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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玄之笑眯眯地问道:“六郎今日伺候好鸿雁了?”
提起那只鸿雁,王操之就不太高兴,他脱鞋入席坐下,轻哼道:“那只鸿雁,总是啄我!”
王玄之笑着说道:“该!谁让你无事去动它,还敢拔走它的毛!”
王献之开口问道:“六郎拔鸿雁之毛,作何用?”
提起这件事,王操之高兴地说道:“我做了一样东西!官奴看看!”
说着,王操之从袖兜里把自己做的东西掏出来。
“这是我做的羽毛笔。不用蘸墨水,便可直接书写!”王操之得意的拿了一张纸,用羽毛笔在纸上书写。
王献之惊讶,没想到王操之竟然做出了硬笔!
“六郎有大才!真聪慧!”王献之拿起其中一根羽毛笔,试了一下,发现效果可以。
被王献之认可了,王操之心里更是高兴,他愉快地告诉王献之:“我用针将这羽毛里的东西,都挑出来了。还做了个小盖子,用到时摘了小盖,便能直接书写。不用的时候,便将小盖盖好。如此一来,羽毛里的墨水便不会干了!”
王玄之拿起其中一根羽毛笔,摇头说道:“就这一点墨水,恐怕不够写一个字吧!”
王操之不服气地用羽毛笔在纸上连写了好几个字,写完,冲王玄之挑眉。
王玄之觉得王操之的小表情有种挑衅的感觉,他伸手弹了弹王操之的额头。“何时学得如此顽皮?”
王操之轻哼一声:“我这羽毛笔,能写不少字!”
王献之夸赞道:“六郎真厉害!下回可以用鹅毛来做。”
王操之点头:“我试了鹅毛与鸿雁毛,发现鹅毛更好!”
王献之点头,拉着王操之说道:“走,我随你去取一些鹅毛。”
王玄之拉着王献之坐下,警告道:“你二人想被阿耶责罚?”
王羲之这个人,除了书法之外,最喜爱的东西就是鹅了。他养了几十年的鹅,从第一代大白鹅,养到了鹅的十八代子孙。王羲之有空时,必定会亲自动手伺候那些鹅。对待那些鹅,比对待儿子还要细心!
王献之告诉王玄之:“大郎不去告状,阿耶自然不知晓。再而言之,我与六郎是在做正事!”
“做什么正事!你给我回来!”见王献之起身,王玄之将再次王献之拉回来。
王献之只好拿起羽毛笔,在纸上画起了速写。
王肃之一直看戏,没有开口说话。看到王献之在作画,画线流畅,作画的速度十分快,描绘的景物也生动,他惊讶地问道:“难道官奴画技有所提高,是因为这羽毛笔?”
王玄之不信:“自然不是!绘画与书法一样。都是长期以来,坚持练习,水平才会有所提高。未曾听闻,字写的不好,是因为所用的笔不对。”
王献之用羽毛笔画完一幅速写,他拿起一只毛笔,蘸了墨水开始作画。这一回,王献之作画的速度明显放慢了,而且一笔一划,都特别认真,下笔郑重。
等王献之画完两幅画,经过对比,明显是那幅用羽毛笔画成的画更生动。
王操之得意地说道:“看看,官奴用强有力的证据,证明了我的羽毛笔比传统笔更好用!”
王献之点头:“不错。六郎所做的羽毛笔,用起来更方便灵活。若是大量制作,可以开一家画笔铺。”
闻言,王操之眼眸发亮,一脸兴奋的神色。他搓着双手,迫不及待地言道:“当真可以?”
王徽之开了美发铺,王玄之也开了美容铺,见这二人找到了自己的人生方向。王操之十分羡慕。没想到,如今他也能开铺子了!
王玄之无语地说道:“官奴,可以用鸡毛鸭毛,不能用鹅毛!让阿耶知晓,必定要发怒!”
王献之点头:“大郎放心,我心里有数。”
说完,王献之拉着王操之起身,两人穿鞋往外走。
见他们两人离开了,王玄之看了眼王肃之,开口问道:“你不去看着他二人?”
王肃之漫不经心地回应道:“官奴不是说了,他心里有数?何必再特地盯着他二人。”
王玄之摇了摇头,让人将这张古琴收好。
王玄之正准备离开,见王肃之出神地望着案几,不知道在琢磨什么。王玄之出声叫道:“四郎,何所思?”
王肃之眨了眨眼睛,回过神来,摇头言道:“有些迷茫。不知自己该做些什么。”
其他兄弟,都各自找到了自己的人生方向。王肃之有些迷茫,他不知道自己适合往哪条道路发展。这几年跟随王献之做事,也是因为还没找到自己的人生方向,所以暂且随便当个小官吏,打发打发日子。
王玄之奇怪地问道:“你不是在跟随官奴做事?难道你不喜欢如今的生活?不喜欢为官?”
王肃之摇头:“非也。我不讨厌为官,不讨厌为朝廷办事。但是,也算不上是特别热爱当官。官奴为官,是为了天下苍生,故而他有奋斗的目标。而我,却没有奋斗的目标。一向是官奴吩咐我做什么事,我便帮忙做些什么。”
闻言,王玄之蹙眉思索,开口问道:“你对美容是否感兴趣?”
王肃之摇头。
王玄之又问道:“美发?”
王肃之接着摇头。
王玄之继续问道:“外出游历?你还未外出游历,不如先试试外出游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