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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 吉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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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话说的,苏玉冰的脸都不好意思的红了。
    面前的美人,眼睛清澈如水,长长的睫毛如蝴蝶飞,原本不施粉黛的小脸,这会涂了一层胭脂,更显得娇媚动人。
    那胭脂红唇似带着露珠,在指引着人一轻芳泽。
    一袭大红色的新娘喜服长级拖地,里面是件同色系的抹胸,露出美丽的锁骨。
    头上的发髻是流云发髻,插着一朵牡丹花的金步摇。
    穿了嫁衣的苏玉冰,少了那种清纯的气质,多了一抹小女人般的娇媚,美的让人炫目。
    喜婆直勾勾的打量了一番,自卖自夸道:“怎么样,苗婶子,请我来给新娘子梳妆可是找对人了,瞧瞧,这太美了。”
    苗氏也忍不住的拍手嚷道:“我闺女太美了,简直是天仙下凡,不不不,比那天仙还要美上几分。”
    苏玉冰抿着红唇,忍不住捂嘴被逗笑。
    屋里到处都是红色的布置,渲染出喜气。
    就在屋里热热闹闹的时候,一个小身影像是一阵风的跑了进去,苏小宇稚嫩的声音响起:“姐姐,今天好漂亮,小宇快认不出了。”
    苏玉冰一见到呆萌的弟弟,就笑着去捏了捏他的脸蛋:“小嘴儿真甜,等下姐姐给你留好吃的。”
    “好啊,我刚刚已经尝过了喜饼,糕点,味道不错。”
    苏老实拉着小宇,声音有些沧桑响起:“小宇,今天是你姐姐的大喜日子,你吃了糕点还没洗手,可不能摸姐姐的喜服。”
    “爹,姐姐要成亲了,是不是就要离开家里了,我会想姐姐的,怎么办?”苏小宇圆溜溜的大眼睛,一直看着苏玉冰,看的人一阵揪心的不舍。
    苏玉冰迈着莲步过来,伸手点了点小宇的鼻尖,柔声道:“姐姐嫁人了也可以回家来,或者你也可以去姐夫家玩,到时候你姐夫带你打鸟,捉鱼。”
    “好。”小宇拍了拍手,光是想象这些场景就向往。
    这会又进来一男一女,穿的非常喜气,是苏浩宇和张小薇。
    “爹,娘,吉时已到,可以上花轿了。”苏浩宇一脸感概道。
    对这个新妹夫也不过是见过一面,小小的考验一番。
    不过,从爹娘口中,这个妹夫是极好的,他也没什么立场反对,唯有送上最真诚的祝福。
    这会,他不经意看到苏玉冰,光彩照人的容颜,不禁也多看了几眼。
    张口结舌的露出惊艳的目光,忍不住道:“都说最美是新嫁娘,果然如此,妹妹当真是美若天仙。”
    说完,还配合着动作,念了几句赞美的诗句。
    看不出哥哥还有这么逗比的一面?
    “谢哥哥夸奖。”苏玉冰挽着拖地的裙摆,巧笑嫣然的,看着一旁盯着她同样发呆的张小薇,问道:“小薇,你怎么了?”
    被点名的张小薇,一把抓住苏玉冰的手:“冰儿,你真是个可人儿,这红嫁衣穿在身上,我刚远远过来,都以为认错人了,今个你真的好美。”
    苏玉冰笑着和她打哈哈:“没听到我哥说最美就是新嫁娘吗?不必羡慕,你也快了。”
    “讨厌,你这个新娘子又取笑人家。”张小薇跺了跺脚,脸上飞上红霞。
    “小薇你这么一说,我到是有些期待你成亲的时候,一定也会美美哒。”苏玉冰笑道,脸上挂着的喜色上眉梢,人逢喜事精神爽。
    两人在说笑时,有过来凑热闹的村民议论纷纷。
    “这新嫁娘可真漂亮。”
    “可不是,那唐缙云有福了,娶了这么一个能干的美娇娘。”
    随着几个村民的议论,有一抹落寞的身影投来暗淡的目光。
    也许孟玉清眸子里,散发的遗憾太过于明显,就连张小薇都感觉到了。
    忙用胳膊肘顶了顶她道:“冰儿,东家在看你呢?一定是被你美哭了。”
    张小薇虽然反应有些慢,但也感受到了孟玉清对苏玉冰的情谊。
    可惜啊,这俊秀的男人痴心错付,看着心上人嫁人的滋味,一定不好受,不过也难过他的神色,转瞬就恢复了淡然。
    “咳……”苏玉冰轻咳了一声,有些尴尬。
    她的心只装的下唐缙云一个人,其他人只有其他人收,再说有个小姑娘不是看上孟玉清了吗?
    很快外面响起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解决了这个尴尬,喜婆挥着手帕喜滋滋的高喊:“吉时已到,新郎官来了。”
    院子里开始一阵吹锣打鼓,喜气洋洋。
    “新郎官来了。”村民起哄道。
    “新娘子,那我们出发了。”喜娘扶着她,喜气道。
    苗氏,苏老实,苏浩宇三个眼底都有泪光闪烁,脸上刻着浓浓的不舍。
    这冰儿刚回家没多久,转眼就嫁人了。
    “闺女啊,有空多回家看看。”苗氏眼眶里蓄满了泪水。
    “爹,娘,我知道了,女儿有空就会回来看看的。”苏玉冰一阵动容,任由着喜娘给她盖上了红盖头。
    在喜娘和苗氏的指引下,踩着红地毯过门槛,跨火盆,上了花轿。
    有四人抬脚,红色的轿子很精致,微风吹来,晃动流苏,会发出好听的声音。
    鞭炮可是从老苏家出来,一直到村口,五辆牛车跟在后面,牛车上贴着张扬的喜字,都是嫁妆啊。
    这嫁女儿这么大场面,苏家可是在村里独一份。
    村民们都挤在村口,张望这热闹的婚礼。
    唐缙云一身大红色喜袍,样式简单大方,腰系一根墨玉色腰带,脚蹬一双喜气的红靴,从头到脚都洋溢着喜气。
    终于娶到喜欢的人,他的俊脸上一直满面春风的,友好的冲村民招手。
    他骑的是一头骏马上,乍然一看不像是山里汉子,而是贵族般的公子,有气势。
    队伍踩着小土路沿路吹吹打打,虽说鱼水村去桥头村也不远,但这么一路放鞭炮,吹吹打打到家也是用了一个时辰。
    到了桥头村是,更是引起一阵骚动。
    全村的村民都围在木桥边,远远望去像是黑压压的一片。
    唐缙云是桥头村出了名的英俊能干的小伙,再是唐家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让村民们都津津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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