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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了。
罗素兴奋地扑倒沙发上,哥,你知道吗,我长这么大头一次在除电视以外的地方看到那么大,那么豪华的房子,我的那个雇主,还是一个年纪和我差不多的小姑娘呢,长得可漂亮了,脾气也好,只可惜身体上有些小毛病,不然简直就是人生赢家啊。
还有她养的那只狗,好家伙,我头一次看到那么大的狗,你是没瞧见我那雇主多宠爱那只狗,整整一间屋子的玩具,全是给狗玩的,还有各种牌子的狗粮,还都是进口的,比咱们吃的都好了。
罗素喋喋不休地跟着哥哥讲着自己的见闻,罗旭毕竟比妹妹早出社会几年,对她描绘的卓溪和阿拉的相处方式并不怎么惊奇,现在城市里养宠物的多了去了,很多都是拿宠物当家人看的,尽可能给宠物最好的一切,这样的习惯,更他们以前在乡下的时候可不一样。
就好比他们爸妈也养了好几条看果林的狗,但养的压根就不精细,狗要是闯祸了,该打打该骂骂,更有甚者,村里有些人家养那些土狗就是来吃的,城里人的这些习惯要是传回乡下说给那些乡亲们听,没准他们还会嫌弃城里人矫情呢,养条狗养只猫还能当祖宗一般供着了。
这就是接受不同思想不同教育的结果,哪边都说不上有错,谁也别干涉谁就好。
妹妹的话罗旭并没有怎么放在心上,在此时的他看来,那只是妹妹的雇主,和他根本就没有接触的机会,只要那个雇主人好,妹妹能工作的开心,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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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湘前些天送自家大哥的那条阿拉斯加去宠物医院的时候,正巧撞到了一头因为被恐吓割蛋蛋,就抱着柱子耍赖的狗,因为觉得好玩,顺手拍了视频,在给周遭入镜的人员打码后上传到了自己的微博。
她的微博是工作博,发的多数都是画画相关的内容,关注她的多数也是因为她的画,因此那条视频的点击量并不算多,留言也只是少数。
只是今天她起床,随意翻了翻自己以前的微博,那条在三天前发送上去的微博,居然已经转发过十万,下面的评论也以肉眼可见的涨势不断刷新。
只是一个晚上的功夫,到底发生了什么
狗腿!哥,管管你的狗。
还没来得及欣喜呢,就看到自己的房门被刨了个大洞,一条熟悉的肥爪还胆大包天的想往里面探,气的林湘顾不上微博的事了,从床上冲下来,打开门,拽住那只肥狗的脖颈肉,往自家亲哥的房间气势汹汹的跑去。
嗷嗷呜
狗腿耷拉着舌头,眯着眼,四肢摊开愉悦地享受着在光滑的地板上被拖行的感觉。
可怜林湘将一头几十斤重的肥狗拖到亲哥的门口累的气喘吁吁,对上那只蠢狗享受的眼神,顿时就有原地爆炸的冲动。
同样是阿拉斯加,自家这个怎么就让人有吃狗肉的冲动呢。
第245章 阿拉不撕家以后
哥, 你看看你家狗腿又对我的门做了什么。
林湘的哥哥林琛是一家上市公司的高管,年纪轻轻, 却已经年入百万, 也算得上是年少有成的那一拨, 不过能在这个年纪就能有这样的成就, 背后付出的努力绝对少不了,因此加班也是他的常态。
直到近一年,他的工作强度才有所缓解,更多的琐事可以交给底下的人去做,他只要负责决策就好,不过即便这样,比普通的员工忙碌还是难免的。
昨天晚上他刚参加了一个酒局,回来的时候草草洗了个澡就睡下了, 现在被自家亲妹妹吵醒,脑袋还晕乎着呢。
现在几点了
林琛捏了捏鼻子, 声音略微带着些许暗沉嘶哑。
都八点了。
林湘虽然是全职画手, 生活作息却十分健康, 每天准时七点半起床吃早餐, 然后开始工作,下午两小时的午睡时间, 晚饭过后去固定的健身会所锻炼一个半小时,之后洗澡看剧以及构思明天的创作, 晚上十点半, 准时睡觉。
相比生活作息紊乱的林琛, 她的作息简直就是佛系。
八点了。
林琛清醒了一些,早上十点公司还有一个重要的会议,也是时候该起床了。
哥,你都没仔细听我刚刚说了什么。
林湘气呼呼地拖着那只肥狗,将那条四肢张开,活脱脱一条狗毯子的阿拉斯加拽到了林琛的面前。
狗腿又把我的门给挠了个洞,你都不管管它。
想起自己更换的门,自己被这个蠢狗撕扯坏的画作,林湘看着林琛的神情悲愤了许多,这条狗之所以那么有恃无恐,那么屡错屡犯,就是眼前这个昏君纵容的,狗腿成了现在这副狗德性,全都是眼前这个男人的错。
门给挠坏了就给换个门,哥给你钱。
林琛掀开被子,他没有裸睡的习惯,永远都是正经穿着全套睡衣睡觉的,因此当着妹妹的面掀开被子,他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丝质的银灰色竖条纹睡衣,顺滑的衣料很好的勾勒出了他的身材,和林湘一样,即便工作再忙,他也从未忘记每一天固定时间的锻炼,因此虽然常年酒局不断,他的小腹依旧紧实,丝毫没有要冒啤酒肚的样子。
他起身走向一旁的衣架,从衣架上挂着的西装里掏出一个钱包,然后从里面抽出来一张银行卡:密码是你的生日,换了门,剩下的就买几个包包,买些好看的衣服,你看人家小姑娘都打扮地多好看啊,每天宅在家里,也不带个男朋友回来。
谢谢哥。
在金钱的诱惑下,林湘很没骨气的屈服了。
不过外面的小姑娘一个个打扮的好看,也没见你给我带个嫂子回来啊。
你说什么
林琛正巧蹲下身和狗腿玩闹,没听清林湘后半句小声的嘀咕声。
没什么,我就说这次一定要买个结实点的门,大不了,我买扇铁门装上,看狗腿这次还能不能把铁门给挠穿了。林湘哪敢说实话啊,赶紧找了其他话语搪塞过去。
不过哥,你可真得好好管管狗腿了,你看同样是阿拉斯加,人家养的阿拉斯加怎么就比它乖巧那么多呢。
林湘用脚尖轻轻提了提狗腿的肚子,委屈的狗腿往林琛怀里缩了缩。
呜呜嗷
听这呜咽声,跟受了多大委屈一样。
戏精!林湘觉得自己看透了狗腿的险恶用心。
阿拉斯加这种狗还有听话的如果真有,那一定是血统不够纯正,绝对不是皇家血统。
林琛养狗,是因为真的喜欢狗,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金毛、拉布拉多这样性格比较温顺容易驯养的狗,阿拉斯加原本不在他的选择范围内。
只是当初他去宠物店的时候,狗腿那一窝兄弟姐妹刚刚满月,被放出笼撒欢,当时还是小奶狗的狗腿拽着林琛的裤脚就不肯撒手了,嗷嗷撒着娇,把它拉开了,又摇摇晃晃缠上来,不让靠近,还委屈地直叫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