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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1章 噬金虫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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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61章  噬金虫王
    桑娜莎在修行界久负凶名。
    光明面上死在桑娜莎手里的人都有十几个,且大多数都是见财起意。
    由此可见桑娜莎积累的财富多么庞大,陈轩也对此抱有最大的期望。
    桑娜莎……果然不负他的期望。
    洗髓丹……
    融魂丹……
    天元丹……
    混元金丹……
    这个是什么丹?不认识!
    哪个是什么丹?不认识!
    怎么不认识的丹药,灵气都这么浓郁啊?
    话说李娜几人在见识过陈轩的财富后,对一般的财富已有了免疫,不会再大惊小叫。
    可是……当陈轩将桑娜莎储物袋东西全部倒出来后,所有人还是惊呆了,简直震惊的不能再震惊。
    他们甚至怀疑……桑娜莎不会是搬走了泰国的国库吧,否则怎么会有这么多宝物?
    黄橙橙,散发着紫色光芒的洗髓丹。
    这是顶阶的洗髓丹,只要吃上一枚,有很大几率让自身资质在晋级一次。
    如果吃两枚?
    那完犊子了,只要不是超品灵脉,资质都能头极大提升。
    融魂丹就更了不起了。
    世界中三种鸟。
    一号鸟:懒鸟,坐吃等死;
    二号鸟:勤快鸟,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三号鸟:觉得自己的人生完犊子了就这样了,赶紧生个小鸟,让小鸟来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然后,三好鸟会让小鸟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把一切自认为最好的都给小鸟,并给小鸟灌输他的理念思想。
    所以:小鸟说:早早早,你去干么?
    陈轩:(自行脑补)
    融魂丹,简直是三号鸟的福音!
    现实世界并没有夺舍什么,要是能夺舍的话,世界岂不是乱套了?
    但融魂丹,却具备了一些小说作品中的夺舍功能。
    比如让灵魂进入一个刚死的尸体,再服用融魂丹,尸体就能和灵魂融合,就会成为一个新人。
    比如某个老怪物觉得自己大限将至,找一个资质吊炸天的小孩子弄死,然后服用一颗融魂丹,自己占据小孩子的身体。
    这样一来,某老怪物就夺取了孩子的命理。
    这东西,简直是人生重来丹啊!
    桑娜莎这老妖婆准备的果然周全,当初要是让这老妖婆跑掉的话,现在肯定变成某个小孩了。
    天元丹是一种改换体质的丹药。
    服用天元丹,就会拥有天元圣体,身体吸收灵气的速度就会快一倍左右。
    打开药瓶里面竟然有三颗,咋分?
    他,李娜,韩素衣,上官语,赵惊云怎么分?
    上官语是二星玄师,先给上官语一粒;
    李娜不服气,又给了李娜一粒;
    韩素衣直勾勾的盯着他,把陈轩看的不好意思:“给你,给你,都给你!”
    赵惊云也学着几女的样子,含情脉脉的看着他,陈轩大怒:“你他妈再给老子抛媚眼,信不信老子现场直播杀人?”
    赵惊云委屈巴巴道:“这咋回事,还搞性别歧视咋滴?”
    陈轩不理这货,把洗髓丹给了赵惊云一份,这货顿时才喜笑颜开,再也不恶心自己。
    混元金丹只有一枚。
    大家一致决定,混元金丹归陈轩所有。
    如果说太阴鬼体是至阴的话,那混元金身就是至阳!
    一旦服用混元金丹,就像是修仙小说那样,丹田位置会产生一个金丹。
    这个金丹会不断吸纳体内法力,再将法力反哺到四肢百骸,最终让身体成为混元金身,拥有比神兽还要强悍的躯体。
    陈轩也不是矫情的人,直接就吞了下去。
    只感觉小腹位置多了一个漩涡,缓缓的吸纳体内法力,然后一丝丝微凉的气感向四肢百骸游走。
    陈轩具有神瞳可以内视。
    他发现凡是微凉气感游走的地方,肉身活性与韧度正在以一种缓慢的速度增加。
    这种增加速度虽然缓慢但却是持续不断,要不了几个余月,他就能拥有和同阶神兽一样强横的躯体。
    突然……陈轩意识到不妙。
    现在李娜都扛不住他的攻伐,他要是有神兽的强横躯体,那战力不得翻几倍啊?
    到时候李娜小小的身体……
    算了,不想了,不是还有上官老师和韩素衣嘛。
    就算李娜看的紧,不是还有啪啪贷嘛,毕竟那些不要车不要房的可爱女孩,五百一千还是要给的。
    几人继续翻找……
    龙鳞果……
    黑灵芝……
    万年首乌……
    这些东西任何一件放在拍卖会都可以作为压轴,他们不由得越看越心惊,心说桑娜莎到底杀了多少人,才能有这么大收获?
    很快,他们又在翻找法器。
    清一色全部都是术字级法器,而且足足有几十件之多,每一件的价值都在数万,乃至于数十万灵石!
    好东西简直太多太多……多到几人无法用文字全部表达出来。
    然而上面这些东西都不是最珍贵的!
    “你看!”
    “这是什么,一个个好恶心啊!”
    “他们的气息好强大,是不是传说中的虫卵?”
    “只是幼虫就这么强大的气息,成熟体该多么厉害?”
    “是的,这些虫卵一旦成熟可以力敌玄尊,虫海所过之处寸草不生!”
    最后一句,是陈轩对几人的解释。
    现在他们几人正看着地上的成片成片,装在各种容器中的虫卵。
    陈轩忽然想起一个传言。
    桑娜莎杀人后,从来都不会留下尸体。
    人们都以为不留下尸体,是为了毁尸灭迹。
    可看到这些虫卵,陈轩便不这么想了,因为据《万象兽典》介绍,蛊虫想要进阶就必须喂食天才地宝。
    而修行者的身体,就是各种天才地宝的汇总。
    这里虫卵的规模极大,其中几种还是变异虫卵,本身只是玄王级蛊虫,已经被桑娜莎培育成玄尊级蛊虫了,只要变为成熟体,立即力压玄尊!
    能有如此大规模的虫卵,只能是修行者的尸体喂养出来的。
    陈轩往最中心的一个乳白色虫卵望去。
    虫卵中满是银白色的小虫,长得和甲壳虫很像,唯独嘴巴占据了身体的一半,嘴里满是锯齿似的牙齿。
    “噬金虫?”
    桑娜莎竟然培育出噬金虫幼体!
    这……简直太可怕了,同时不得不承认,桑娜莎是一个天才!
    因为先天性的缘故,蛊虫永远依靠群体的力量,个体力量永远处于弱势。
    但总是有几个例外,比如噬金虫。
    噬金虫会互相吞噬产卵,产出的卵一次比一次强,最终会形成噬金虫王!
    成熟体的噬金虫王,可以力敌甚至杀死玄宗!
    忽然,韩素衣走了过来。
    韩素衣眼中满是惋惜,轻声道:“陈轩哥,还能挽回吗?”
    陈轩一怔,挑了挑眉毛:“你看出来了?”
    韩素衣点点头:“我叔叔就是虫修,我也了解了一些知识。”
    “我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虫子,但却知道被下了血咒的蛊虫只会效忠原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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