人开开心心无拘无束——

    她还不知道读书人和江湖人的区别,也不知道评书与现实的差距。

    后来那读书人果真出了成绩,连州判大人都对他青睐有加,甚至收他做门人,邻居都传言他马要飞黄腾达了。

    殷女侠对此自是十分高兴。

    到了入冬时节,她继续给读书人送柴,读书人却告诉她:州判大人有意将自己女儿许配给他,这是他光宗耀祖的最佳机会。他不想放弃,但他也不想负了殷女侠,所以他希望殷女侠暂时让步,隐忍一时,当他娶了州判之女后,再娶殷女侠为妾,并许诺今生必将好好对待殷女侠。

    殷女侠当时也对妻啊妾啊毫无认知,只觉得一个男人怎么可以和两个女人在一起生活呢,江湖人没这么干的啊,她爹都只有她娘一个人陪着,三个人得是什么生活啊!

    一个女人也不能和两个男人在一起啊!那一个男人怎么能……

    殷女侠懵懵懂懂的离开了,直到后来听邻居讲起,她才知道,她唯一熟知的江湖和明面的社会完全不是一回事,而那读书人口的妾,在那个时代一个丫鬟也好不了多少。

    她性子其实很刚硬,大事绝不轻易妥协,正如她打死季青临后毅然躲开江湖,这一次她也选择了躲开那读书人。

    从今往后,他们再也没见过。

    ……

    因为周养成的早起习惯,即使昨晚熬了夜,程云也八点醒了。

    昨晚刷了牙才喝的牛奶,今早嘴里不太好受,于是他起床便去刷了个牙,用湿毛巾擦了擦脸,才穿着一条大裤衩坐回床。

    程云拍了拍脑袋,使劲摇了摇头,想起昨晚的梦,他只觉得很有意思,嘴角勾起一点弧度:“没想到这只女侠傻乎乎的,竟然还是有过恋爱经历的人……只可惜,浪费了那么多柴和钱子儿,最后还是一场空。”

    这几天他做的梦倒是少了,不过越发详细琐碎,前几次他竟梦见了许多看起来复杂深奥无的符与法阵,还有一群老法爷曾接触过的历史名人们。

    在床缓了会儿,他才回到卫生间重新洗脸,穿好衣服走出卧室。

    沙发的程烟早已经不见了,不出意外她现在正在晨跑,而昨晚盖过的床单被她杂乱的扔在沙发,草莓依然剩下那么多。

    程云摇摇头走过去,拿起几颗草莓塞进嘴里,从床单传来一股若有若无的柔软香味,有点像是肥皂和洗发水的混合,十分好闻。

    下到前台,程烟给他留了一块抹茶蛋糕和半杯牛奶,牛奶像是被谁喝剩下的,他也不在意,两三下便解决了。

    许多背着包的年轻人开始陆续下楼,但没有退房,他们大多是连今天晚一并订了的。

    偶尔能看见几个穿着动漫、游戏角色的服装,化着精致妆容的年轻男女走下来,其甚至还有两个只有几岁的小孩子。而除了几个程云经常玩的游戏的角色外,其余人cos的对象他都认不出来,但不得不承认这些年轻人穿这一身倒都是挺好看的。

    “昨晚那几个和你们住一起的女生呢?”他向俞点问道。

    “走了。”俞点说,“今早我刚开门她们走了,好像是害怕你看见。”

    “害怕我看见?”程云扯了扯嘴角,觉得有些好笑又有些莫名其妙,“她们有一个coser是吧?”

    “两个。”俞点答道,“还有那个很静的女生。”

    “居然还有她么?”

    “嗯,不过我认不出那些角色。”

    两人正说着时,又有几个cos英雄联盟的女射手的漂亮小姐姐从楼下来。

    程云看得有些懵。

    昨天他登记的时候貌似都没有这么多漂亮的姑娘啊,化妆这么神的吗?

    不过想来也是,这么一身华丽的装扮,还又露大腿又露胸,妆容也好,又正值最好的年华,想不好看都难吧!

    反正程云是大饱眼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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