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明是个反派[快穿]_第157章
我明明是个反派[快穿] 作者:凤黎九惜
但是在开局和结局中间,他和主角却是一直牢牢绑定,主角经历的无数艰难险阻,都是他现在这具身体的原主把人救了回来。
齐墨因为怕鬼的原因,以前也没干过这个,对于这方面很多常识性的东西都不清楚。要是他现在加入了剧情里,估计分分钟就要和主角一起死在恶鬼爪下。
“这个应该是延迟。”三七如果有身体,现在一定是紧紧皱着眉头,他说:“你等等,我再弄一下。”
他们现在的身份已经转变了过来,齐墨已经不是系统宿主,而是一个叛逃者。没有了身为系统宿主的便利,自然有很多事情就会变得很不方便。
又过了好一会儿,原主的记忆才被发送过来。齐墨接收了那些记忆之后,脸上已经是布满了冷汗。
原主本来是一个道士,从小跟着一个老道士学艺,他天赋很高,修为也很快就提升了上来。
老道后在他十五岁的时候就无故失踪。原主于是踏遍了各种处险地,去寻找自己的师傅。
原主从小经历的诡异事情数不胜数,所以那些地方虽然极其危险,他却每次都能有惊无险地活下来,而且还能得到许多宝贵的经验。
原主就这么过了好几年,直到有一次,他因为机缘巧合,无意间进入了一处风水大墓。
那处大墓极尽险恶,是大凶之地,有一头阴煞即将成型。原主本来是打算除去那头阴煞,再顺便寻找他师傅的线索。却不想那处大墓之中居然还有一群土夫子。
土夫子,说白了就是盗墓贼。死后也要饶人安宁,挣死人的钱,不但折寿减福,还会祸及子孙。
所以原主对这些盗墓贼,是半点好感都没有,反而还十分之厌恶。
——但是缘分就是这么奇怪。那伙土夫子是一个盗墓世家的人,里边有一个漂亮的女人,是那个盗墓世家的大小姐。
因为一些原因,本来都想要避开对方的双方,居然被迫走到了一起。原主和那个盗墓世家的大小姐经历生死,他自己又一直是个感情上的菜鸟,自然而然地就产生了一些感情。
如果只是这样也就算了,等到时间流逝,这点因为短暂的同生共死产生的感情,慢慢的就会被两人之间相处的摩擦消磨掉。
但是问题就出在这里。
那处大墓,名为“九王墓”。九王是这个世界历史上的一名王爷,他生前容貌俊美至极,风流倜傥,是个浪子,甚至敢强抢那时皇帝的宠妃舒美人。
而让他留名青史的,却不仅仅是因这一点——还因为他是那时天下人心中的战神。
对的,这位九王爷,不仅仅是个王爷。
他还手握重权,挡一杀十。那时的盛世,是由他开创的。
虽然他的人品上微有瑕疵,但是因为他的功绩,历史上对他还是载誉颇多,关于他的记载,也是数不胜数。
其中就有一个说法,是说九王生前行事放荡,毫无约束。他看上了皇帝的宠妃,便直接将其强抢回府,与其恩恩爱爱相伴一生,让皇帝不仅颜面扫地,更是尊严全无。
他死时仅仅三十九岁,舒美人为他饮下毒酒,两人共赴黄泉。皇帝等了许多年,终于等到了这么一个机会,于是下令为九王大修陵墓。
他命人寻到了一处大凶之地,以陵墓格局为辅,势要让九王的魂魄被封在陵墓之中,生生世世,永不超生,受尽折磨,哪怕求一个魂飞魄散也不能。
——所以这处九王墓里,不仅仅有许多让人谈之色变的脏东西,更有一尊被封了数千年,也不知是鬼是僵的九王爷。
第102章 三尺有神明(二)
原主和那伙土夫子在遇到诸多事情之后, 终于到了主墓室。原主是准备杀了那即将成为阴煞,可以出来作乱四方的九王爷, 而那伙土夫子则是为了传说中与九王爷一起葬下的“九王盘龙杯”而来。
他们虽然目的不同,但是目的地到底是一样的, 他们到了主墓室,有一个脑子不怎么灵光的土夫子就将本来沉睡着的九王爷惊醒了过来,这一批人当即就死了一半。
原主自然是立刻施展了道术,然而他虽然天赋异禀,到底却是年龄太小,修为不够,敌不过已经被封在墓里数千年的九王爷。
眼看那九王爷就要动手, 杀死原主, 这个时候,那位盗墓世家的大小姐却是挺身而出,用自己为原主换了短暂的时间,让他能够燃寿做法, 最终让那位九王爷魂飞魄散。
因为这一次的救命之恩, 以命换命。本来就对这位大小姐有着好感的原主,对这位大小姐的感情一瞬间就成了深沉的爱意。他带上大小姐的尸体,先是想办法将其保存了下来,又开始走南闯北,寻找能复活爱人的方法。
——而这个世界的主角,就是他找到的方法。
这个世界的主角,名叫林几边, 他的体质十分特殊,而且生辰八字也正好和原主要找的生辰八字一模一样,所以就在原主谋划之下,和原主成了关系过命的兄弟。
一开始,原主还没有展露出他的真正目的,只是悄无声息地给林几边下了各种特殊的药材,要把他炮制成自己需要的东西。
而林几边一开始也没有察觉到原主的险恶用心,真心把他当成兄弟,直到最后大结局的时候,原主才彻底撕破脸皮,林几边悲痛之下,差点真的被原主弄死。
——但是他到底是主角,所以在机缘巧合之下,不仅仅没有死成,还毁掉了大小姐的尸体。
而一个人的尸体若是有所损毁,那么他的魂魄也就再没办法招回来了。原主因为这份打击彻底陷入了绝望之中,他纵身一跃,抱着大小姐的尸体跳下了山崖,摔成了一块肉泥,被山林里头的野物吃干净了,连最后的尸骨都没有留下。
齐墨看完剧本,瑟瑟发抖之下,还为自己流下了一颗辛酸的眼泪——整个剧本之中,原主一直是各种受伤的那个人。而疼痛屏蔽只是系统宿主的特权,他以前习惯了这种特权,哪怕是要被凌迟也没多怕——但是今时不同往日。
他现在是叛逃者的身份,也就是说,疼痛屏蔽这点根本就对他没有作用。更直接点,就是说他不但要承受精神上的压力,还要经历身体上的打击。
人品简直是差出了一种境界。
看完剧本,齐墨捏了捏,然后睁开眼睛看了看周围的环境,对三七说:“三三,林几边现在怎么样了?”
——三七的智能程度很高,在科技世界里,他可以尽情横行在网络之中。
以前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所有的系统都被限制了在科技世界中控制网络的能力,但是现在他们已经叛逃,自然也就不用再理会这些限制。这一点,也是他们叛逃之后获得了极为难得的好处之一。
三七说:“等等。”他在飞快地入侵这个世界的网络系统,攻破了这颗星球外的五十二座卫星。他调出林几边从小到大的资料,扫描下了对方的面容,又通过卫星上的面孔识别系统直接定位。
“林几边现在在他就读大学的314号寝室里,坐在靠窗的第二张床上,用手机搜集笔仙资料。”
——剧情的一开始,就是林几边的几个爱好作死的室友想要玩笔仙,看看这东西到底是真是假,如果是真的,还想顺便问问自己未来的女朋友是谁。
依据定律,他们当然召来了一个笔仙,也问了很多问题。可是恰恰就是在这种时候,一个脑子有坑的室友,却是不顾禁忌,直接询问了笔仙的死因。
随后笔仙当然是大怒,它诅咒了整个寝室的人,每天来带走一个人吸收对方的阳魂,这个过程一直持续了五天——在第六天的时候,小命危在旦夕的林几边就“恰好”遇到了在一边抽烟,无意间显露出来了一手高招的原主。
当时为了让林几边注意到他,原主费了很大一番周折——甚至连那个提议玩笔仙的室友,故意作死的室友,也都是他派人安排了的事情。再往深里说一点,就是那只笔仙,也曾经受过他的好处。
仔细想想简直细思恐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