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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4章 蒙古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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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望无际的盟古大草原上,从来都不像书中所云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般静美。
    如果有牧民听懂了这诗句,估计当场都会骂你傻叉,风吹草地不仅能见到牛羊,那里头,还有豺狼呢!
    盟古草原的生态链十分完整,牧民自然是站在生物链的顶端,牛羊马匹因为没有獠牙作为武器,没有草原鼠、獭兔般的身手,自然选择驱使下,依附于牧民。
    选择了人类的动物一般都活的比较安逸,牛羊马匹虽然被牧民驱使使实用,但族群却变更加庞大。
    草原上唯独有一种桀骜不驯的动物,这动物是草原上包括牧民在内,所有动物的梦魇。
    那便是草原狼!
    草原狼群居生活、群居捕猎,每个族群都有一只头狼指挥。
    在风雪交加的夜晚,在牧民吹灭了油灯陷入沉睡之后,属于草原狼的暗夜狂欢才刚刚开始。
    头狼负责指挥,头狼之下有至少十数只壮硕的公狼负责出击,其余狼群负责四边包围和警戒。
    陷于条件,牧民安放牛羊的圈场围栏并不十分高,壮硕的草原狼只需高高跃起,便可突入羊群,头狼一声令下,羊群的噩梦开始。
    一个拥有四十匹狼的狼群,生存下去一天至少要吃掉十只羊,但事实却并非如此。
    一旦发生狼群袭击羊群的情况,至少要咬死一百只羊以上,伤者更多。
    原因无他,慌乱之下群狼乱咬,还专咬脖子,即便是羊挣扎着跑开了,也往往由于失血过多而死去,牧民早上看到的只能是冻得僵硬的尸体。
    另外翻越圈羊的栅栏也是一道难关,自己过倒还好说,叼着一只羊便有些困难了。
    草原狼咬死的羊如果过重带不出去,往往会寻找新的猎物……
    几乎每个牧民、每年都会遇到数次群狼偷袭羊群的遭遇,白灾不止对牧民来说是灾难,对于狼群更甚。
    一望无际的盟古草原上,岁岁年年,所有的动物都在努力的活着,为此,无所不用其极。
    而盟古獒就是应运而生来对付草原狼的产物,盟古獒是安静的动物,它们善于观察、冷静、勇敢无畏、百折不挠。
    草原牧民选择犬种几乎将凶猛不畏野兽视为唯一的标准,盟古獒是草原上唯一的敢单狗挑战狼群的獒犬。
    尤其危险的是,盟古獒发动进攻,不会做出任何的预警,咬人的狗不叫,凶猛的盟古熬不用靠叫声来壮声势。
    只要牧民一声令下,盟古獒会毫不犹豫的扑向任何动物,包括敌人!
    “族长大人,森格生了,生下足足七只狗崽子!你看!”见巴巴喇风风火火的走来,一个家奴模样的男子小心的拎起一只小狗崽向主人炫耀道。
    “哈哈哈,森格真是好样儿的,今日给你加餐,羊肉、牛肉还是马肉随你挑选!”巴巴喇接过小狗崽子高兴的不行。
    他蹲下来把小狗崽子放到森格身边,一边抚摸森格的头一边没口子夸耀。
    被叫做森格的獒犬尾巴轻轻晃了晃以作回应,然后便一个劲的舔舐着肚皮下面一排排的小狗崽,同时耳朵机警的动了下,抬起头望向了巴巴喇后方。
    “老巴,这便是你家的冈日森格?”刘鸿渐悄摸的走到巴巴喇的身后便要去拍巴巴喇的肩膀。
    趴在地上的冈日森格随即蹲了起来,似乎是在考虑着什么。
    “森格,蹲下,自己人!”巴巴喇顾不得回复刘鸿渐,而是率先安抚着对冈日森格下令。
    这狗倒也听话,马上便摇了一下尾巴重新趴下,它并非是要攻击,而是一旦有陌生人前来,不管是敌是友,必要的警戒是它们忠诚于主人的使命。
    “是呀大人,这便是俺家的狗,它救过俺的命!”巴巴喇随即向刘鸿渐讲起三年多前的一次遭遇。
    那也是个风雪交加的夜晚,乌珠穆沁部落被奈曼部袭击,意图抢走他们的牛羊,巴巴喇紧急召集了数百弟兄反击。
    奈何各牧民相距甚远,奈曼部又是集体突击,巴巴喇身边几个家奴全部被杀,自己也被数个敌人包围。
    千钧一发之刻,冈日森格和那日两只獒犬在黑夜中突击,那日帮巴巴喇扛下致命的一刀,硬是咬死了一个鞑子后方才死去。
    失去伙伴、主人又重伤,冈日森格向天狂叫一声发飙,以一犬之力咬死两人、咬伤一人,救下了倒在血泊中的巴巴喇。
    从此,冈日森格便成了巴巴喇的家人,一直追随巴巴喇东迁西走。
    “倒是条护主的好狗!”刘鸿渐听完小声的说了句,他想上前摸摸,但考虑了一下还是放弃了这念头。
    盟古獒与盟古牧羊犬不同,牧羊犬的主要职责是看护羊群防止走丢,它们体格中等,动作灵活,见了主人尾巴能当扫帚用。
    盟古獒身材高大威猛,性情喜静而偏冷,见了主人也不似牧羊犬般兴奋的尾巴扫地,顶多是摇一下以示问候。
    它们也不需要学习任何的命令,即使到了训练以后,执行命令也是懒洋洋的,相对食物而言,它们更喜欢主人口头的表扬。
    它们不吃家人以外投放的食物,遇到狼攻击羊群的时候,便从懒洋洋的状态中爆发,像狮子一样勇猛、像鹰隼一样目光敏锐。
    草原牧民可以离开牧羊犬,却是离不开盟古獒,盟古獒被作为牧民的家人对待,也是辽阔草原上唯一一种可以起人名字的家畜。
    直到今天,骑马的人想要接近牧民的帐篷,都要在距离帐篷很远的地方喊叫,直到有主人喝住蒙古獒之后方敢下马,如此可见一斑。
    “大人,俺家的狗生了七只,俺送大人一只吧,它们看家护院是一把好手。”巴巴喇起身道,脸上说不出的真诚。
    刘鸿渐于乌珠穆沁有大恩,巴巴喇一直觉得应该寻机报答,而这些狗崽子对他来说就是最好的礼物。
    那是草原人的信任,盟古人只把自家的狗崽子送给最亲近的人。
    PS:不好意思,本来想加快速度赶情节,但寒寒一时兴起想起多年前读的一本书,一不留神描述有点多了,忠诚而从不怀疑主人的大狗实在是人类的好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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