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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章老家先办1场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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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好,你们先下楼去吧,遛个一会儿,就上来啊,别太久,早饭要凉的。”
    “嗯,知道了爸爸,金郎哥哥,小花,我们走!”
    小花一听到彤彤叫它的名字,立即小步挨到她的旁边,还低下狗头,亲热的舔了下彤彤的脸蛋。
    而金郎则拿着狗绳项圈过来,轻轻地替他扣上。
    这狗绳其实完全就是个装饰品,绳子一点都不粗,如果小花真的是凶性大的狗的话,比这再粗上2倍的拉绳,也拴不住它。
    其实小花也压根不会乱跑,疯奔。
    只要出了家的大门,小花从来不会让自己的速度,快过彤彤的小短腿,不论什么时候,它都温顺照顾心很强的,护卫在彤彤旁边。
    比金郎这个哥哥都要仔细警觉的多。
    那狗绳纯粹是让其他看到的邻居,心里有个安慰,不至于害怕用的。
    当然,一开始,第一次见到小花的人,的确吓的不轻,可随着他们每周末都会回这个家来住,遛狗的次数多了,大家再见到小花妹妹的时候,也就不再惊疑和恐慌了。
    有几个同样爱狗,养了宠物犬的邻居,早上遛狗见到了,还会亲切的喊小花的名字呢!
    虽然小花从来不会别的人叫走,和转移掉注意力,可它也从来不会凶人,更不会欺负比它体型小的狗狗,只这一点,这个小区的业主们,就不会排斥和讨厌它。
    因此,尽管只让两个孩子下去遛狗,沈央和周爱佳,也一点都不担心。
    果然,不到半个小时,两人一狗就都上来了。
    小花热的开始伸舌头了,不过彤彤却一点没出汗,金郎也有点额头冒汗。
    沈央见状,便知道,金郎怕是带着小花去小区里,自带的运动场,让小花跑圈去了。
    毕竟这么大的狗,每天的运动量是必须保持住的,尤其是彤彤特别疼小花,有什么狗狗吃的好零食,都不吝啬的要喂给小花。
    要是金郎不让小花每天挥霍掉点多余的热量的话,相信不用几个月,这狗就得变得痴肥痴肥了。
    那可就真的是糟蹋和废掉一只好狗了。
    想必这会儿,崖上寨子里的金郎口中的那个山子爷爷,估计悔的肠子都要青了。
    沈央就算不是太懂得辨狗,也看得出,别看小花长残了,又丑又凶的样子。
    可它这体型,这个头,这肌肉,要是还在山里,在寨子里,肯定会被训练成万里挑一的猎犬的。
    这基因、这血统,绝对好狗啊!
    可惜,小时候长得太老实憨厚不说,性子还又懒又胖的,要不怎么金郎一挑了它,山子爷爷就立即同意了呢!
    就是觉得其他好狗给他带来城市里有点浪费。
    没想到啊,看走了眼了啊。
    这小东西,竟然会是那一窝幼崽中,最有前途,基因血统最好的。
    沈央也觉得有点哭笑不得。
    金郎肯定也没少被老家的信里,教授的训狗、练狗的方法给要求起来。
    不然的话,光彤彤一个小孩,是不能把小花养的这么健康的。
    算啦,也是他们之间的缘分。
    就像当初各种波折,也没能阻挡住他和周爱佳成了一家人一样。
    所以当命运来临,决定什么时候,什么人,能走到一起,要成为一家人,那就是上天给的使命,他们所有的人,接受就好。
    小花成为这个家的一员,也是如此。
    看着彤彤认真的在门廊玄关的地方,蹲下来,拿出一块专门给小花擦脚爪的毛巾,而小花则熟练又习惯的,配合着彤彤的小手,抬起它自己的脚爪,任由彤彤给它擦爪爪的样子。
    沈央和周爱佳双双相视一笑,心里的想法一定是一样的。
    都被这一大一小,动物与人的相处给萌化了。
    而金郎这家伙,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哪里已经飞快的拿出了相机,就听‘咔咔咔’的一串快门声。
    不用问也知道,这一幕,已经被完美的记录到了镜头里,不久后,就会洗出来,变成照片,寄望老家和沈冲学校那里。
    这都快成这一年里的常态了。
    没见彤彤听到快门声,都完全不抬头,淡定的继续给小花擦爪爪吗?
    反而是小花,明明是一只丑凶长残了的大狗,却居然奇迹般的,极喜欢拍照。
    一听到快门声,和一看到相机的镜头,这货的眼睛里,就闪闪发光。
    还会很准确的看向镜头的方向。
    有时它竟然还会歪头、吐舌头,甚至把耳朵,一只竖起来,一只则弯一半的对着镜头卖萌,简直……跟成了精似的了。
    只是沈央觉得有点没眼看,因为这货自以为的卖萌,他觉得一点都不萌,怎么看怎么凶丑。
    偏偏家里人每次见它这样,都会很喜欢,很稀奇的发出赞叹。
    “啊啊!小花真厉害啊,这个角度看它真的比其他角度都要好看啊!”
    周爱佳赞叹。
    想着也就是如今这个年代,要是在后世,小花这么有镜头感和表现欲的狗,绝对是宠物产品和广告商,以及摄影师们的心头宠啊!
    沈央:……
    他表示,好吧,看来这个家里,估计就他一个人get不到,他们觉得好看的点在那里了。
    这么一番拍照什么的,又用了五六分钟。
    总算金郎和彤彤,进洗手间去搞他们自己的个人卫生了。
    沈央则熟练的把周爱佳早已经准备好的早餐,一一的从厨房里端出来。
    而周爱佳则给正在晾汗的小花的专属狗盆里,放进它的早餐狗粮。
    一般情况下,小花只吃彤彤和金郎给它拌的狗粮。
    不过在彤彤和金郎像今天这样,去洗漱了,那么周爱佳给它准备的狗粮,它也是吃的。
    而同样的情况下,如果是沈央来给它拌狗粮,不好意思,即便它认识,知道这是小主人的爸爸,可它还是很不给面子的,不吃沈央给的狗粮。
    这是沈央不死心的试验过十数次后,不得不承认的事实。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现在是沈央去厨房端早饭出来,而不是周爱佳去端早饭,沈央给拌狗粮的原因。
    想想都是泪啊!
    啥叫区别对待,这就是啊。
    虽然沈央也知道,这正是证明小花是条好狗的最佳证明,可心里多少,还是有点酸。
    好在小花也同样不吃岳父岳母给的食物,除非彤彤说可以吃。
    沈央多少也算找到了点心理平衡点。
    小花吧嗒吧嗒的吃上了,金郎和彤彤也洗漱完毕出来了。
    四人围坐在桌边,热热闹闹的,一边说话一边就把早饭吃完了。
    这已经是近几个月来,家里的常态了。
    所以说,虽然沈央和周爱佳,还没正式申领结婚证,和办过婚礼。
    可对于这个家,对于这么特殊的一家四口来说,他们的生活,早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形成了一个十分稳定,又融洽和谐的画面了。
    简单的来说,也就差一个婚礼的仪式,和那一纸证书了。
    而这,不用多久,就会都有了。
    **********
    一个月半后。
    沈央的老家。
    这算是他作为单身汉的最后一次回家过年,同时也做好最后的准备,年一过,就要带亲戚去J市,见证他成为一个有家的男人的,最后一个年。
    沈央家里的气氛,相当的好。
    虽然婚礼不是在老家办,可沈央家的房子和院子,还是早早的就布置起来了。
    沈央的房间里,床上用品全换成了大红色的,成套的百子千孙图案的床单被套。
    床头还贴长了大红色的喜字。
    中堂的墙上,家里各个窗上,门檐上,甚至连后院的猪圈门上,都贴了红。
    更别说家里自打进了腊月后,沈央没回来之前,淳朴的亲朋好友的,就已经陆续的来他们家送礼了。
    大家也都理解,他们老家这边太偏僻了,沈央如今在外头工作上班,不可能把女方亲戚,全弄到老家这边来办婚礼的。
    更别说,沈央家也不小气,虽然新娘子不会和他一起回老家来办婚礼,可人家沈央也大气,给村里几乎挨家挨户的当家人,都给发了请柬,说是只要愿意去,都会包来回卧铺票。
    和沈央家有亲的,那就更别说,不止家里当家的,全家都去。
    可沈央大方是他的心意,农村人淳朴,也是不能真的就任沈央这么大笔的嚯嚯钱的。
    因此,最后村长开会商量了之后,还是连带宗亲在内,选了20个代表。
    至于其他人,就都不去了。
    一是给沈家省点钱,二是他们真要都去的话,这礼钱也是个难题,送少了,拿不出手啊,人家又是包来回卧铺票,又是给他们订宾馆啥的,更别说城市里的大饭店喝喜酒了。
    可要是送多了,大家也都不是太宽绰的。
    因此选上20个有分量的沈家宗亲,长辈的去,就最合适了。
    谁也不用嫉妒,谁也不用说嘴,皆大欢喜。
    沈央早先时候看到老家商量出来的名单后,就明白了家里乡亲们的想法。
    和周爱佳商量了后,便决定这次回家过年,就在村里,先请所有的乡亲们吃上一顿,就当是提前在老家给办过了。
    而这个办法显然很实在,老家人听了,也都表示欢喜和欢迎。
    这不沈央人还没回来,喜宴还没办,他们家里早已经开始收,亲朋好友们送来的礼了。
    现在沈央既然已经回了家,日子立即就被定下来了。
    旁的废话不用说,红红火火的,先杀两头猪,请村里老少爷们吃起来再说。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重回23岁:老公乖乖别跑》,“ ”看小说,聊人生,寻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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