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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总说他爱我[快穿]_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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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角总说他爱我[快穿] 作者:壑舟须臾

    “你醒来的时候东张西望,一看就心慌得很。我很想告诉你,教堂里的神父都在外面布道,除了我,根本没人注意到花园里的你。”

    “你瞪大眼睛的样子很好看。”

    “我那时候就想……这么漂亮的眼睛,要是也能看看我就好了。”

    奥古斯都说完这一句话,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陈辞轻轻拉开那只覆在自己面上的手,握着贴在脸侧。他无比专注地看着对方,眼睛连一眨也舍不得眨。“只要你想,我可以一直看着你。”

    奥古斯都澄澈的双眼中荡着水波,像是一池翠碧起了微澜。他贪婪地看着眼前的人,连对方脸上最细微的皱痕也不想放过。

    恶魔只遵循唯一一项法则:等价交换。

    最珍贵的东西,只能用最珍贵的来换。

    他想要爱人的灵魂从沉睡中苏醒,想要看到那双紧闭的眼睛再次睁开,就必须付出足够的代价。

    他的生命,早在三千年前就已经抵押给恶魔了,而现在,除了对恶魔而言毫无价值的力量之外,他身上仅有的、最珍贵的东西,只剩下了那一段记忆。

    灵魂坠入泥沼之后也不曾被污染的记忆,连恶魔也很想要呢。

    奥古斯都每说出一个字,都需要停顿比之前更长的时间,仿佛逆水行舟,每往前再进一步都需要使出加倍的劲。“我是真的……不想忘记。”

    太阳在这时完全跃上山顶,晨光喷薄而出,照亮了大地的每一个阴暗角落。

    第11章 石棺里的爱人11

    “真是感人啊。”伯格森轻拍着手掌走进花园。

    陈辞一把拉住奥古斯都的手,把他挡在自己身后,厉声道,“你又来做什么?!”

    伯格森摊开双手,无辜地笑道,“来探望探望我的老朋友而已,不必这么紧张吧。奥古斯都,我的老朋友,做一个把灵魂出卖给恶魔的人滋味如何?”

    他的笑阴冷尖刻,听着让人毛骨悚然。陈辞察觉到奥古斯都在说完那一句话后身子就变得僵硬,担心伯格森借机生事,更是不敢放松警惕。

    “小羊羔会护主了……可惜主人却不记得了,真是可惜呀。”

    “你什么意思?”

    “你是谁?”

    两道声音同时响起,陈辞震惊地转过身,看向奥古斯都。对方的碧色瞳孔一如既往的清澈,但是往日注视着他时不加掩饰的深情却已经消失不见了。

    奥古斯都低头看向两人交握的手,毫不犹豫地甩开,随后和陈辞错身而过,走到伯格森身前,“我记得我们的交易并不包括欢迎你上门,伯格森。”

    伯格森轻轻勾了勾嘴角,目光落在陈辞身上,像是把带毒的钩子。“难为你还记得我这个老朋友。我来自然是要告诉你一些消息。”

    “说。”

    “三名枢机主教已经动身,正午前就能赶到这里。他们带了光明之火,希望你不要轻敌。”

    柏格森意外地和善,对奥古斯都冷淡的态度毫不在意。但一直被他用阴冷目光紧盯不放的陈辞知道,他之所以那么和善,是因为他已经看到了自己想看的东西。

    传闻中恶魔以痛苦为食,这个和恶魔做了交易的主教也不例外。

    他和奥古斯都表现得越熟络,就越是能在“小羊羔”的心口上捅刀子。奥古斯都什么都记得,唯独不记得他。如果站在这里的真的是小神父,恐怕他已经不能正视这残酷的命运了。可惜他不是。

    “那么,祝你好运。”柏格森抬手行告别礼,“我的老朋友。”

    奥古斯都站在原地,视线没有在陈辞身上停留一秒,直接朝教堂里走去。

    “奥古斯都!”陈辞挡住了他的去路。

    奥古斯都危险地眯起了双眼。陈辞记得这个眼神,在对方挥手就毁灭了一座教堂之前,眼里的寒光和现在如出一辙。

    “教廷的人。”奥古斯都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光明气息,这是修习了光明术法的人特有的味道。他对这种味道一向非常反感,但眼前的人似乎有些例外。至少……他不想弹指就让对方彻底消失。

    “奥古斯都。”陈辞又喊了一声,像是想要确定眼前的躯体里装着的是不是还是他熟悉的那个灵魂。

    奥古斯都感到一丝不耐烦。他弹弹手指就可以捏死这个挡在路上的小家伙,但对方好像没有一点害怕,就这么愣愣地站着发呆。

    “奥古斯都奥古斯都奥古斯都……”

    “闭嘴。”

    奥古斯都冷声道,“教廷怎么会派了你过来?枢机主教呢?教皇呢?”

    “我不是教廷的人!”

    陈辞在这个世界上一睁眼看到的就是奥古斯都,对方那时候的眼神像是把他当作全世界最贵重的宝物。之后不管是他无缘无故发脾气,还是撒泼打混不让亲近,对方都没有对他摆过脸色。他从柏格森的话中隐约猜出了奥古斯都忘记了他的原因,但一时间依旧没办法接受。

    奥古斯都道,“不是教廷的人?那你是谁的人?”

    “我是你的。”

    陈辞抓住他的衣袖,手指灵活地钻了进去,在对方的掌缘轻轻捏了捏。

    这句话听起来让人非常愉悦。奥古斯都没有挣开那只作怪的手,头一次认真打量起对方。

    娇小的个子,身子单薄的像是风一吹就会刮走。两只眼睛倒是亮得厉害,如同丝绒布擦拭过成百上千次的黑曜石般醒目。

    奥古斯都偏爱这样闪着光的东西。他好心情地抬起对方的下巴,问,“你是我的……我怎么不记得?”

    因为你混蛋。陈辞心里想着,但嘴上嘟哝道,“因为你忘了。”

    “哦?”

    奥古斯都非常肯定自己确实是忘了什么事。他的记忆清晰的像是记录在羊皮卷上的手记,但其中的几页被粗暴地撕下,留下了粗糙的边页和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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