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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章连失三员名将(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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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岘没有接话。如此白痴的言语,他若理会,岂不是显得他跟李克用一样白痴?他只是简单出矛。
    长矛瞬间到了面前,李克用双目圆睁,被迫收刀回防,重重劈斩在矛上。
    这是两将正面交手。作为兵家战将,是整个战阵的主人,能够调动整个战阵的力量。所以这一下刀矛相击,就像是海潮拍在了大堤上,气象万千,灵气狂涌。
    两人衣袍俱都向后激荡。
    与此同时,两阵相撞,战阵之力犹如山峦,轰然撞在一起,地动山摇,无数人被当场掀翻,倒飞出去,烟尘在狂暴四射的灵气中肆虐纵横。
    在这混乱中,李克用脸色一黑,鲜血猛然喷。,整个人再也站立不稳,径直向后退去,一连倒退了七八步,才勉强站稳。
    脚步能站稳,心境却再也稳不住了。李克用见鬼一样看着李岘,复杂暴烈的情绪,让他浑身都颤抖起来。对方竟然真的有碾压他的实力,并不是故弄玄虚。
    李克用接受不了,他整个人已经濒临崩溃边缘,“这不可能!你,你到底是谁?!”
    李岘没有回答他。
    回答他的,是奋勇推进的战阵。
    三千狼牙都,冲进李克用的战阵。
    战斗并没有持续太久。
    这一战,李克用的嫡系八千精锐,被三千狼牙都杀倒近半。
    这一日日落时,太原城外,两军攻守易型。
    宣宗皇帝中兴大唐时,世人都知道,有三人功不可没,内为皇朝双壁,外为天赐良将。前者指代的是李岘、高骈,后者说的便是归义军节度使张议潮。三人齐名,共同撑起了大唐社稷。
    张议潮,数年前病死于长安,其修为境界,据说已经无限接近于兵家名将,只差那临门一脚。
    韦保衡倒台后,高骈在出镇西川之前,曾专门拜访过张议潮。两人彻夜长谈,通宵达旦。
    那一回,高骈拜访张议潮的目的,就是交流兵家修为心得,想要寻找突破名将境界的可能,以便于他出镇西川后,能无惧南诏兵马的任何进攻。
    毕竟,那时候,整个大唐,就张议潮的境界最高。
    然而高骈未能如愿。张议潮毕竟还不是名将,无法让他茅塞顿开。
    此后,高骈的境界一直未能再进一步,直至今日。
    据传,数年后,张议潮临死那一夜,曾对月长叹,说过一句话:“安王英年早逝,让我大唐连失三员名将,何其可悲可叹!”
    ......
    秘境。
    小桥流水闲村落,李晔只穿了一件短褂,挥汗如雨,正在农田里翻整土地。
    秘境里原本没有太阳,但是现在,天空的日头却分外毒辣,大地像是一块快要被烤熟的烧饼,泥土里都在往外冒着热气。饶是李晔现在有着堪比练气修士的身体,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种地也有些吃不消。
    然而李晔没有选择,他必须不停劳作,才能勉强保证地里粮食的产量,不让蔬菜枯死。他已经有了很多经验,因为他已经在这里种了三年地了。
    是的,三年转眼而逝,一千多个日夜就这样溜走,李晔还在秘境里,并未能破了这最后一关,得到天道认可,获得天机。
    不过这是秘境的时间,李晔现在还并不知道,秘境外到底过了多久,或许是一天,或许只有三个时辰。洞中一日,世上千年,这在修真界很常见。以秘境的强大,都能在头顶造出一个“太阳”来,控制一地的时间并不算什么。
    平心而论,李晔起初并不会种地。但任何事都是能学习的,经过了最初一两年的艰难困苦后,他总算能够勉强自给自足。在不能自给自足的那段时间里,他和飞鸿大士可没少吃苦头。
    每当地里的庄稼死去,粮食绝收或者减收,他们都会被雷电加身,接受秘境给予的“电刑”。电刑每日一次,每回都能持续两个时辰,让人痛不欲生。饶是以李晔的意志,到最后也得扯开嗓子叫唤。
    转眼日到中天,李晔拖着锄头来到田边的树荫下,一屁股直接坐到了树干前,用肩上的汗巾擦着脸上和手臂上的汗水。因为擦汗太过频繁的关系,汗巾早已湿透,好在闻起来并无臭味。
    李晔坐下歇息没多久,田埂间就走来了一人。那人做妇人妆扮,当然是乡下妇人。臂弯里挎着一个篮子,用蓝布盖着,另一只手里则提着茶壶,不过那茶壶明显已经很久了,看起来色泽黯淡。
    这位“妇人”竟然是飞鸿大士!
    飞鸿大士已经不是先前那副没有表情的表情,此刻她的神色生动,和旁边村子里的普通农妇并无二致。来到树荫下,她动作娴熟的将篮子放在石头上,揭开蓝布,将里面的饭菜端出来。
    饭菜只有两碗。
    每一碗都是一半米一半菜。当然,菜比米多。因为米比菜金贵。好在菜的种类并不单一,但就是颇多野菜。
    李晔迫不及待的抱过茶壶,仰头就是一顿猛灌,直到需要换气的时候,才把茶壶放开。这茶水自然不是什么好茶水,茶叶就是后院那几株茶树产的,品质极为普通。但李晔此刻饮来,却如饮甘露。
    飞鸿大士没好气的横了他一眼:“跟你说过多少次,不要抱着茶壶喝,要用碗!家里就这么一个茶壶,你这么喝了,我回去还要洗一遍,才能继续用!”
    说这些话的时候,飞鸿大士神色认真而严厉,而且看她的架势,还准备唠叨一大段。好在李晔十分识趣,满嘴应是,接过饭碗就开始往嘴里猛扒,一顿狼吞虎咽。
    飞鸿大士见李晔如此,也不忍心再继续唠叨,毕竟这庄稼地里的活计,基本都是李晔在做,她不过就是洗衣做饭而已。
    自打到了这地方,李晔和飞鸿大士的修为就被完全压制,除了体制勉强维持在炼气一层修士的水平,灵气根本无法调用,就跟普通人一样。
    在这里,李晔和飞鸿大士的衣食住行,都要靠自己的双手获得。而获得这些东西唯一方法,就是种地,然后用粮食去交换——纳税之后的余粮。
    李晔和飞鸿大士所在的这座田宅,并不是孤立的,在这东边不远的地方,就有一个村子,更远的地方还有市集,一应生活用品,都能在彼处换到。
    这也就是说,这三年以来,李晔并非是和飞鸿大士与世隔绝,相反,他们是融入了民间,跟其他人生活在一起。
    那些村子里的百姓,都是活生生的人,并不是什么傀儡木偶。据他们说,这里隶属澧县,也属于大唐,但具体在大唐哪个方位,就没人说得清。而李晔和飞鸿大士,则是三年前移居到此地的。
    总而言之,李晔和飞鸿大士如今在经历的,是一个正常的,完整的普通人生活。普通到会生病,会被恶霸找麻烦,也会被好心人帮衬。
    吃完了饭,李晔斜靠在树干上,捂着鼓起的肚皮,一脸由衷的满足:“想不到,我李晔有朝一日,会干着农夫的活儿,吃到一碗毫无滋味可言的饭食,就会觉得无比满意。”
    飞鸿大士当即不乐意了,黑着脸道:“我做的饭菜毫无滋味可言?你要有本事你以后都别吃!”
    说着,飞鸿大士就开始收拾碗筷茶壶,动作干脆利落,而且力道十足。
    李晔连忙叫道:“把茶壶留下,我待会儿还要喝!”
    飞鸿大士没好气道:“自己去井里挑水喝!”
    李晔欲言又止,欲哭无泪。
    若是放在三年前,他大概都不能想象,飞鸿大士也有如此“不讲理”的时候,会因为他一句话,而表露出明显的情绪——不,这不是明显的情绪,而是变幻莫测的情绪。
    因为变幻莫测,所以显得真实而且普通。
    这三年来,李晔和飞鸿大士飞鸿大士分工明确,大体来说就是“男耕女织”,李晔负责种地狩猎,飞鸿大士负责各种家务。这种分工,两人并不是一开始就愿意,这都是天道的意思。
    一旦谁没有做好自己的事,或者越线了,迎接他的就是“电刑”。
    电刑之痛,是飞鸿大士都不想承受的。
    日复一日,他们就成了现在的模样。
    在进来之前,李晔曾以玩笑的口吻跟飞鸿大士说,在这第三关,天道难不成是要考验他们过日子的本事。现在看来,李晔好似一语成谶。
    然而无论是李晔,还是飞鸿大士,在这三年中都不敢大意。他俩都清楚得很,在这平淡如水的生活中,一定隐藏有天道的真意。
    而且最后成功通过考验的,很可能只有一个人。
    飞鸿大士收拾好碗筷后,并没有立即离开,而是犹豫了片刻,这才不无扭捏道:“这些时日,我感觉有些不舒服。”
    “哪里不舒服?”李晔不明所以,飞鸿大士这模样,看起来好像有些害羞,连脸颊都有些飞红?这是怎么回事?这情况以前可没出现过。
    飞鸿大士深吸一口气,憋了片刻,这才道:“恶心作呕,间或头晕乏力...如果我所料不差,这是肚子里有了问题。”
    听到这话,李晔浑身一僵,他惊恐的看向飞鸿大士,愣了好半响,才艰难的咽了口唾沫:“难道说...你怀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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