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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们为什么要上忘忧山?”秦珊珊素来都是被锦衣玉食地伺候着的圣女,陡然让她这一路奔波颠沛,早就一只脚都跨进鬼门关、剩下的另一只脚都抬起来,随时准备也迈过去了,但是为了保持清醒,她依然在强迫着自己维持最后的神志,问道:
“你跟这里的人有什么交情不成?”
薛书雁背着她,迈上了妙音门的第一阶台阶:“完全没有。”
“但这可是妙音门。”
宽阔平整的青石阶一眼望去望不到头,就这样绵延不绝地隐没在了崇山峻岭和浩渺的云烟里。秦珊珊半昏半醒间,终于发现自己之前的思想好像委实过分狭隘了一些:
原来汉人的那套礼义道德,果真是有可取之处的。
这不是懦弱,也不是逃避,而是泱泱大国一统九州、君子之德遍及四海之下,历时多年的沉淀,是人性里最好的东西的集合。
这种集合使得无数受苦的女子终于敢挺直腰板站起来,反抗素来的“以夫为天”的教条;也使得年幼的薛书雁哪怕人生地不熟,一样能够千里迢迢投奔妙音门。
——而这些东西,都是常年生活在马背之上,用刀剑说话,靠劫掠和游牧为生的胡人,再过多少年都积淀不下来的好风骨。
当秦珊珊生死不明地昏倒在妙音门门口的时候,她依稀还能听见薛书雁在那扇门前一字排开、眉目凛然的四位护法的面前狠狠地叩响了头,声音响得让秦珊珊都觉得自己额头有些痛了,也不知道是错觉还是发病所致:
“素闻妙音门要为天下女子做主,今贸然前来求援,乌扎卡族圣女生死只在旦夕,还请助我们一臂之力!”
可薛书雁都为秦珊珊做到这个份上了,两人之间的关系也不见多缓和。
薛书雁是个面上不显可心里特别会记仇的家伙,秦珊珊则是内心有愧,可又觉得薛书雁毕竟是个混血,所以她的这点有愧,就被稀释了又稀释,变成了这样的想法:
若以后我掌管了乌扎卡族……便什么也不和表姐抢就是了。我最多就做到这一点。中原里好像有个词是专门为这样的人准备的来着,怎么说?哦,对,忠臣。
——这是见了什么好东西,都想死死握在自己手里的秦珊珊能做出的最大程度的退让和感激。
然而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人算不如天算。
在妙音门里看到年幼的杜云歌,怯生生地从四位护法的身后探出头来的那一刻起,当时还叫玛依拉的秦珊珊就清楚地听到了自己心里“咯噔”一声响。
而且她很清楚,这种感觉可不是什么重病未愈导致的,她就是很单纯地看中了杜云歌的这张脸:
完了,她怕是要说话不算话,再跟薛书雁抢上这一次了。
只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这是她人生中第一次没能抢得过薛书雁,也是最后一次。
就这一次,终究还是成了她心里无论如何都越不过去的一个槛。
四位护法想要把这两位乌扎卡族的外人留下来的原因很简单:
往远了说,杜云歌需要一个帮手,一个无依无靠、只能听从妙音门门主指令,身手高强忠心耿耿的帮手。
乌扎卡族的圣女最终还是要回到草原上去的,这就不说了;但是她身边的那个混血可真是在合适不过的人选了,就算是云暗雪本人也不能拍着胸脯保证,这个年纪的自己,可以在带着一个什么都不懂的累赘的前提下,从塞外一路行来忘忧山,还什么大事儿都没出,最多只有点皮肉伤。
往近了说,杜云歌需要几个同龄的、能带给她新鲜感的玩伴。
于是秦珊珊和薛书雁便理所应当地住了下来。在夏夜霜的调理之下,秦珊珊没过多久便完全好了,便跟在她一眼相中的杜云歌身边跑前跑后,满嘴的甜言蜜语把杜云歌哄得那叫一个开心,毕竟秦珊珊要是真的很想讨一个人的喜欢的话,她往往都能成功。
因此后来秦珊珊离开的时候,杜云歌反而是最舍不得的那个了,拉着秦珊珊的衣角抽抽噎噎的,说玛依拉,你以后可千万不要忘了我,你以后一定要回来继续找我玩啊。
秦珊珊笑着摸了摸杜云歌的头发,不着痕迹地往薛书雁那边看了眼,觉得自己的示威肯定恰到好处,肯定能够让薛书雁自己识相地不要再跟自己抢小门主了:
她不好看,至少按照中原人的审美来看,这可不是什么能让人生出亲切感和依赖感来的面相;她口齿又不伶俐,不会说好听的话,别说和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自己相比了,就是跟普通人比,薛书雁也是寡言少语的那种家伙;她又没什么身家,在妙音门里完全就是个外人,根本就不可能攒得下来迎娶妙音门门主的资本。
种种因素罗列下来,秦珊珊得出了一个很轻率的结论:
薛书雁不是我一合之将。
于是她放心地走了,心想只要她平定了乌扎卡族,她就年年都要把杜云歌接到自己的身边来小住,这和走婚不是有异曲同工之妙么?
只是秦珊珊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一去,便是数年。
在这数年里,明明说好了一定不会忘记她的杜云歌,竟是半点音讯也没有往乌扎卡族传的意思;反倒是秦珊珊安排在中原的人,老老实实、源源不断地为她一直传送着妙音门门主的情报。
其实这本来也没什么,负责传情报的人兢兢业业,不管多小的事情,只要与杜云歌相关,便必然要呈给秦珊珊看;可最让秦珊珊生气的是,但凡是跟妙音门门主有关的事情,便肯定跟“薛书雁”这三个字脱不开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