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4章 苏哥是个狠人
刑警荣耀 作者:不信天上掉馅饼
“苏哥是个狠人!”
这是蔡小力脱口而出对苏振雄的基本评价,随即就意识到自己有“口误”,朝着王为尴尬地笑了一下,急急忙忙改了口。
“是苏振雄苏振雄……”
王为双眉微微蹙了起来。
蔡小力是很无耻,骨头也很软,却不意味着他是个废物,杨明轩才入狱的时候,这家伙甚至欺负过杨明轩,可见也绝不是什么“老实本分”的好鸟。
他骨子里头对苏振雄的定位是这样,那这个苏振雄极有可能真的是个狠人。
只不过,王为还很像深入了解一下,苏振雄到底如何狠法。因为很有可能,他接下来就要面对这个苏振雄了。
如果专案组能够成功锁住他的踪迹的话。
资料显示,苏振雄今年三十七岁,是五人团伙中年纪最大的。而且他是退伍军人。这个身份,在五人团伙中相当特殊。
当初王为推断,团伙成员应该大多有类似经历,对枪械使用相当熟悉。现在看来,略有偏差,五人团伙,苏振雄是唯一的退伍军人,并且是在野战部队服役,有战斗经验。
司马白传来的资料中,对苏振雄的评价有着十分明显的双面性。
十几年前在部队服役的时候,苏振雄的评价是比较正面的,部队首长评价他作战勇敢,敢打敢拼。但在退伍之后,苏振雄就好像变了个人似的,开始出现种种劣迹,混迹于社会,打打杀杀,成天和一帮街头痞子和小流氓混在一起,结果和蔡小力一样,成为了派出所的常客,后来更是因为故意伤害罪锒铛入狱。
那还是十多年前,苏振雄第一次入狱。
那次入狱的时间不长,只有两年。
但苏振雄在劳改农场的表现,却让人很无语,关在监狱里,还改不了好勇斗狠的习气,成天和人打架,最严重的一次,把人伤得不轻,差点因为故意伤害被加刑,后来通过他家里的一番运作,才免于厄运,终于在两年后如期释放。
“苏振雄怎么个狠法?”
王为淡淡问道。
资料是死的人是活的,而且资料内容也不是特别详细,王为更加愿意相信蔡小力的直观判断。
“他是道上的人!”
蔡小力带着一点惊惧之意说道,似乎还隐隐带着一丝兴奋和挑衅之意。
对蔡小力这种矛盾心理,王为倒也能够理解。
这家伙对自己被王为轻易制服,其实多多少少是有些不服气的,现在好不容易拉出一个真正的狠人来,肯定禁不住在心里想:抓我算什么啊?有种去抓苏振雄啊,去抓道上的狠人啊!
“你是说,他给人当过打手?”
这也是资料里显示的。
苏振雄第二次入狱,依旧还是因为故意伤害。不过这次的故意伤害,和第一次故意伤害情况很不相同。第一次故意伤害,纯粹就是打架斗殴,结果下手重了,把人打伤住院,自己被判入狱服刑。不脱年轻人好勇斗狠的模式。
第二次故意伤害,情况就严重得多了。
这时候的苏振雄,已经成为某个矿老板的打手。
九十年代初期,偏远地区的私人矿老板,严格来说,和黑社会老大也没有太大的区别。因为敢在偏远地区开矿的家伙,就没一个是省油的灯,稍微弱点都不行。你要是没有自保的能力,分分钟会被其他矿老板赶走,让你的投资血本无归。
这还算好的。
要是走霉运的话,搞不好连走出矿山的机会都没有。
为了自保,也为了争抢更好的矿脉,更多的资源,所有私人矿老板都疯狂招兵买马,扩大自己的队伍。一时间,大量亡命之徒云集矿山。
像苏振雄这样当过兵,打过仗,又坐过牢,心狠手黑的人,正是矿老板最青睐的对象。纵算在亡命之徒云集的矿山,那也是佼佼者,是众人“崇拜”的对象。
毕竟苏振雄乃是“正途出身”,和这帮野路子出来的家伙有着明显的高下之别。
单纯以“能力”而论,那些野路子出来的家伙,也没法和“正规部队”出来的人相提并论。
“以前在矿上的时候,苏振雄是出了名的能打,他们老板可看重他了……”
说到这里,蔡小力又情不自禁地啧啧赞叹了一番,可见他内心深处,确实对苏振雄很佩服。或许这是因为,苏振雄算是他们这一“行当”最出类拔萃的人吧。
蔡小力也许觉得,当小混混当打手能当到苏振雄那个份上,就算是很厉害很厉害了。
“在农场的时候,就没人敢惹他。”
蔡小力又补充了一句。
苏振雄第二次因为故意伤害罪入狱,刑期是五年六个月,入狱时间大致和杨明轩入狱时间差不多,略早一点。
王为看过苏振雄的判决资料,发现这小子明显是属于从轻处罚了,而且从轻的力度很大。
第二次故意伤害,其实就是矿山之间常见的抢地盘械斗。
苏振雄是“主力”,冲在最前边,将对方打得落花流水,他一路砍杀过去,伤了六七个人,其中两人重伤。这样严重的罪行,其实判个无期都够格的,就算不判无期,正常情况下,最起码也得是十年有期徒刑往上走。
结果只判了五年半,这中间有些什么猫腻,可瞒不过王为这样经验丰富的老刑警。
王为尽管从来没在检察院和法院工作过,但对他们的工作了解很深入,知道有些事他们是怎么操作的。那个矿老板的活动相当到位,这才有苏振雄的轻判。
纵算在新生劳改农场,苏振雄也并没有吃到什么苦头,矿老板为了他下足了本钱,直接给他安排在食堂组。
新生劳改农场并不是每个大队都有一个食堂,而是两三个监舍在一起的劳改大队,合办一个食堂,食堂组直接归后勤那边管理。
相比起那些每天要出门耕作农田,或者干其他体力活的劳改犯人来说,在食堂组改造,当然是要轻松得多了,吃得还好。
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劳改农场,监狱的伙食,水准可不咋的,决不可奢望过高。
少数家境殷实的犯人,还可以靠家里的接济,偶尔打打牙祭,满足一下自己肚子里的馋虫,大多数家庭条件一般的犯人和家庭条件很差的犯人,就只能苦熬了,一般要好几天才能吃到一顿肉,并且还没啥好肉,分量也很少。
对这些人来说,每一天都是难过的。
但对于食堂组的犯人来说,日子倒也并没有那么难熬。
“苏振雄是食堂组的组长,大家都要讨好他!”
蔡小力继续“夸赞”苏振雄。
看得出来,苏振雄就是他的偶像。
对于苏振雄能够担任食堂组的组长,王为一点都不意外。
监狱虽然有管教干部,有一整套严格的管理制度,但实际上,犯人之中适用的,仍然还是“丛林法则”,谁的拳头大,谁都关系硬,谁就说了算。
苏振雄两者都占,他不当组长,谁当?
就算换一个人当组长,苏振雄不服,那也当不下去啊,会被直接打趴下的。
实话说,好勇斗狠是这些文化程度不高的劳改犯的本性,打架斗殴这种屁事,在劳改农场几乎每天都会发生不止一起,只要不打得特别严重,管教干部一般都不予理会。
根本就管不过来么!
所以说,苏振雄在食堂组根本就不可能遇到什么太强有力的挑战——不服?打到你服!
“苏振雄怎么和杨明轩认识的?”
王为对这个问题比较关注。
之所以当时他们研究司马白传过来的资料时没有将苏振雄列为“一级怀疑对象”,就因为表面看,杨明轩和苏振雄之间,交集不大。
他们不在一个劳改大队。
新生劳改农场一共有八个劳改大队,只有同一个劳改大队的人才会关押在同一个监舍区,也就是说,同一个大队的人才是真正的“狱友”。大队和大队之间,犯人的交流相当困难,几乎没有。
如果在两个不同的大队服刑,哪怕被关上一辈子,两个人也可能不一定认识。
苏振雄在食堂组,直属劳改农场总务科管理,杨明轩在二大队,他们之间是怎么发生交集的?
其实很简单。
蔡小力说道:“杨明轩在勤杂组工作,他每天都要去食堂打饭,就这样和苏振雄混熟了,大家都是从云山来的,还都在矿上做过事,犯的事还一样……这不就很容易搞到一起吗?”
劳改大队的所谓勤杂组,就是做些杂七杂八的琐碎事务,相对那些承担着生产任务的劳改组,当然要轻松得多,还不用日晒雨淋。
能够混进勤杂组的,基本上也都是有点关系的,要不就是表现好,能得管教干部的欢心。
“杨明轩家里经常给他送烟,苏振雄有办法搞到酒,他们经常在一起吃吃喝喝……”
看得出来,蔡小力其实对此很不满,显然当初杨明轩和苏振雄没怎么请他吃吃喝喝,他相当不爽。
在监狱里,蔡小力说的那几条,确实已经足够杨明轩和苏振雄发展出很铁的交情。
况且,从两人的经历也能看得出来,杨明轩和苏振雄都是那种所谓讲义气的家伙,也算是臭味相投了。
“为什么你们是杨明轩做主,不是苏振雄做主?”
王为提出了新的疑问。
从两个人的年龄和履历来看,照理这个四人团伙应该是以苏振雄为主才对,苏振雄才是真正的“道上人物”,年纪也比杨明轩大一截,还当过兵打过仗,经验丰富,他当“老大”才合理啊。
“你不知道苏哥那个人……啊不是,是苏振雄,他怕麻烦,凡事都喜欢直爽一点,动脑筋的事情一点不乐意干……再说他又比杨明轩晚出来,杨明轩把什么都准备好了,又是去抢云山铜矿的钱,杨明轩最熟悉情况,所以就让他当老大了!”
王为轻轻点头。
这个解释合理。
“你是说,苏振雄其实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
“呃,这个,也算是吧……昨天晚上,就是他杀人最多……他第一个冲进经警办公室,把那帮人都杀了……真的,王大,我没开枪,我就在外边站着,最多就是个放哨的……”
蔡小力算是开启了“自辩模式”,不管什么时候,都不忘给自己辩护几句。
王为冷笑一声,说道:“蔡小力,这个你说了不算。你有没有开枪,有没有杀人,到时候会有弹道专家给你做鉴定的,你没开枪不会冤枉你,如果开了枪杀了人,那你也跑不掉!”
现在这家伙基本已经把肚子里那点货色都掏出来了,王为估摸着也“榨不出”太多的油水来,对他自然就没那么“客气”了。
再说,他讲的也是事实。
谁开的枪,杀了谁,到时候都得由司法弹道专家根据弹道痕迹来做出正确的判断,谁都不能想当然的乱猜。
蔡小力顿时吓得一哆嗦,脸色瞬间苍白。
有没有开枪杀人,这当儿警察还不那么清楚,他自己心里还不清楚吗?
“你还是想着怎么立功,争取宽大处理吧。我问你,苏振雄跑哪里去了,你知道吗?”
蔡小力绞尽脑汁地想着,迟疑着说道:“这个我是真不清楚,他就给了我三千块钱,然后走了,也没说去哪里……杨明轩说的,相互之间不许联系,要联系只能直接跟他联系……”
“苏振雄家里还有些什么人,他会不会跑回老家去?”
蔡小力苦着脸说道:“这个我不知道啊,我不知道他家里的情况……不过我听苏振雄说,他们矿上的老板对他很好的,他要是不干这一票,说不定还是跑回去给那个老板做事了……”
“矿上的老板?”
王为沉吟着,眼前却倏忽一亮,一下子变得神采奕奕起来。
既然苏振雄是那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考虑问题从来不太喜欢动脑子,那么他倒真有可能去“投奔”原先的矿老板。
那个环境对他来说,才是最熟悉的。
而且,似乎也能很有效的躲避追捕。
私人矿山不说是法外之地,至少也不是那么遵纪守法的,有些在其他地方行之有效的规则,在矿山还真未必行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