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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赖蛤蟆别吃天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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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新琅正神思恍惚地想着这些,街边突然冲出三个男人,将他团团围住,付新琅见势不妙,还以为是遇到了抢劫,赶紧求饶道:
    “几位大哥,我刚从医院出来,身上没带什么钱,你们就放过我吧!”
    “你以为我们要的是钱吗?”打头一个蒙着脸的男人冷哼一声,对付新琅恶狠狠地道,“你这穷小子,就不要想吃天鹅肉了,今天晚上给你一段教训,让你知道天鹅肉不是你能吃得起的!”
    说完,一群男人围着他又打又踢的,不过他们似乎打得很克制,并不是冲着他重要的部位打,看情况并不想把他打死。
    但是每一下都打在付新琅身体薄弱而又容易疼痛的地方,付新琅曲着身子,护住自己身体的重要部位,惨叫连连。
    从小到大,他这辈子还没有被人这么痛打过了……
    看着付新琅连动都动不了了,这些人才恶狠狠的又抛下一句:“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真是想的太美了!”
    说完他们就扬长而去。
    付新琅过了好久才从地上慢慢爬了起来,这时候他突然明白是谁找人教训他了,除了吴家还有谁?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说的就是他想娶吴欢的事吧?
    付新琅不禁打了个寒战,心里也知道他和吴欢看来是不可能的了。
    付新琅从地上艰难的站起来,一拐一拐的,扶着自行车往家里走去,连车都骑不了。
    还好这里离他家不远,到了他家楼下,他把自行车在车库里放好,便往楼上他家走去。
    才走到楼梯口,边上走过来一个膀大腰圆、粗壮的女人,看到付新琅,她惊叫一声:“小付,你这是怎么了?是被人打了吗?嘴角都出血了!”
    付新琅见是白莲花,便费劲地点点头,这时候他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白莲花见状不对,还热心地扶着他,付新琅走都走不动,白莲花见状,索性蹲下身子,让付新琅伏在他背上,“控次控次”的把他背上了二楼。
    看到白莲花出现,还把付新琅背上了二楼,付家楼下黑暗之处现出一个人影,灯光照在他脸上,能看清正是时江远。
    时江远脸上露出了一抹玩味的笑容,然后转身潇洒地离去……
    吴欢那边,有一批临时工可以转正的风声,是他让人放出风声的。他就知道,像吴达山这样的通城虎,肯定第一个就会想到给女儿弄一个指标。
    而吴欢一旦有了转正的预期,那付新琅唯一的倚仗,干部身份就没有了优势,吴家肯定看不上付新琅,便会逼吴欢和付新琅分手。
    付新琅想娶个富家小姐,背靠有权老丈人的美梦破灭了。
    当然啦,比较可惜的是没有报复到吴欢,反而帮她成功的逃脱了付新琅的魔爪,这不算十全十美的计划。
    但是吴欢不是此次反击的重点,最重要的还是折腾付新琅母子,替康瑛报了三年被折磨的仇。
    接下来,有白莲花介入,付新琅以后的日子就好过了……
    时江远将双手插在裤兜里,身姿潇洒的往光明的大道上走去。这一番谋划,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算是还了他对康瑛的救命之恩吧?
    事了拂身去,深藏功与名,时江远做了这么多,根本就没打算把这事告诉康瑛,只要坏人受到了惩罚就好。
    心里充满了正义感的时江远觉得自己恍若金庸笔下的侠客一般。
    很多人喜欢金庸笔下的郭靖,觉得他正直憨厚,大侠之范俨然,但时江远最喜欢的人物还是《神雕侠侣》里面的杨过。
    杨过身世可怜,打小父亲死了,只有母亲穆念慈含辛茹苦地把他抚养成人。
    当然,他喜欢杨过并不是因为杨过凄惨的家庭背景,他的家庭可比杨过幸福多了,虽然父亲老是把他当成影响夫妻恩爱的第三者,但是至少父母双全,对他的关爱是真心实意,毫无私心杂念的。
    在原著里,杨过一度被误认为不是正道人物,亦正亦邪,在正道江湖中并不讨好。但时江远正是喜欢杨过身上落拓不羁、快意恩仇的侠客气质。
    从机关停薪留职下海之后,他的生活就像杨过一样,面对的是恩怨不断、瓜葛纠纷的江湖生活,在出手替康瑛教训了付新琅之后,时江远实际上也有一种快意恩仇的兴奋感。
    康瑛这几天都在为电器代理的事焦头烂额,现在是卖方市场,商品求大于供,似乎什么物资都紧俏。
    虽然百姓喜欢买洋品牌,但并不代表着国产品牌就没有市场,因此要搞定大小电器公司的代理权,康瑛手上没有任何资源,甚至连该到哪里去寻找这些公司的联络负责人都不知道。
    吕县是曲江市的下辖县,康瑛觉得曲江市里应该至少会有几家电器公司的联络点,她打算到市里打听后再一一上门拜访,有的公司若是在曲江市也没有设立联络点的,康瑛则打算直杀总部。
    与此同时,康瑛还忧虑着商场租赁的事宜,她已经和时江远吹下牛,要把友谊商场二楼的电器店面租下来。
    不过要租店面,还是国营单位的店面,势必得和商场的上级主管部门去谈,上级主管部门不同意,商场经理说话都不算数的。
    面对这种情况,康瑛同样是两眼一抹黑,她得到哪里?去找谁谈呢?
    还好,康瑛不是一无所知的商界菜鸟,她晓得既然是国营单位,肯定有个主管的行政部门。
    康瑛以前知道,各个县市的商业总公司是负责这些国营商场的上级单位,只是不知道九十年代是否也是如此。
    于是,她花了十五块钱,买了一本电话黄页。
    厚厚的一本电话黄页上,政府部门、大大小小的公司、单位,甚至老百姓家私人电话号码都印得清清楚楚,写明了电话主人具体对应的地址、住址等等。
    按道理,这样的黄页本如果放在几十年后,那可是侵犯私人信息的。
    在注重个人隐私的年代,除了公开的单位和企业,可以在印发号码之时印上详细的地址、住址之外,老百姓家私人住宅的号码是绝不能印在上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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