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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英雄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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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放下电话,走到门口。
    打开门,外面站着一个黑色体衫,浑身上下,皆是鲜血的男人。
    他右手还握着一把刀。
    紧紧的握着,
    带着颤抖,似乎深怕有人把这把刀夺走。
    他喘着粗气,眼眶通红如野兽,肩膀,脸颊,胸口,大腿,全身上下都是数不清的伤痕,血液缓缓流淌,将黑色t恤凝聚出一副血色的雕文。
    “有酒没?”
    这是他今晚的第一句话。
    “有,进来。”我点点头,说道。
    “你拿出来,我就不进去了。”马虎的理智终究还是保留了一丝,摇了摇头,说道。
    我回到别墅,在地下室里,拿出陆云瑶之前珍藏的几瓶好酒,来到外面的时候,看到马虎手里拿着一包东西,嘴里在嚼着什么。
    嘎吱嘎吱。
    嘣嘎脆。
    我心中一惊……他不会在吃潘天腾的骨头吧?
    走近后我才看到,马虎手里拿着的,是一包糖果。
    这是小时候吃的,最原始的白色的糖果,方方正正,没有任何花俏。
    “来一颗?”他递给我。
    我接过来,吃了一口。
    嘎吱,嘎吱。
    嘣嘎脆。
    还挺甜的。
    马虎吃糖的模样很专注,先是放在两根手指头上转了一下,然后才放进嘴里,吃得动作很慢,咬得也很慢,就好像一个垂暮的老人,在吃一块很硬的骨头一样,显得艰难却又津津有味。
    “小时候,我把一颗糖掰成两块儿,就是舍不得吃……那时候就天真的想,等到我长大了,有钱了,就他妈一口气嚼几颗,那滋味……啧啧,一定特别甜!”马虎笑着说道,“今天突然想到了儿时这个梦想,在取了潘天腾的狗头后,就顺便买了一包,不过当我把以前很甜的糖,一片片塞进嘴里的时候,却发现以前那种甜蜜感不在了,所剩下的只有说不出的酸涩。”
    “这时光,”
    “一点也不甜。”
    马虎说着说着,声音就开始哽咽,眼泪跟不要命似的,往下流,一直流到了嘴里。
    男儿有泪不轻弹。
    马虎是个男人,而且是比很多男人都要男人的人。
    可是,现在他却流泪了。
    他哭妻子和儿子离他而去,他哭这狗娘养的命运弄人。
    “来,喝酒。”
    他抹了一把眼泪,从我手上夺过一瓶白酒,打开盖子,就这么直接灌下去。
    他喝酒一向豪迈,就如同他做人一般。
    隐忍了这么多年,他杀了自己的主子,这一刻却谈不上任何轻松。
    失去了妻子,失去了儿子,失去了家。
    他觉得,现在只有酒才是他的家。
    只不过他现在的酒量,和在餐馆的时候却是天壤之别。
    没喝几口,就大声咳嗽,呕吐,身子摇摇晃晃,俨然一副醉酒之态。
    好在,他虽然醉了,却并没有耍酒疯。
    酒之一物,真奇妙,你越不想醉时,醉的越快,到了想醉的时候,反而醉不了。除了“死”之外,只有酒才能让人忘记一些不该去想的事,只有酒才能使人忘记一些该忘记的事。而人最大的悲哀,就是要去想一些他们不该想的事。生死事小,喝酒事大。酒并不能解决任何人的痛苦,却能使你自己骗自己。
    就这样,我和马虎一瓶接着一瓶的干。
    几瓶不知道价格的天价白酒,不到片刻的时间就扫荡一空。
    我提议去买,却被被马虎拒绝了。
    “算了,我不能在这里逗留太长时间,否则会连累到你的。”马虎挥了挥手。
    我问他,今后有什么打算?
    “走一步算一步,先离开金花市再说吧。”马虎叹息道。
    其实我想告诉他,我恐怕离离开金花市也不远了。
    “谢谢你的酒,谢谢你的不杀之恩。”
    马虎拍了拍屁股,从地上站了起来。
    这一刻的他,仿佛又恢复了清醒。
    仿佛刚才的醉,只是一种假象。
    不过,
    我还是注意到,马虎变了。
    从前那个不畏惧一切的习武狂魔,从前那个原始森林里的雄狮,如今却变成了一个人。
    一个普普通通,对生命仿佛已没了兴趣的人。
    “不客气。”
    我轻声说道。
    马虎对我点了点头,转过身,奔跑起来。
    半晌后,他消失在了夜色中。
    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马虎了。
    他是生是死,是快乐还是痛苦,是否重新结婚生子,一切都不得而知。
    我永远忘不了今晚,那个佝偻的瘦弱身影,蹲在地上,手里拿着一包现在小孩完全看不上的糖果,一边放在嘴里吃,一边哭的情景。
    生活就像一颗糖,
    以前你觉得甜,也许很多年后,就变成苦的了。
    ……
    ……
    “此地名为聚宝盆。背后有山,名大有靠山。前面有矮丘,名书案呈前。左有连绵的古城,名青龙居左守财门。右有小山连成片,名为右是白虎除凶煞。人居谷是的大山之前,名为我自为宝盆中做。一条溪水自背后的山边绕屋流到屋前的小池中,名气运绵长自古来。水在屋前蓄成小池,名为福在肯前满堂春。水池中有鲤鱼多尾,名为年年有余吉庆家。周边的山长松树长得很好,意为终南虬松寿不老……加上群山列阵而行,山峰由高而低,一座接一座,属贪狼带水,气运恒通。”
    “这样的风水,福,禄、寿、喜、财,五福聚全。人、丁两旺,气运长久,当真是福地不过如此,能居此地即是仙,只是此景古来只在画中存。”
    贺一剑观察四周,啧啧称奇,接着走到一小屋门前,轻轻敲了敲门。
    门打开后,一个亭亭玉立的女孩疑惑地站在里面看着自己。
    “叔叔,你找谁?”
    “找你爷爷,就说故友相见。”贺一剑笑吟吟地说道。
    “爷爷,有人找你。”女孩对着里面喊了一嗓子,然后蹦蹦跳跳地回屋里继续看她的《十宗罪去了》。
    半晌后,一个身着唐装的中年男子,慢悠悠地走了出来。
    “你是……?”中年男子皱了皱眉。
    贺一剑满含深意地笑了笑,说道:“不愧是曾经的天玄境老怪物,即便夺舍后也能保持青春永驻,真是让人惊叹。”
    听到这话,中年男子脸色陡然剧变,如临大敌一般看着面前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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