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破阵图 完结+番外_分节阅读_6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但凡修行,都要讲究个因果报应,妖狐受了她恩情,待报完仇后想要回报,正赶上朝阙城旱情严重,冉娘家破人亡。
    它翻进院墙的时候,那些来抢东西的亡命徒早已跑了,院子里只留下几个被活活打死的老弱妇孺,其中就有冉娘。
    妖狐送亡者入土为安,然后回到了冉娘家中,却听见有小孩子的哭声。
    六岁的宝儿被冉娘藏在地板暗格里,压根不知道在自己睡觉的时候已经没了亲人,只晓得一睁眼就发现自己被关在这暗无天日的地方,又饿又怕,顿时大哭起来。
    妖狐正准备把地板掀了救他出来,没想到一道人影从门外匆匆跑来,它上了房梁往下一看,竟然是刚被自己安葬的冉娘。
    冉娘额头上被石头砸开的洞不见了,只剩下可怖的血迹,被她抬袖抹了。妖狐看到她打开暗格,抱出受惊的宝儿温声安抚,然后收拾了东西往外跑,一路上且走且寻,终于觅到破祠堂这样一个落脚地。
    她的脚下没有影子,妖狐闻到了属于阴灵的腐味,不浓烈,却冰凉。
    冉娘已经死了,可她放不下仇恨,也放不下自己年幼的儿子,化为阴灵重回世间。然而阴阳有别,她能保护自己的儿子不被恶人侵害,能从别处悄然偷取食物喂养宝儿,可是日光会伤害她的魂魄,土地禁锢了她的出行,全靠执念维系的灵体也终要消散。
    唯一增强灵力的办法,就是吃掉鲜活的人魂。
    她是那么放不下宝儿,怕他在自己消失后会被人伤害,执念在魂魄中根深蒂固,如果没有妖狐的插手,冉娘恐怕已经变成了害人害己的邪祟。
    对一个孩子说这些的确有些残忍,但是冉娘已经快极限了,妖狐不想让这个温柔善良的女子在死后变成恶鬼模样,一旦冉娘沾上人命,那就是万劫不复,再难投胎转世,日后当宝儿得知真相,也必定悔恨终生。
    “……”
    宝儿显然不能接受他所说的话,一把摔了蛇肉往城里方向跑,显然是要去找他娘。妖狐轻嗤一声,转眼窜到宝儿身侧,歪头一拱,把这小孩儿扔在背上,飞快地往来处赶回。
    甫一入城,妖狐就消失了踪影,宝儿连滚带爬地往破祠堂赶,没想到在那个方向燃起了一把大火,不少人围着那里,一边叫骂,一边往里头扔木柴。
    “鬼啊——”
    “吃人了!我看到她吃人了!”
    “她吃了个婴儿!嘴角还有血!”
    “烧死她!烧死她!”
    七嘴八舌,叫骂连连,宝儿被他们吓住了,愣愣地看着被火焰包围的破祠堂,冉娘的音容笑貌在他脑中飞快掠过,一股火气好像从眼睛直达心里,他猛地抓住那叫骂最凶的男人,狠狠一口咬在了他腿上!
    “啊!”男人惨叫一声,一脚把他踢开,“死小鬼疯了吗?”
    “我娘不是鬼!她不会吃人!”宝儿被他踢得爬不起来,眼泪夺眶而出,“那是我娘!谁也不准烧她!不准!”
    “……你娘?”人群里议论纷纷,男人眯起眼睛把他提起来,“你是那女鬼的儿子?”
    宝儿两腿在空中乱蹬,艰难地说道:“我娘不、不是鬼!”
    男人往他脸上吐了口唾沫:“我刚刚亲眼看到的!你娘把一个婴儿吃了,不信自己看!”
    宝儿被他扔在一旁,正看到地上一块破烂的襁褓,上面全是新鲜的血,地上还有零星几块碎骨肉。
    一瞬间,男孩浑身都在发抖,他不可置信地去摸这块襁褓,哪怕只见了一次,他也能认出这属于今晚被妖狐带来的婴儿。
    他们走的时候,婴儿还好好地睡在冉娘怀里。
    这些人说,是娘吃了他,娘是会吃人的恶鬼。
    宝儿大叫一声,转身就往破祠堂跑,有人见状大惊失色,立刻就跑上前想要拦住这自投火海的孩子,却被那男人拦住,只听他骂道:“恶鬼的儿子,长大了也是恶鬼,烧死了才好!”
    “是吗?”幽冷的声音突然响起,“那么,杀人凶手的儿子是不是也该赶尽杀绝,免得以后长大了又去害人?”
    众人惊疑不定地环顾四周,只见即将扑入火海的宝儿被一只手推了开来,冉娘从倒塌的破祠堂里走出,将自己的儿子挡在身后,抬手擦掉了嘴边的血迹。
    宝儿愣怔地看她,喃喃道:“娘……”
    短短两个时辰,冉娘几乎变得让他认不出来了。
    女子脚下依然没有影子,头上却生出两只黑色的角,眼瞳拉长成灰白的线,一直被伪装成正常的肤色也变作苍白,衬着她嘴角的血迹,看起来异常可怕。
    众人皆哗,纷纷抬起武器,脚步却忍不住后退。
    只有那为首的男人没有,他死死盯着冉娘的手,那里攥着一只小铜锁,属于他今年刚出生的儿子。
    下一刻,他扭头去看地上的血襁褓,脸色煞白,猛地转身,惊恐地望着艳娘,浑身发抖:“你、你……”
    “我是鬼,吃了人。”冉娘向他逼近,嘴角挑起笑容,“你为抢粮食,杀了我一家六口,现在我吃了你儿子,算不算两清?”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