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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夕阳太明亮了吧?温摩觉得他们两人眼睛里好像都有光。
杨大叔的价钱谈成了,客人赶着马车离开,小铃儿递给达禾一块帕子,让达禾擦脸,然后扶着杨大叔进屋了。
杨大叔一面往里走,一面向达禾道:“收拾了东西就快进来,叫小铃儿剖西瓜吃,这天太热了……”
达禾口里答应着,把帕子往怀里一塞,胡乱拿衣襟擦了擦脸上的汗,蹲在地上收拾工具。
温摩牵着马慢吞吞走过去。
达禾只见视野里多了一双乌黑的马蹄,以及一截雪白干净的裙摆,原以为是有客人上门,一抬头才发现是温摩,少年的眸子登时闪闪发亮,大叫一声:“阿姐!”
他习惯性就要冲上去抱住温摩,但想到自己一身的汗,最后关头止住了。
温摩讶异地看他一眼,从前的达禾别说浑身是汗,哪怕浑身是泥也是照样要给她一个熊抱的。
她过去将他一揽,拍了拍他的肩背,捏了捏他的手臂:“唔,臭小子好像又长高了。”
“小铃儿做得菜好吃嘛,比我阿娘做的好吃多了。”达禾笑得露出一口白牙。
温摩回忆了一下三姨的手艺,舌根瞬间就沁出一股苦味——把任何菜式都烧得发苦,乃是三姨的独门绝活。
“哦,所以你就把人家手帕藏起来?”
达禾瞬间红了脸,好在他本就晒出了一层古铜色,红脸也不是很明显,但吃亏在经验不足,说起话来结巴得太厉害:“我我我不是,我我我没有,我我就就就是觉得那帕子太干净了,不想弄脏……”
温摩凑近他,低声道:“小铃儿的帕子很香吧?”
这下,肤色都遮不住那点红,达禾从头红到了脚,迅速朝屋里看了看,小声道:“阿姐你可千万别告诉她!”
温摩在他头上敲了一记爆栗子:“小小年纪不学好,别忘了你还没行成年礼,不能去别人窗子底下唱歌!”
“我知道我知道!”达禾捂着脑袋,“小铃儿也还小呢,我不着急。”
“达禾哥哥——”小铃儿的声音从里头传出来,娇娇软软的,“瓜切好了——”人跟着走出来。
那晚黑灯瞎火,温摩只瞧见那黑衣人扛着小铃儿走,此时才发现小铃儿肤白胜雪,生了一双秋水般的眸子,虽然年纪尚小,但已经是娉娉婷婷,秀色夺人,难怪徐广那个混蛋会见色起意。
此时见温摩盯着她瞧,小姑娘有点不好意思,一扭身就想走,达禾一把拉住她:“别怕,这是我阿姐。”
温摩杀徐广救小铃儿的事情是机密,杨大叔和小铃儿都不知道,但后来温摩在西山的时候派大刘给杨大叔送过银子治伤,虽说用的是“阿弟在府上叨扰多日,些许心意不足挂齿”的名义,但这笔银子宛如雪中送炭,杨家父女极承她的情。
所以小铃儿的眼睛立即就亮了起来,“你就是阿摩姐姐!”
温摩在杨家受到了盛情款待,先是吃了井水里浸得冰冰凉的西瓜,然后小铃儿下厨做了好几个拿手菜,杨大叔则翻出珍藏多年的好酒,和温摩喝了个不醉不归。
父女俩同达禾一起生活了这么久,对仡族的习俗也了解了不少,温摩在西山赴过那么多场山珍海味的筵席,却没有一场比得上这张小小餐桌上吃得舒服痛快。
特别是杨大叔酒量居然不弱,和她喝了半天,兴致越喝越高,带了几分酒意之后,原本有些拘谨的杨大叔开始跟温摩在酒桌上称兄道弟。
“小老弟,你这兄弟不错,是个好娃娃!我没有儿子,只要你点头,等过两年他跟铃儿大一些,我就把他们俩的事情办了,从此他就是我的儿子,我这家店也是他的,小铃儿也是他的……”
“大叔,我们仡族的规矩,这种事情是要看达禾自己的意思。”
温摩知道自己这话基本等于白说,因为达禾已经笑得一脸恍惚,仿佛已经看到了他和小铃儿成亲的那一天。
小铃儿早就羞得满面通红,借口泡茶,捂着脸跑了。
她这一跑,达禾倒清醒了过来,认认真真向杨大叔道:“大叔,等我长大,我想娶小铃儿,但脚马店我不行,我要到姜家去。”
温摩险险被一口酒呛道:“你到姜家去干什么?”
“保护你。”达禾握拳道,“我从南疆一路追到京城,就是为了保护阿姐你。”
温摩怔住了。
眼前的少年已经有了成人的骨骼,再长两年,便是一个高大精壮的汉子,但在她的眼里,他永远是那个追在她身后唤“阿姐”的小孩,他一路追到京城,她一直以为是他舍不得她。
原来不是。
他听说她要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所以千里迢迢跟过来,风餐露宿,受尽辛苦,千方百计混进姜家当马夫,她怎么赶都赶不走,最后甚至付了性命也在所不惜。
一时间,心中有点酸热。
“臭小子……”她心中微微鼓荡,提起酒壶给他倒了一杯酒,“阿姐知道你的心意了,但姜家你去不得,我有更好的地方让你去。”
“去哪里?”
“羽林卫。”
“诶?”达禾意外,然后,眼睛猛地亮了起来,“就是那天晚上那几个羽林卫大哥哥待的地方吗?!”
看样子那一晚陈山海留给他的印象十分深刻啊。
温摩点头:“想不想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