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四百五十三章:两体分离
“父王,您说什么呢,您怎么会在做梦,我是真的回来了呀,这么久,我一直在外边和您怄气,都是离儿不好,离儿在这儿向您道歉了。”
紫兰温柔的说着,千叶神君二话不说一个拥抱直接把紫兰给抱在了怀里,感动的痛哭了起来。
“离儿,你什么都别说了,这一切都是父王的错,父王不该强迫你嫁给别人, 父王以后一定遵从你的意见,不会强迫你做任何事儿了。”
千叶神君搂抱着紫兰匆匆说着,紫兰都感觉要窒息了一般。
这时,李胜也好奇地来到了他们几人的身边,转眼看向慕容仇,先行问道:“慕容兄,这是怎么回事儿?紫兰她怎么会是你们暗黑王城的公主?”
“李神君,您有所不知,我们千叶公主现在只不过是借紫兰姑娘的身躯来到了此地而已,实际上她现在是无法和紫兰姑娘的身体分开,不然便会导致灰飞烟灭。”
“什么?借用紫兰的身躯?”
李胜眼珠瞪圆,万分惊讶。
转过脸再看向紫兰的时候,他不由感叹一句,原来之前自己所见的紫兰,竟然是两个人的结合体,而自己丝毫没有发现其中的破绽。
“不对!”
李胜一想破绽,忽然想起之前自己和慕容仇第一次相见的时候,便是在名流江南,那时候慕容仇想必是清楚紫兰身份的,而紫兰故意说她自己受了慕容仇的欺负,岂不是故意演戏给自己看?
“嘿嘿,父王,你快点把我松开我,你现在抱着的并不是我,而是人家别人的女儿。”
紫兰气若幽兰的声音跟千叶神君说着,千叶神君不由一脸懵逼,他缓缓松开紫兰,不解的问道:“别人的女儿?什么意思?”
“还能有什么意思呀,我现在只是附身在别人的身上,无法和人家分开呗,我功力浅薄,独自去到梦踪仙境,为了存活,只能住在别人的身体里,可是进去容易出来难,从我和这位紫兰姑娘融合在一起之后,就再也没有分开过了。”
“啊?”
千叶神君两眼呆滞,嘴巴张得又大又圆,转过脸看向慕容仇忍不住问道:“慕容仇,真的是这样吗?”
“是的神君,现在公主和这位叫紫兰的姑娘无法分开,属下也是没有办法,才将她们一并带回,希望神君可以想办法让她们二人分开。”
“原来如此!”
千叶神君情绪逐渐稳定下来,他先行向紫兰道歉说:“这位姑娘,本神君刚刚有所冒犯,实在是对不住了,现在您可否把您的手臂递给我,让我为您和我的女儿分开?”
“哎呀,爹,你别和她说话了,她的意识完全被我控制,只有分开之后,她才会有自己的思想,你要是想把脉,直接把就好了。”
千叶离借着紫兰的身体爽快的说道,同时把手递给了千叶神君。
千叶神君仔细地为千叶离诊断了一下脉搏,确认在紫兰的身体之中,的确有很强的暗黑真气,正是千叶家族血脉所继承的真气。
这股真气,只有千叶家的人能够分辨出来,外人检查,基本找不到这股真气的存在。
就像之前李胜曾经为紫兰诊断脉搏不止一次,他都没有任何异常的发现。
大约几分钟的时间过去,千叶神君缓缓把紫兰的手臂放下,深深的摇了摇头说:“离儿,你和这位紫兰姑娘因为长时间在一起,灵魂几乎快将这位姑娘的灵魂给侵占了,我如果要把你们分开,办法一共有两个,第一,我强行用真气将你的灵魂逼出体内,这样一来,这位紫兰姑娘很有可能灵魂丧失,瞬间死亡。”
“什么?死亡?这万万不可。”
用不着等千叶离发话,李胜听到死亡,二话不说就拒绝了下来。
千叶神君没料到李胜会有这么大的反应,他不解的问道:“李神君,您为何会回答的这么坚决?”
“这……”
李胜来回看看他们,心想着现在自己的身份已经彻底曝光,这件事再继续瞒下去也没有必要了,于是他十分认真的回应道:“因为紫兰是我李家后裔,她流着的,乃是我李胜家族后裔的血液。”
“忽嗵!”
此话刚一说完,全场的人为之震惊,喝酒的,观赏歌舞的,还有千叶神君父女和慕容仇,全都惊讶的望向了李胜。
“什么?李神君,您说的可是真的?这位姑娘,她竟然是你的家族后裔?”千叶神君反映了好大会儿,才缓缓开口问道。
“没错,她是我李家的人,也正是因为如此,我在梦踪仙境,才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保护紫兰的安全。”李胜目光严肃的看向紫兰。
紫兰在千叶离的操控下,傻乎乎的也看着李胜,她回忆了片刻,总算明白了一些事,“我知道了,李神君,之前您在摄魂王的面前,不惜一切代价的保护我,就是这个原因,对吗?”
“不错,千叶公主,我当时并不知你在紫兰的身体之中,不过我也对此感到十分幸运,我既是保护了紫兰,也是保护了你。”
“哈哈哈!”
千叶神君听到这话,当场就喜悦十足,他充满感激的对李胜说道:“没想到啊,我的离儿竟然和李神君还有这般渊源,看来这一切都是老天安排的呀。”
“父王,那你说的第二种让我与紫兰分离的办法是什么?”
千叶离忽然又开口问道,她现在的心里不知是喜是悲,她之前还以为李胜是喜欢上了自己,却到头来,他只是将紫兰的这副身体当成亲人。
不过也有一点好处,他不是喜欢紫兰,那之后自己的身体分离出来,便还有很大的机会。
“如果是刚刚,我或许会告诉你第二种办法没可能实现,但是现在经过李神君这么一说,这第二种办法,便要比第一种办法还要方便,我可以用一颗丹药将你们二人的身体分离开来,但是此丹药,尚且需要第三人为其分担药性,而且此人必须是与要被分开的身体本体有直接的血缘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