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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章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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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当年她翻遍整个沈央租的房子,不是都没翻到钱,最后反而是金郎他的那点,压箱底的苦命钱,被她给翻了出来么?
    而从沈央的房间里,她也不是全无收获,至少她顺走了沈央的一个拉杆箱,以及沈央藏在里头的那本,添有金郎户籍的户口簿。
    而这个不是重点,重点是那本户口薄上,不仅仅有金郎的户口,还有金郎的姐姐金花的。
    而且和户主沈央的关系是夫妻关系。
    虽然金花死了,沈央和周爱佳结婚,算不得重婚啥的,可沈琳却觉得,周爱佳家里可未必知道这么回事。
    或者说,沈琳猜测,就算周爱佳知道金花的存在,却也肯定不知道,根本没办过婚礼的金花,会先她一步,就占据了他大哥的原配妻子的位置。
    而周爱佳家那父母,一看就是无条件宠她疼她的那种,八成是连有金花这么个人存在都不知道呢!
    这么一来的话――
    沈琳便觉得,如果去j市,再找到周爱佳,拿这本户口簿,去威胁她的话,想来应当能要到一笔钱的。
    到时候,有了这笔钱,她再找个没人认识她的地方,重新开始,谁知道她身上,发生过的一切堕落的过去?
    至多找个稍微偏僻点的小城市,以她如今的阅历,找个老实人嫁了,依旧是好人生一个。
    谁能说她沈琳就过的不成功呢?
    越想越觉得,她沦落到如今这样悲惨的境遇里,一大半都是拜自己那冷血的大哥,以及周爱佳那个可恶的女人所赐,沈琳就越发坚定了,这最后一博的机会,要选在周爱佳和沈央的头上。
    当然,她的第一目标,还是周爱佳。
    毕竟沈央不管怎么说,也是她大哥,而且沈琳觉得沈央为了娶周爱佳这么一个城里姑娘,弄不好早就花光了他那点子积蓄。
    加上沈央一直以来,还给村里汇钱,资助山里的孩子上学,如今多半还要供着沈冲念大学。
    不是沈琳小看自家这个大哥沈央,她是真的觉得,就算拿这个户口薄的事情,去威胁她大哥,沈央怕也拿不出多少钱来。
    而且从小几乎都是看自家大哥的脸长大,沈琳其实多少心里也有点心虚,和底气不足。
    因此,她敲诈的第一目标,还是率先选在周爱佳身上。
    若周爱佳那里,能一次性拿到她要的钱,那就最好。
    若是周爱佳那女人不给的话――
    那就别怪她要去找上她父母了。
    她就不信,周爱佳家父母那里,也榨不出钱来。
    哼!
    此刻的沈琳,还不知道金花还活着的事情,她若是知道的话,估计会更觉得连老天爷都在帮她,要弄票大的了。
    可就算她还不知道这事,以她如今的自私和贪婪,也足够她收拾了简单的随身物品,随时预备往j市来了。
    她不跑是不行了,这两年,她虽然坐台赚了些钱,可她看惯了灯红酒绿,花销比赚的还要大。
    她为人又虚荣,一开始入行,是被人骗了,算是受害者,被逼着入了这行,可后来,她却不是没有机会逃走的。
    然而她却没有,相反,她没用几个月,就完全自甘堕落的在这行里,甘之如饴了起来。
    要吃好的,要穿好的,还和别的所谓的小姐妹攀比,挣得的还不如花的多。
    明明没有挥金如土的资本,却非要把自己包装成富家女一样。
    钱不够,还问妈妈0桑借高利息的钱。
    人家也总会里的妈妈0桑,自然是很乐意给旗下的这些个女孩放钱出去,因为放出去的越多,她们越不容易还上,那就越别想脱离出这潭泥沼。
    以后,还不是要拿青春,拿命来还这些帐?
    显然那个时候的沈琳,从来没想过这些。
    她只觉得妈妈桑对她好,便是因为她有前途,长得漂亮,得客人喜欢。
    等到她后来发现,客人渐渐对她没那么新鲜感了,而她毕竟是小地方里出来的,其实并没有什么笼络,和吊住客人的本事后,妈妈和看场的那些人,对她的态度就变了。
    现如今来两年多下来了,她在这行里,早已经不行了。
    她自己也感觉到了危机感,偶尔和人出去个一两天,回来住的附近,居然能看到熟悉的盯场子的人。
    沈琳也不傻,知道自己这是被看住了。
    再偷偷查了下她欠店里的帐,已经高达三十几万了,这是个她一辈子也还不清的债。
    她当然知道她肯定没有借过这么多钱,可店里的帐,那都是高利息,她压根弄不清楚是怎么计算的。
    反正妈妈和店里,一口说她真的有欠这么多,她想抵赖那是休想的。
    她知道他们都是怎么对付想要赖账的女孩的。
    因此,沈琳别看她面上一切如常,心里却早已经打好了要逃的主意。
    只是既然要逃的远远的,不让人找到的地方,老家那肯定是不能回的。
    身份证是被没收了的,而且店里人肯定早就知道她老家是哪里的。
    一旦逃回去,不用多久就会被抓回来。
    所以,沈琳打算,第一站就去j市,从周爱佳手里,弄一笔钱,然后再随便去个没人认识,且不可能被找到的地方,隐藏起来,她就不信,店里那些人,会为了找她一个人,天南海北的满世界找她。
    不得不,沈琳的计划挺好。
    总算外头两年,也学乖了,会动点脑子了。
    可惜还是没用在正道上。
    这天晚上,借着和客人出去的机会,在客人睡着了之后,半夜三点,沈琳摸走了那个熟客皮夹子里的五百块现金。
    然后就飞快的回到了住的地方,别的衣服行李,都没拿,就带走了,早就藏在了床底下的那个,装了一点必要的随身物品,以及她有限的一点钱的小背包。
    当然,那个最重要的道具的户口薄,也在里面。
    叫了一辆车,没从本市坐火车,而是去了邻市的火车站。
    她早就查询好了,天亮五点多,那个城市,就有趟慢车开往j市。
    而等这边客人醒过来,发现她偷了他的钱跑了,告诉店里那边,那边再想找她,也早就晚了。
    谁能想到她会跑到邻市来坐火车呢?
    而且还没坐回老家,而是去了j市。
    沈琳觉得,不会有任何一个人,会猜到她的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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