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编辑[第一部]_第47章
天才编辑[第一部] 作者:o白野o
一口咸:就是当枪手的意思,没署名的哦
洗灰:为什么他不自己写呢?
一口咸:因为作者过世了,他生前委托我们找人帮他续写结局
任明卿懵了,四海纵横过世了?
《浩荡纪》是安老师最喜欢的小说,安老师推荐给了他,他也因此把它奉为神作。他还记得他在安老师的办公室里无忧无虑地翻书的场景。
那个小而杂乱的办公室有一个阳光明媚的大窗子,他趴在窗子底下读《浩荡纪》,而安老师在一旁刷刷地批改作业。温暖的阳光,笔尖划过纸面的轻响,以及远处传来的少年们的嬉笑打闹,使这个场景美好得几近于虚幻,他回味往昔的时候,发现自己仅有那一瞬间感觉到所谓的幸福。
不过那一瞬间很漫长,足够他踏足两个世界。他的躯体留在那个安全、宁静的午后,他的灵魂却自由自在地飞扬在十洲三海上空,俯瞰那遮天蔽日的硝烟,目睹林氏一门三代的恩怨纠葛,看御剑往来的剑仙们的快意恩仇,经历那些惊心动魄的相聚与别离……他以后还会读到很多故事,甚至开始创作自己的故事,但没有一个故事可以让他耿耿于怀那么久,认为全世界都不足以与它相提并论。年少时看的第一本书,就如同年轻时第一个爱过的人,总是好得完美无瑕,就像那个记忆中的午后。
他坐在电脑前,好一会儿没有回过神来,半晌才发现自己竟然哭了。
《浩荡纪》还没有结束,那个写出《浩荡纪》的人却已经不在了,这让他回忆中那个美好的场景缺失了一半,书里的十洲三海不再运行。硝烟、恩怨、爱恨、离别都停在了作者死去的一瞬间,他们没有结束,他们仍旧在那里,他们挣扎在黎明前的黑暗里却走不到光明的大结局,任明卿觉得这有点恐怖。
他是神经纤细、多愁善感的人,他爱那个世界,爱那些人物,始终相信他们真的存在于某个平行空间。某种意义上,孤独的他是跟他们一起长大的,他又因为自己的软弱无能把他们当做神明崇拜。在他年少的时候,他多么渴望自己有个大师兄,可以在他被人凌辱的时候站在他面前保护他;他又无数次打消了轻生的念头,只是因为林澈经历了比他更惨痛的过去,却依旧那么善良又充满希望。他相信这些人真的存在于某地,而他跟他们之间有某种紧密的联系,他关心他们的命运,也因此努力不要变得太糟糕,那样会让他们丢脸。
所以任明卿对于人物比对作者有更深厚的感情。四海纵横在他脑海里是一个遥远的幻影,他触摸不到也一无所知,但是《浩荡纪》这本书里的所有人物,却是安老师介绍给他的朋友、他的玩伴,他们一起度过了黑暗的岁月,总有一天会皆大欢喜、幸福到老。他一想到四海纵横过世了,这些曾经跟他一起长大的朋友从此无依无靠的时候,就忍不住要伤心落泪。
“既然如此,换我来照顾他们。”他脑海中冒出这个念头。
在田恬等得不耐烦了的时候,洗灰终于回复:好。
一口咸:那你先写大纲以及一万字的样稿,一礼拜后我们要三方比稿,通过了以后再签合同
洗灰:哦,好的。
一口咸:对了,这件事要保密哦,不要对别人说
任明卿:“……”
“喂?”
任明卿看到QQ上弹出来的新消息,着实有点懵逼,因为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拨通了庄墨的电话。他是个老实人,看到所谓的保密要求,立刻涨红了脸,支支吾吾道:“啊庄先生……没事,我打错了。”
“不可能。”庄墨当即戳穿了这个谎言。这是任明卿第一次主动联系他,以任明卿的性格绝不存在什么打错了。“什么事,快告诉我。”
任明卿很着急:“……对不起,编辑告诉我不能说。”
庄墨觉得自己应该顺势挂了,用脚指头想想也知道那个编辑就是田恬,那桩事就是续写《浩荡纪》。可是他听见自己压低了声音哄道:“你偷偷说,我不告诉别人。”
任明卿觉得不行:“庄先生……”
“你可以不透露具体信息。”
任明卿纠结了半天:“……我要给一本很喜欢的书续写结局。”
“嗯,价格?”
任明卿翻了翻和田恬的聊天记录:“……10万块钱!”他现在才注意到。
“多少字?”
任明卿这回发现聊天记录里没有:“不、不知道。”
“问一下。”
任明卿乖乖询问了田恬,田恬表示都给10万块钱了,当然有多少写多少咯,《浩荡纪》到目前为止出了4本将近100万字,大结局怎么着都得再写一本吧?
庄墨得知后,嘱咐他道:“那么起码是30万字,一个中篇的长度。你又是枪手,没有署名权,10万块钱买断30万字全版权,这个价码太低了,以后不准再接这种活。”他后悔得要死,早知道这个案子有可能是任明卿接,他会把价格开到100万。
任明卿焦急道:“我很喜欢这本书,我很想……”
“嗯,那这次你好好写。”续写《浩荡纪》不是一个简单的任务,对作者的要求非常非常高,正好可以让他见识见识任明卿长篇架构的能力。
放下电话的庄墨又一次陷入了自我怀疑当中,什么见识见识长篇架构能力,任明卿已经是田恬的作者了,跟自己没有关系。自己会提醒他不要再接这种活也只是怕他被坑,毕竟他简直在脸上写了“快来骗我”四个大字,嗯,就是这样。
白殇殇终于约到了闺蜜柳菲菲,两人一起在市中心的日料店吃了一餐饭。白殇殇向她抱怨着最近遇到的糟心事:“我又分手了。那个暴发户就是个神经病,还缠了我一段时间。上次你放我鸽子那回,我在魅力四射闲着无聊亲了个小奶狗,他差点把那小奶狗打死,幸亏分得早。”
柳菲菲平淡无波道:“你不能总是这样闲晃着。男人多大年纪结婚都没有关系,女人就不一样了,一过了三十,就很难找对象了。”
“你这话放在微博上会被人喷死。”
柳菲菲淡然道:“我只是在陈述现实。”顿了顿又道,“我不上微博。”
白殇殇同情地望着自己的闺蜜。她难以想象有人可以长时间不上微博,她一天不刷十几二十遍就觉得与时代脱节了。而且上微博让她很有存在感,她刚刚随便拍了张正在吃饭的自拍照传到网上,就已经转发破百了。正是因为有大V的包袱,她出门前得精心打扮个两三个小时,试衣服、化妆,现在美美地坐在靠窗的位置,整个餐厅里的男人都偷偷瞄着自己,服务生还因此多给了两盘美味的甜点,白殇殇觉得自己简直受尽了这个世界的关爱。
而反观自己的闺蜜,她穿着一套洗到发白的旧职业装,素面朝天,虽然五官清秀,但一副厚厚的眼镜把她的脸都给遮没了,平庸得好像是这个世界自动产生的NPC。她的头发也太厚实了,没有经过任何精心护理,重重地堆在头顶,让她看起来苦大仇深。
白殇殇想象不到自己的闺蜜正值妙龄,她怎么能那么土、那么不修边幅,好像永远都穿着同一套衣服,踩着同一双黑色的中跟鞋。她脸上也缺乏生动的表情,什么事都无法让她流露出欢喜或悲伤,淡定得像庙里的石刻菩萨。
柳菲菲注意到她这种“哀其不美、怒其不化妆”的目光,淡淡地解释了一句:“太忙了,婚礼的事。”
白殇殇痛彻心扉。她的所有光鲜靓丽在“婚礼”二字前都不堪一击。柳菲菲再平庸再不起眼,她也成功把自己嫁出去了。她属于一个有钱、有颜、有前途的男人,将要永远受他的照拂与庇护,不论生死、疾病、贫穷。她夜里睡在那个男人的臂弯里,踏实得一夜无梦,因为她将一生富足,老来子孙满堂。她不需要太漂亮,太有能力,就依循着千百年来女人们走的旧路,如此轻易地得到了幸福。而白殇殇的所有光鲜靓丽,甚至都不能为她提供下个月的稳定收入。
白殇殇对柳菲菲又同情、又嫉妒,还很依赖她。比如现在,她就滔滔不绝地讲述起自己的困境:京宇退掉了《夜航船》找她补稿救火;观文打压京宇,现在京宇面临破产;叶瞬打算带着她一起跳槽,这件事正在考虑中……她有时候也怀疑自己怎么能对一尊菩萨像说那么多,但是说句实话,关掉微博,她的朋友不多。喜欢她的人遍及天下,走在路上她也能很轻易地能钓到男人,但是她总觉得很孤独。只有在柳菲菲面前她可以毫无顾忌地大倒苦水。
从前柳菲菲也是个作者的时候,她们的关系并不亲近,因为作者也分很多类,她们显然不是同一类。后来柳菲菲搁笔,跑去考了个公务员、谈了恋爱、准备结婚,她们反倒走动得频繁了起来。
起先总是白殇殇约的柳菲菲。这倒不是说白殇殇有多欣赏她,而是她能给白殇殇带来安全感。
白殇殇是竞争意识很强的人,她认为现在是大争之世,所有人都在奋力踩着别人往上爬,作者也好,女人也好,都在靠自己的本钱争抢更多的资源。当一个作者放下了笔,一个女人结了婚,她就等于退出了竞争。她变成了一个看客,一个没有野心的人,全心全意养儿育女、相夫教子——柳菲菲刚好两个都占了。所以白殇殇喜欢跟她在一起,这就跟人们喜欢跟毫无危险的宠物待在一起是一个道理。她不会跟你争抢什么,而且是一个好的倾听者。
所以两个人之间的谈话总是以白殇殇为中心。白殇殇经常炫耀自己;有时候抱怨,这抱怨也带了一点炫耀;偶尔关心柳菲菲的生活以维系她们的友谊。
一般人是受不了白殇殇的这种自我中心主义的,但是柳菲菲性情平和,温柔大度,从不为对方的失礼动气。而且她最开始接受白殇殇的示好,还出于一点奇怪的癖好。作为一个作者,她免不了对剖析他人的内心有格外的兴趣,因此很容易原谅旁人的缺点。在白殇殇滔滔不绝的时候,柳菲菲早已对她的虚荣、骄傲、自卑、焦虑有了充分的了解,对她产生了近乎于悲天悯人的同情——这个女人,她内心是多么不安与脆弱!当你完全了解一个人的时候,你总是不容易责备她的。
日久生情,友情也是如此。
这对塑料姐妹花的性情如此相反,然而一个出于寂寞,一个出于怪癖,竟相伴走过了十年的青春。如今,白殇殇需要柳菲菲胜过世界上任何人,自私的她也不吝于关心对方,真心实意地为闺蜜担心或高兴;而不论白殇殇有时候表现得有多婊里婊气,柳菲菲都不会嫉妒她或者瞧不起她,只会担心她怎么还没嫁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