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第43页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站在秦广的身后,崔钰微微蹙起眉宇,“这狗不如的家伙居然是九阴九煞之体?难怪?”
    “嗯?”能说点好懂的话吗?
    等等?
    崔钰的口中,凌霄什么时候又变成了狗不如???
    “九阴九煞体对与被冥界阴煞之气冲刷多年的冥器,是天大的诱惑,所以但凡是九阴九煞体的人,都会在冥器本能诱惑中坠入魔道。”
    崔钰的嗓音低沉,声音之中明明带着不尽的阴寒,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在秦广的耳朵里面总像是带着几分的缱绻,听起来让人沉醉。
    ——即便是在眼前这样让人相当的——呕——的情况下也依旧如此。
    九阴九煞体万年之中也不一定能出一个。
    但是,往昔但凡这九阴九煞体出现在人间,必然成就一届魔尊,魔尊被绞杀之后,若魂魄有幸逃离,必成鬼王!
    如果崔钰没有记错,上一届被放逐于三界之外的那只鬼王,就是九阴九煞体!!
    “这听起来还真不是什么让人羡慕的特殊体质。”
    所谓的特殊体质,其实也倒也正常,换个通俗的解释就是有人运气好点,有人运气差点。那自然也有人受到冥器的喜欢多一点。
    至于九阴九煞体,大概是属于冥器至死不渝的爱恋那种。
    嗡——嗡嗡——
    嗡嗡之声忽然在秦广的耳边响起,身后别墅的大门咔的一声诡异的关上。
    而眼前的凌霄,双目之中的赤色愈发的浓郁起来。
    他的身后浮现出一块巨大的石碑,石碑之上刀痕遍布,本来应该给人以沧桑之感,但是这石碑却通体黑红,刀痕的间隙之中还爬行着一些诡异的黑色虫子,看上去只让人寒毛直竖。
    “什么玩意!?”
    秦广头大!
    他一个小小的二级号,一开局就对上这样的大场面,有点搞不定啊!
    石碑红的耀眼刺目,光芒之后,一个身着黑衣长跑的男子脚尖点在石碑之上,他目光睥睨,周身凌厉的寒意直指崔钰!
    “崔判管、崔府君,堂堂阴律司的主宰。”那人轻声笑了下,透出了无限的讽刺之意,“当年将本王镇压与冥思碑之下,当真好大的威风!”
    秦广愕然。
    自家乖宝宝崔钰还有仇人了?
    崔钰抬眼,已然红眸灼日,“你、果然还活着。”
    “呵——三千年了,本王等着这一日已经很久了!你知不知道……”黑袍男子的神情渐渐地癫狂起来,总感觉要爆什么惊天大料的样子。
    崔钰唇瓣微微发白,他的目光有些惶恐的扫了秦广一眼。
    就在这时。
    “不知道!谢谢!”
    黑袍男子的话还没有说完,那边,秦广已经无语的掏了掏耳朵。
    “我说,你们要打就打、哪儿的这么多废……沃日!!!”
    【叮——系统已突破鬼王禁制,检测到执行官所在位置充斥大量阴煞之气。】
    【处置方法生成中】
    呵呵——
    狗、壁、系、统!!
    遥想当年,系统出现一个“处置方法生成中”的小菊花的时候,秦广还会满心期待,觉得系统要牛轰的派出一个大佬之类的。
    但是、没有!
    系统有的,只是他、秦广而已。
    “你闭嘴!秦爷不要干架,阴煞你个脑袋,给我住嘴!一会儿就没了!!”
    生存欲迫使之下,秦广破口而出!
    这系统,实在是没人性,他一个2级的小号,对上对面一看就属于满级大号的品种,能干的翻就有鬼了!
    关键是,这一战没有无敌buff的加成啊。
    崔钰:“?”
    黑袍男子:“!”
    【叮——执行官请求已接收,此处阴煞之气交由执行官自行处置】
    系统终于安静。
    秦广捂着自己噗通直跳小心肝被吓的不要不要的。
    尼玛的!
    就差一点啊!
    系统就要让他正面刚满级大号、鬼王至尊了啊!
    就差一点啊!
    系统就要封掉我方对抗鬼王先生的至尊战斗力——崔钰了啊!
    “好险好险!”
    秦广拍着自己的胸口,一抬头,两道灼热的视线焦灼在他的身上。
    “你们看我干吗?”他看了眼鬼王,又看了下自家的崔钰,“上啊,你们不是要干架吗?”
    他怡然自得的抬脚走到了干净的地方,盘腿坐了下来。
    鬼王见秦广如此自在,却不由笑了一声,“崔判的眼光还是一如既往的好,这人极为不错,我就、笑纳了!”
    说着,魔气如电,嗖嗖的就冲着秦广去了!
    “滚!”
    崔钰脚下玄踏,红衣傲然的挡住那倾天魔气,“三千年前,我能让你变成丧家之犬,三千年后、依旧如此!”
    “哈哈哈!好一个崔钰,你以为现在的你还有秦广王的照拂吗?!”
    鬼王面容斧刻,容颜俊美,即便大笑也显出几分狂放的美感来,“秦广王,早已消散于三界之中了!现在、你崔钰不过孤家寡人罢了!”
    秦广立时举手o(*^▽^*)┛,“不好意思,打断下,我还活着呐!”
    鬼王:“????”
    嘛玩意。
    “我是秦广,我为自己代言。”
    鬼王:“!!”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