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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嗣音把那东西拿到手心里头一晃,便是响起了一阵儿清脆的铃声来。
他本就喜欢铃铛,看着这个更是爱不释手。
店老板及时上前来捧场道,“这位爷可真是有眼光,这一批物件都是前几日从皇都城那边新拿回来的货,您手里这条儿是卖的最好的。”
“漂亮是漂亮。”嬴嗣音本是满意,却在听见老板说这物件卖的最好的时候,心下便起了几分犹豫,他道,“可是人人都有的话,便是不够特别了,还是换一件吧,要特别一点的,最好是独一无二的,全天下独此一份再没有别人有的。”
在嬴嗣音的心里头,至少也要这样的程度,才能配得上沈清寒那么个超凡脱俗的人吧。
店老板一见自己说错了话,见人家嬴嗣音也不是很想买了的时候,又才急急来补救说,“这位爷若是想要含义特殊的东西,出来买倒是很难买到,何况我看小爷也是真喜欢这东西,这样吧,这件挂件本也是后房的姑娘们一样一样拿手亲自扎的,小爷您若是真喜欢,不如自己拿些原材料回去,自己随着心情亲自系扎,这样做出来的东西含着心意,那便是全天下独一份,再没有别人有的了。”
嬴嗣音想了想,点头应了。
于是一整个下午都待在人家的手工房里头,专心认真的看了一个下午这玩意儿是如何做出来的,花了大价钱拿了不少原配件,这才心满意足的回了侯府。
沈清寒近几日也是累的很,冀北的人陆陆续续回了侯府来,大家各自接应着,来一批人便是要组织开一个小会,此前司马卫侯说的倒是不错,冀北别的不说,但跟了嬴嗣音的人绝对是一片赤诚再无二心的。
哪怕来了侯府这么久连他们家那个荒唐的侯爷面儿都没见,却也没谁会有半分怨言,知道嬴嗣音身边多了个人,看见了沈清寒,个个也是眉开眼笑的招呼着。
甚至是有几个胆子大的,性子野的,还直接动口夸起了沈清寒的长相来。
大家喝酒是一坛一坛的往嘴里灌,嗓门大的跟能翻山一般,江湖豪气尽显。
沈清寒闯荡江湖的时间不算太长,大部分都是在昆仑山那么个名门正派里待着,这种环境的改变怎么说呢,就好像你从一个吃饭拿碗都得跟随着门规不得发出重响来,从小遵循着食不言寝不语这样规矩的孩子,突然就来到了一个吃着饭也能突然开起一场文艺晚会的地儿。
筷子一放就开始讲段子,腿一伸就能跳舞,嘴一张开就没个把门儿的,谁的玩笑都敢开。
昆仑山很好,昆仑山人人都讲规矩,可是沈清寒在那个地方没有朋友,大家表面上看着和和气气,师兄师弟之间客气礼让,可却又是......并没有人会关心你照顾你,大家除了在意自己,便没有旁的了。
这十年,一直是莫南风陪在身边。
一想到莫南风,沈清寒便是不小心给喝多了。
嬴嗣音回房间便是闻着一股子酒气,撩开床帘一瞧,看那沈清寒跟瘫烂泥似得,胀红着一张脸倒在床上,醉的不省人事。
被迫做了这老妈子的事情,扶着人放好,换了身上的衣裳和鞋子,拿了热水来替人家擦了一遍臭烘烘的身子后,这才盖好被子让沈清寒安安稳稳的睡着。
自己怀里抱着一大堆金丝玉珠的东西,嬴嗣音想着反正天色还不算太晚,便坐到书桌前摆弄起了那些东西来。
谁知道一做起来竟是找到了一种莫名的乐趣,竟是停不下手来。
宿醉之后的沈清寒脑袋昏沉的厉害,太阳穴跟被人打了一般‘突突’直跳,他按着脑袋起身,先是意识到自己的衣裳被人换过,头发也被人拆过,后知后觉的才又发现自己身边那个该在的人没有在。
像是急着要找谁,慌慌张张的伸手一撩床帘,瞧见嬴嗣音认认真真的坐在不远处的书桌前,埋着头,抿着唇,眉眼之上全是苦大仇深的努力模样,放在外头的手指头便是猛的一僵。
“你在做什么?”随手捡了件外衫披上,带子也顾不上系,头发虽然没梳过但还是很柔顺的趴在肩上,习惯性的不穿鞋子就光脚跑,沈清寒一脸不解的走到嬴嗣音跟前,看着桌子上那堆乱七八糟的东西便是露出了一个嫌弃的表情来。
“过来。”
嬴嗣音笑着一伸手,沈清寒便顺着他的胳膊转身坐到了那腿上,脚心翘起了一些,嬴嗣音动手去扯了扯那衣摆,替他把露在外头的脚趾头给遮住。
那挂件已经做好了,沈清寒睁眼的时候,嬴嗣音正好系上最后一颗珠子。
拎着线头举起来看,沈清寒左右偏头瞧过之后,又才道,“一晚上没睡?”
“送给你的,喜欢不喜欢?”
“让我看看你的手。”沈清寒动手抓起嬴嗣音的手指头来,果然是瞧见了左右两边的指腹和掌心里都有大小不一,深浅各异的划痕。
嬴嗣音解释道,“金丝太细,勒着手就会这样,本侯不疼。”
“谁关心你疼不疼,你折腾一晚上就为做个这?”左右一晃,听着那铃铛响沈清寒便是不爽,于是动手粗暴的给扯下了那东西来,“再说我不是说过最讨厌铃铛声了吗?”
知道是对方又想起了嬴景文,嬴嗣音也不辩解什么,只是摸了摸沈清寒的头发,想着他要是不喜欢便扯了吧,反正也是送给他的东西,总之沈清寒高兴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