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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那岛上度过了非常轻松愉快的两天,美景美食,林渐青一向对他温柔又体贴,再加上那种与世隔绝的环境,让陈最错觉自己和林渐青都是彼此的唯一。
第三天他们在露天的无边泳池做,陈最抱着林渐青的脖子,意乱情迷之间,他咬着林渐青的耳朵说:“我喜欢你。”
到现在他都能清晰记起林渐青那突然结冰的脸,好像前一秒的情动和享受都是假的,一句“喜欢”就把他满是欲求的面具击碎了,那张冷漠的、疏离的、对他毫无感觉的脸,才是他的真面目。
过了一个多月,陈最以为自己已经调节得很好,想得很明白了,他跟林渐青之间无非就是互惠互利的关系,谈个屁的情。但此时一想到他当时的表情,陈最的胸膛还是闷得厉害。
那天他表错情之后,林渐青立马转身,从水池里起来,裹上浴袍走了。
陈最腰酸腿软地追了上去,还因为脚底打滑摔了一跤。
他跟林渐青道歉,说那不是他的本意,只是那什么的时候烘托气氛的。林渐青也没说什么,不过当晚就叫人把他送走了,说是让他冷静冷静,别再主动联系他。
陈最以为自己已经被判了死刑,回到家里郁郁寡欢了很长一段时间,为了逗他开心,毛遂费了大劲替他攒了一场地下演唱会。
他今晚的确很高兴,虽然他没能在台上唱歌,高兴有点打折扣,但的确是这一个多月来最高兴的时候了。
可是这点高兴却不及半点接到林渐青电话时掀起的波澜。
【作者有话说】:小宝贝儿们,欢迎入坑!
第2章 不自量力
隔着客厅的玻璃墙,陈最就看到林渐青穿着真丝睡袍,慵懒地斜躺在沙发上,沙发顶头的小木桌上放着醒酒器和酒杯,高脚杯里的红酒已经见底了,醒酒器里还有半瓶。
沙发顶上只开了一盏射灯,不甚明亮的暖黄光线打在林渐青身上,为他镶上了一层毛茸茸的金边,整个人散发着一种懒洋洋的性感,陈最移不开眼,直线朝他一步一步走过去。
为什么这么喜欢林渐青?
很多人都喜欢他,除了颜粉电影粉,更多人知道他,了解他,喜欢他是因为他的背景。
林家是个大家族,林渐青父辈几兄弟有从商有从政,这种家族从来都是老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林渐青天生一张明星脸,从小就暴露在镁光灯下,跟着父母参加了什么活动,什么时候出国,取得什么成绩,什么时候回国,都是娱乐新闻的头条。
他进军影视圈更成了当年整个娱乐圈的狂欢,因为他父亲一分钱都没给他投。等他靠自己拼出了成绩,他父亲一气之下买下了他签的娱乐公司。现在宝华娱乐集团占据了整个圈子的半壁江山。
这样一个天之骄子,只要喜欢男人的就都会喜欢他吧,陈最打小就是个弯的,所以也逃不过这种俗人的命运罢了。
沙发离一侧玻璃墙很近,走近了,陈最能看到林渐青支出来的修长有力的腿,睡袍里露出的肌肉饱满而白皙的胸膛,因为酒意,染上一层淡淡的粉色。往上是锁骨和修长的脖子上凸出的喉结,再往上,是那张让无数人霄想的脸。
在路上还因为自尊受屈而胸闷不已的陈最,此时整颗心快要雀跃得跳起来。他敲了敲玻璃墙,林渐青听到声音睁开眼,正对上陈最趴在墙上咧着八颗白牙对他笑,笑得十分灿烂不羁。
林渐青也不自觉笑了笑,指了指门的位置。陈最小跑着奔向大门,刚到,门就自动开了。
走进客厅,陈最才发现林渐青在听歌,好几年前的流行歌,陈最现在写的歌比这首几年前的好多了。
林渐青并不知道那首歌是他写的,知道又能怎样呢,林渐青不会因为他写过一首他会听的歌而对陈最青眼有加,说不定还会因为他给别人当枪手看不起他。
再说,林渐青喜欢的压根就不是这首歌,他喜欢的是唱这首歌的人吧。
陈最有点心酸,不过回过头来想,林渐青能让他酸的地方多了去了,他要真这么能酸,这份工作他早不能胜任了。
林渐青关了音乐,走过来打量陈最,原本眼里还有些笑意的,在看到陈最的耳朵和头发时皱起了眉。
“我不喜欢你戴耳钉,还有这些辫子,看起来很脏。”
陈最张了张嘴,很想说,谁他妈知道你还找不找我啊,但是吐出口的只是一个“哦”字。
“一身酒臭味儿,快去洗干净。”
陈最往浴室走去,一边走一边脱衣服,等走到浴室门口,身上已经脱光了。
他洗得有些久,把耳朵上的东西全部摘了下来,还把头上的辫子也全部解开来洗。
林渐青很爱干净,有点轻微的洁癖,却偏偏包了他这样一个脏兮兮的地下摇滚乐手。
陈最洗干净,什么也没穿,披着一身水汽出来时,醒酒器里的红酒又少了一大半。
林渐青用手撑着头,宽敞的袍袖滑倒了手肘处,白皙而有力的手臂,连突兀的青筋都显得性感。
听到浴室开门的声音,他侧头看陈最,眼里染上了微醺的酒色,似在眼里撒了一把星辰。被那种迷离而专注的目光注视着,陈最只觉得血气上涌,下腹发紧。
陈最嘴角带着放荡的笑,看着林渐青,一步一步朝他走来。
总是这样,只要他目所能及的地方能看到林渐青,他的目光就会不自觉永远追随着他,再也移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