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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是那样,他会哭死的。
程朗心中五味杂陈,面上也阴晴不定,声音冷涩:“你喜欢他?”
陆安森知道他指的谁,摇头道:“程朗,我不喜欢男人。”
这个“不”字一出口,程朗瞬间笑靥如花。管他后面是什么,那都不是重点,他不喜欢顾彦川就好。
程朗伸手拍拍男人肩膀,自言自语着:“我想也是,你那么喜欢弹钢琴,而顾彦川却携恩图报,拿走了你最珍贵的东西,简直是伪君子、真小人。他一定伤透了你的心,对不对?所以,你不喜欢他。这样很好,我会更爱你这颗干净的心。”
陆安森:“……”
他真的看不懂程朗,面前漂亮聪慧的人,怎么说话做事不停犯蠢?
不,不是犯蠢,是装聋作哑、装疯卖傻,是存心想气死他。
陆安森被他气黑了脸,指着他低喝:“程朗,你赢了,你这张嘴搁古代就是一生物武器,一说话,死人都能气活了。”
程朗眨眨漂亮的眸子,笑着说:“哈,承蒙夸奖,受之有愧。”
陆安森扶额,情绪近乎崩溃地叹息:“程朗啊程朗,人世间有那么多可以舍弃的东西,为什么你……偏偏不要脸!”
程朗:“……”
这是人身攻击啊!
好犀利!
可他怎么反驳呢?
气氛尴尬了三秒钟,敲门声响起。
“砰砰——”
两人闻声望向门口,关着的房门外传来年迈男人的声音:“少爷,夫人在楼下唤您。”
“知道了。”陆安森应了一声,起身往外走。
程朗也站起身,走的比他还快,临经过他身边的时候,还故意握住他的手,挠了下他的掌心。
真是一刻都不安分!
陆安森的脸又黑了。不过,他也没说什么,走出书房。
书房外,站着的是陆家管家孙雷。他是个六十岁的老人了,一直兢兢业业为陆家服务。当看到少爷出来,微微躬身,礼节备至:“少爷。”
陆安森“嗯”了一声,走过去,倾过身,与他耳语几句。
孙雷听了,一边点头,一边看向正往楼下走的程朗,眼里闪出困惑的神色。
少爷对外人,可从没有这么温柔体贴过。
陆安森没有解答孙雷的困惑,下楼招待宾客了。
其实,说是宾客,大多都是陆夫人年轻时结交的生意伙伴。孙瑛虽然现在很小女人,爱撒娇、爱攀比,行事作风有些幼稚,但她之前,确实是个雷厉风行的女强人。
陆家多半产业,都是她打下来的。而打天下也不易,她与丈夫陆致明同是工作狂,当丈夫操劳病死,她才后悔晚矣。于是,辞去职务,回归生活,也经常教育儿子不可太过忙碌。但儿子显然比她还拼命,所以,她便经常缠着儿子,这些天跟程岚攀比,多半也是想让他多放松放松。
可怜天下父母心,很多事,都不是表面看到的那样。
孙瑛看到儿子下了楼,纤眉皱起。这大忙的日子,儿子钻书房干什么?而且,如果没看错的话,刚刚程朗也是从书房里出来的。两人在书房呆了很久?谈什么需要谈这么久?
孙瑛满心疑惑,但也没多想,而是走过去,挽住他的手,给他介绍宾客。
陆安森不会说客套话,也不喜欢这种互捧和恭维,全程面瘫着一张脸。那些宾客久经商场,早习惯了他不苟言笑的样子,笑着敷衍两句,也都没往心里去。
孙瑛却是不开心,板着脸低声说:“阿森,你就不能笑笑?你看人家程朗——”她说着,指着不远处与一名大腹便便的男人说笑的程朗。
程朗笑容灿烂,眼眸染笑,那张红润的嘴唇开开合合,也不知在说什么,但逗的那人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
果然是个惯会伪装、油腔滑调的男人!
他莫名地不爽起来。
事实上,他错怪了程朗。
与程朗对话的男人叫马成功,有点人如其名的意思,真的马到成功了,是新近出名的土豪。他两年前一贫如洗,买张彩票中了两百万,就去非洲开矿产。也该他走运,听说挖到了黄金,瞬间暴富的流油。
当一个人有钱了,接着就会想要名声。附庸风雅这词,简直就是为他量身打造。
马成功不想只当个土豪,近几个月来最喜欢结交些艺术圈的人。而红火一时的程朗,理所应当地成为他结交的对象。
瞧,多么年轻俊朗的男人啊!长得就跟朵花儿似的!
马成功绞尽脑汁也只能想出人比花娇这个词语了,老天啊,倘若我能得到这娇花儿一丝的喜欢,我都愿意倾尽我所有的财富。
没错,马成功看上程朗了。所以,极尽恭维之能事,还能在爱意的刺激下,罗里吧嗦出一万句对程朗钢琴技术的赞美:“程大师,您刚刚弹奏的钢琴曲真是太美了。听听那清新悠扬的旋律,我仿佛嗅到了玫瑰花的芳香。啊,听着这天籁之音,仿佛尘世间的喧嚣、烦扰,也远去了、消散了。太美了!请问,您怎么能弹奏出这么美的曲子呢?您是贝多芬大师的转世吗?还是莫扎特大师的后代血脉?我深深为您的钢琴曲倾倒了……”
程朗:“……”
他发誓,这是他所听到的最浮夸的追捧。如果是以前,他或许还能听听当乐子,现在,只觉马成功在故意寒碜他。这些话若是被陆安森听到了,绝逼是天大的笑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