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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5章 避让
    秦珊珊的这一番话便宛如平地起惊雷一样, 直接把杜云歌头脑中萦绕的那些迷雾全都打散了。之前那些朦胧的、记忆碎片也似的梦,和她上辈子半知半解的那些事情,就像是散落满地的珍珠被一条线给串了起来一样,慢慢地在杜云歌的头脑中全都理顺了起来, 形成了一整条完整的、有前有后的珠链:
    乌扎卡族的圣女是薛书雁的血亲,这是上辈子的薛书雁在她的灵前亲口承认过的;而这辈子的薛书雁也说过自己有个什么都爱跟自己抢的表妹,看秦珊珊这个架势,应该也就是她本人了。
    当年乌扎卡族内乱, 薛书雁和秦珊珊仓皇出逃, 情急之下前往妙音门求援, 妙音门一开始完全不想插手胡人的烂摊子的——她们连中原人自家的烂摊子都不想收拾呢,但是架不住薛书雁是个认死理的家伙, 一看就特别好操控, 兼以她救过杜云歌的性命, 春夏秋冬四大护法便留了她下来, 把她给收为了妙音门的大师姐薛书雁, 并且让薛书雁对着九天十地诸方神佛发了誓, 这便是薛书雁这么多年来对她不离不弃、呵护备至的原因,因为胡人虽然说留给中原人的印象普遍不太好,但是“能说到做到”这一点的血气还是十分值得肯定的。
    ——这样一来的话什么都能说得通了。杜云歌心想:
    怪不得她的师姐上辈子哪怕都走火入魔了, 也要来带她的牌位魂归故里。因为是她的师姐对此有约在先,不管是出于相伴这么多年的情义, 还是出于对当初的那个誓言的恪守, 都不可能对她撒手不管的。
    但是为什么在捋顺了这条线之后, 她会突然感觉这么难受呢?
    秦珊珊是何等精明之人。她打小就知道怎么最大程度地利用自己的优势在长辈们的面前讨喜,比起本来就因为身为混血而矮了一头的薛书雁,她出身高贵又善解人意,嘴甜得很,起步点就已经不知道比她高到了那里去。两人血脉相近,在对很多东西的喜恶上都相近得很,然而东西多半只有一件,可喜欢它的人有两个,然而正因为秦珊珊在如何讨人欢心这一点上实在太擅长了,以至于在漫长的和薛书雁抢东西的过程中,身为名义上的表姐的薛书雁就从来没能成功过。
    她一下子就发现了杜云歌不对劲的地方,心下一喜,便对杜云歌诱哄道:
    “你看你的薛师姐只不过是个胡汉混血,哪里比得上我出身好、脾气好、又这么多年来对小门主你念念不忘,一番深情?”
    “再者,小门主不如把自己放在你薛师姐的位置上想一想,要是你武功大成、无人敢小看你,这么多年来却不得不囿于一个当年的誓言要照看一个哪儿哪儿都不如自己的人,你心里难道不会憋屈得慌?就真的不会趁着这个机会把人给甩脱了么?”
    “小门主,你师姐都不要你了,为什么不跟我去塞外呢?小门主这么好看,我肯定要好生把你给供起来呀,喜欢什么、想要什么,你但说便是,只要你开口,哪怕是天上的星星、云中的月亮,我也能全给你摘下来!”
    这一番话说得那叫一个委婉又不委婉,简直句句带刺,字字见血,诛心得很,一下子就把杜云歌刚刚还在莫名难受的思路给拐去了另一个方向上了。然而别说眼下已经见证过了薛书雁愿意星夜疾驰不眠不休去与何蓁蓁决一死战的场面的她了,哪怕是上辈子的杜云歌,也是断断不会相信的:
    薛书雁此人,虽然脸色难看了点,性子冷了点,嘴上功夫笨了点,但是只要是她答应过的事情就一定会做到,发过的誓就一定会恪守,该担当下来的职责,就会一力扛下,怎么会有“不要她了”的这个说法呢?
    因此当秦珊珊自觉甜枣已经给得很到位了,正准备坐到杜云歌的身边去,拉着她的手亲亲热热地给她讲讲塞外风光有多好看的时候,杜云歌突然就抬起了眼,那双清澈的、明艳的眼睛投来的目光一瞬间有种与薛书雁如出一辙的霜雪般的凉意,直直望向秦珊珊的时候,这位刚刚分明还在说谎话都不眨眼的乌扎卡的圣女都有那么一瞬的心虚了:
    “你骗人,我师姐才不会不要我呢。”
    ——秦珊珊也不是真的特别喜欢杜云歌,像她的那位表姐一样,是生是死都非杜云歌不可。
    她就是喜欢漂亮东西而已。
    只不过打小就要什么有什么的人,和那些要什么没有什么、连活命都格外艰难的人一比,便能看出来这种泡在蜜罐子里的人对身边的东西是十二万分的不珍惜的。
    因此不管是多么珍贵的金银珠宝、珊瑚玉石,还是千金难买的绫罗绸缎,美酒名马,还是专门冲着她的身份和钱财而来的佳人,她都能毫无阻碍地笑纳,然后等新鲜劲过去了之后,便把这些明明之前还珍爱得恨不得捧在手心里的东西——
    弃若敝屣。
    不管乌扎卡族的长老们怎么劝,或者那些被骤然抛弃、一瞬间从天堂跌落地狱的花容月貌的美人们怎么泣不成声地恳求,也没能改变秦珊珊这种“什么都喜欢,但是什么都喜欢不长久”的心态半分。
    而杜云歌不知怎地,恰恰便是她渴求了这么多年来都没能得到的唯一的东西,而“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这个道理放之四海而皆准,所以秦珊珊在长久以来的求而不得里,已经把“将杜云歌带回塞外”这件事,变成了自己心魔也似的执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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