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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就是,不知道车钱饭钱都很贵的吗?”
“我作证,这两人关系其实好得不得了,我刚刚还看见了薛书雁她在摸杜门主的头发!”
此话一出,立时人人都把目光投向了端坐于高台之上的杜云歌。杜云歌虽然隔得远,武功也不好,听不清这些人都在说些什么,但是这么多人的目光加在一起后实在太有存在感了,她不得不向身边的凤城春求助道:
“春护法,你能不能听清这些人在说什么呀,他们为什么都在看我?”
凤城春留给了她一个含义复杂的眼光:“门主啊,你要不要自己想一想?”
杜云歌还真的就正儿八经地想了起来,并且还真的就凭借着她那神奇的脑回路想出了两件事:
第一,薛书雁的年纪其实和她差不了多少,像刚刚那样摸着她的头安慰她……真是太过分啦,就好像在把她当成什么小姑娘一样,亲昵得简直不像是薛书雁这个冷心冷面的家伙能做出来的事儿;第二,这是比武招亲大会。
——比武招亲、比武招亲,重点不在“比武”,而在“招亲”。
杜云歌福至心灵地一下子就想明白了:哦,原来是这样。只要薛书雁往台子上一站,是个脑回路正常的人都会以为她是要为了娶杜云歌上去的,呜呼哀哉,天亡我也。
她顶着从四周投射来的类似于“薛姑娘为什么要这么想不开”、“这是在明目张胆以下犯上吗”、“你们竟然还能搞内部消化这样的话还比个劳什子武啊不知道远道而来的车钱和住宿钱都很贵的吗”这样含义复杂的目光,只恨不得把脸埋进手里去,沉痛地想道:
薛师姐,真是太对不住了,为了保住你这乖巧可爱的小师妹的一条小命,你的清誉什么的……就先牺牲一下吧。
只不过此刻站在台上的薛书雁完全没有感受到杜云歌的欲哭无泪和极强的求生欲。她缓缓从腰侧抽出她的佩刀,对着站在她面前笑意盈盈的何蓁蓁一拱手,把“惜字如金”这四个大字发挥到了极致:
“何庄主,请。”
何蓁蓁看着薛书雁手里的刀,脸色一刹那变得相当不好,都有隐隐的杀气从那双妩媚多情的眼睛里透出来了,要是周围没有人看着的话,保不齐这人就要冲上去跟薛书雁拼命,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中原武林人人皆知,薛书雁是个百年难得一遇的练武奇才。
什么叫真正的练武奇才呢?人家练一天顶你练十天、人家年纪轻轻就有与武林泰斗一战的功力这样的残酷对比都只不过是基本操作,更可气的是这些人天分极高,学什么就能立刻懂什么,很快就可以从不过一介初学者变成十八般武器样样精通的高手。
你以为这就完事儿了吗?以为这些人一定仗着自己很有天分所以偷懒了、你靠时间的积累辛辛苦苦勤修不辍还是能弥补的了这差距的吧?
还真不是。这些人在发现了自己的练武天分之后简直就像打了鸡血一样,个个都在为武发痴的路上越走越远。走得越远就会发现原来练武这么有意思,越有意思就越想练下去,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个永远也出不去的怪圈,茶不思饭不想,一心一意只想练武,颇有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的入魔趋势。
而正不巧,薛书雁就是一个这样的“武疯子”。
人人皆知妙音门薛书雁武艺高强又忠心耿耿,好像就没有她不会的东西,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她其实也是有最偏爱的武器的:
雁翎刀。
她的剑法师承自妙音门的冬护法,武学理论和杜云歌一起师承自春护法凤城春,还和妙音门门主杜云歌一起练过相当一段时间的合璧剑,按理来说长剑才应该是她最谙熟的武器,但是她是个胡人,还是个从来就没费心掩饰过自己身世的胡人。塞外游牧部落向来秉信弱肉强食的草原法则,生活在无垠草原上的游牧者们个个都是马上能对枪、策马走四方、身量尚未成熟就能舞刀弄枪的英杰,要说一个胡人用刀用得不好,那才真是奇了怪了。
但是从来没有人能知道薛书雁的雁翎刀的名字,因为这把刀就是最普通的、地摊上几十文钱一把的刀。
一把刀如果不出名,其实那也是不要紧的,只要它的使用者足够有名就可以了。就好比薛书雁和她的雁翎刀,向来都是不轻易出鞘的、能令人闻风丧胆见刀识人的凶物。
何蓁蓁在心里腹诽了一百万次今天不知道为什么这么拼的薛书雁:薛书雁今天这是吃错药了?这么拼?!知道的可以说这是个比武招亲大会而已,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跟她有杀父夺妻之恨呢,拿出这么个架势来简直就是在明摆着跟我不共戴天!!
不过堂堂何家庄庄主毕竟是个人精,很快就调整好了自己的表情和心态,对着站在她面前一言不发的薛书雁笑道:
“不会吧,薛师姐也来跟我抢人?你们这是要搞什么呀,不厚道,忒不厚道。”
她眼波流转之下,自然而然地就瞥到了端坐在高台上的杜云歌,便飞了个眼波过去。但是像她预想中的杜云歌被她撩得双颊绯红的那一幕并没有出现,年轻的妙音门门主反而像见了鬼一样匆匆地移开了目光,那种冷淡而矜持——至少在外人看来是这个样子的——的神色真是无人能看了不动心。
何蓁蓁失望地想道,看来是没有办法让杜云歌对自己一见钟情、继而把薛书雁这个武疯子拉走了。没关系,来日方长,后会有期,她对自己勾人的本事还是很有信心的,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若假以时日,她肯定能把杜云歌从妙音门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