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6章 手机
“这不是你之前的手机,怎么换了?”凌奈记得,陈胭曾经有一部很漂亮的樱花粉的手机,而且还是定制的,后盖上有一个突起的胭字。
陈胭笑了笑,说:“嗯,换了,你别看这部手机不好看,它挺好用的,而且被我摔了好几次,掉水里好几次,都没事,特别顽强,像我!”
凌奈被她逗笑了,将那部老旧的手机放一边,拿出自己的手机,说:“我这部也用了好久了,有些不好用了,反应迟钝,一点都不像我。不如,我们现在上网挑两部手机?”
“嗯?”陈胭一愣,挑手机?
凌奈兴致勃勃地用手机上购物网,说:“挑两部差不多的,咱俩一人一部。”
陈胭见他真的要买手机,忙道:“我就不用了,我这部手机还能用呢。不用了。”说着,她探身就要去拿那部老旧的手机,不料,却被凌奈按住。
他的手按得用力,脸上却是温柔的笑容,他说:“买吧,小胭,我们一人一部,情侣手机,好吗?”
陈胭看着他,不知为何,她觉得,如果自己说一个不字,凌奈会非常受伤,她知道,自己现在所做的一切,都在深深地伤害着凌奈。她骗他,她利用他,他都知道,却还是愿意,配合着她,假装一切都是真的。
陈胭慢慢地,收回了要去拿手机的手,乖巧点头:“好,买吧。”
凌奈的笑容更加温柔了,松了口气一般,说:“牌子和机型就我来挑吧,你喜欢什么颜色?”
“粉色的。”
“粉色?嗯……没有粉色的,玫瑰金好不好?”
“好。”
“那就这么定了,我们买这一款,玫瑰金的,还可以定制,把我们的名字都刻上去,好吗?”
“好。”
他说什么,都好。
隔两天,陈胭收到了何守业的通知,说法院已经受理,但是让他们双方先私下调解,如果能自行解决,法院就不立案开庭了。而繁花那边的代表律师也与何守业接洽,表示愿意私下调解,何守业问陈胭怎么打算,他的建议是先谈判,看对方开出什么条件。
陈胭略微思考,觉得自己日后也还是要在圈内发展,不宜闹得太僵,便同意了见面。双方约好时间后,再一天,陈胭在何守业和凌奈的陪同下,去了繁花。
这是继婬乱游轮案爆发以来,陈胭第一次走出家门。坐在繁花工作室的会议大厅里,陈胭有些不安地动来动去,凌奈坐在她身边,伸手,握住了她微凉的手,在陈胭看过去时,给了她一个安抚的笑容。
“别怕,没事的。”凌奈安慰她说。
陈胭点点头,勉强让自己镇定下来。
很快,对方律师和负责人就过来了,双方友好地打过招呼后,便开始了谈判。对方的负责人一上来就说:“陈胭小姐,对于你的解约要求,我们恐怕很难办到。毕竟,当初你跟我们签约的时候,是承诺过至少五年内要在繁花效力,将所有的演艺活动都交给繁花打理,并且,承诺给繁花带来百万收益,可是现在,才过了两年,你就提解约,而且,我刚才特意去财务部看了一下,你这两年并没有给公司带来多少收益,跟公司的投入不匹配啊!”
“呵,这位先生,您这样说就不对了。别说投资这种东西,有赚有赔,就算是稳赚不赔,那也得看你们投入了多少?贵公司这两年在陈胭身上的投资到底有多少,不用经过你们财务部核算,大家心里也是有数的,就别拿这个说事了。真要说投入产出不匹配,我们陈胭当初带着百万流量加入繁花,结果呢,你们是怎么给她计划的?她的损失可比你们大多了!”凌奈温和一笑,好看温润的脸上是那么的人畜无害,可说出来的话,却是字字见血。
“呃这……”
那负责人还想说,旁边的代表律师举了一下手,阻止了他的继续发言,然后推了推金边眼镜,说:“根据陈胭小姐的诉讼,是觉得我代表公司对您之前的工作安排不够,以至于您生活无以为继,人气大量流失。如果,我们愿意给陈胭小姐增加工作,重新制定发展方向,陈胭小姐是否愿意撤去解约诉讼呢?”
所有人把目光都集中在陈胭身上,陈胭坚定地摇头:“不了,我不需要繁花提供的工作,我只想跟繁花解约,我不信任这个公司。”
对方律师再次表态,繁花公司将会力捧陈胭,还给出了非常多优越的条件,并表示这些条件都会写进合同里,一定按照合同办事。说到最后,就连何守业都小声劝陈胭,其实解约的目的是为了摆脱现状,如果繁花都给出这么丰厚的条件了,也没有非解约不可的必要。
但是,陈胭始终坚定地摇头,她一旦对某些东西产生了反感,就很难再对它改观。比如说赌博,比如说繁花。
“不,我要解约。”陈胭没有半点商量的余地,而身边的凌奈,也始终没有劝过她一句。
“哼,陈胭,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我们繁花在业界也是有头有脸的,肯跟你谈那是给你脸面,你要是坚持解约,以后你也休想在演艺圈混了!”那个坐在一旁的负责人见陈胭一点面子都不给,闹了,一拍桌子,怒道。
“呵,这位先生,你是在威胁我们吗?”一直没有说话的凌奈冷笑一声,掀起眼皮,目光如电般看过去。
“有话好好说。”对方律师眉头一皱,没想到这个负责人会突然来这么一下,把他好不容易营造出来的良好气氛给打破了。
“哼,陈胭,你以为你能解约吗?我告诉你,我们已经掌握了你这一年多来背着公司到处打工的证据,解约?可以,先付违约金再说!”那负责人一点儿也不理会旁边的律师,一拍桌子,怒道。
陈胭冷冷地看着对方,当何守业还想说什么的时候,站了起来,淡漠地说:“那就上法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