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页
带着疑问,众人走进公厨,发现甄榛面前的小摊上吊了两块涂了不一样颜色的木牌,前面放着的竹筒里盛着和木牌颜色一样的竹签。
甄榛看着众人不解的样子,慢慢解释道:“诸位大人点了哪个牌子上的菜,就拿走相应颜色的竹签,我按着签上菜,最后结账时诸位也只拿着签来,省的手忙脚乱,误了各位上工的时间。”
那汪书吏先开口,“小娘子先别说这些无关紧要的事了,我可看着那卤煮牌子后面是些杂碎,这东西连卖苦力的脚夫都不愿吃,你就用这个来糊弄我们?”
“大人稍安勿躁,请听我慢慢道来。这杂碎原来虽上不得台面,那是因为烹饪手法错了。内脏本身就比精肉味重,又兼带些秽物。那些因贫困买回去的人,每日里出卖苦力,哪有心思仔细清洗,做菜的香料又较为贵重,更是不舍的放。这一不干净二无味道,当然难以下咽。”甄榛并不慌乱,将道理细细掰开讲给大家听。
接着又说:“我这里的杂碎,每一件都是仔细清洗过两遍以上的,再用葱姜和清酒焯水去腥,最后才能放配好的香料炖煮,慢炖了两个多时辰才能完全入味,至于什么腥臊气息那是一概没有的,不信您来试试?”
那汪书吏眼中闪过一丝惊讶,“那来一碗卤煮并半斤卤肉,让我来尝尝到底是什么滋味。”
甄榛站在锅灶旁,捞起一块卤肉,称了斤后手起刀落,将肉片成了薄厚均匀的肉片,夹在盘子中摆好;又拿了瓷碗,用勺子盛了卤煮,在案板上切成小块,盛到碗中浇了蒜泥辣油并韭菜花。将这两样东西放到桌子上,示意阿潼拿了一份胡饼,说:“光吃这些怕是有些盐味过重,配上胡饼才是刚好,今日是第一次出摊,便每人都送一份胡饼,若是满意明日再来。”
略过卤肉不提,先看卤煮。盛在陶瓷碗里的杂碎脱离了平日里的不堪模样,被汤汁浸润的光滑鲜亮,棕红色的卤汤让人食欲大开。用汤匙舀了送到嘴里,猪肺熟烂,猪肚脆生,兼带着里面用来做配菜的芦菔都滋味浓厚,又有辣油和蒜泥的鲜辣,口感极为丰富。吃完后将胡饼扯成小块泡到碗里,汤汁油而不腻,辅以面饼的朴素麦香,简直让人停不下来。
这边几位大人还没吃完,那边被香味引得坐立不安的其他官吏也纷纷前来凑热闹。有些本还有些犹豫,结果看了汪大人一行吃的头也不抬,便赶紧排队取签,生怕轮不到自己。
“不愧是小娘子,这手艺,怕是煮了板凳都是香的。”
“得了吧,是谁说小娘子马失前蹄,怕是要砸了招牌的?现下倒是改口了。”
“你还说我,适才我要来吃,不是你拉着我说还是翻墙出去吧。哼,让少卿知道了,仔细你的皮。”
一时间点菜声、争论声、夸赞声合在一起,人间烟火不过如此。
切完了最后一块肉,甄榛用围裙擦了擦手,点了点盈利,发觉今日这一个时辰,竟然抵得上她三日的工钱。阿潼在一边看的分明,小声凑过来,“如此下去,过不了多长时间,娘子便可以去赁个铺子了!”
第11章 长安春·肉夹馍
“小娘子,适才陆郎君来找你,见你不在,让我告知你今日是阿多和绒绒考试的日子。镇魔司那边说了,若是在长安有住处,等考完可自行归家,等到三日后再回学堂领成绩。”甄榛才刚收了油纸伞,就听到阿潼的声音。
暮春时节多雨,成日里听那雨打落叶的声音,平白让人多了几分消颓。甄榛还是未开化的小松鼠时便不喜欢雨天,连绵不断的雨水不仅会打湿她极爱惜的大尾巴,还让她不能出去觅食。若不是那做炉子工匠的叫她去验工,才不情愿的撑了伞出门,没想到一回来就得了这个好消息。
甄榛用帕子将头发上的雨水拭去,接过阿潼递来的姜汤,“这两个小不点儿倒是会挑时间,我刚验了工,过会儿那匠人便能将炉子送来,这第一炉肉夹馍算是便宜他们了。”
算了算下学的时间,甄榛先进了厨房,准备把腊汁肉煨上,等接了绒绒和阿多回来再做白吉馍。
和红烧肉的做法有些类似,都是用料酒去腥、冰糖上色,只不过讲究都在炖肉的料包里。八角、桂皮并干良姜与肉蔻,小火煨上一个多时辰,将肉的腥气全部祛除,余下的全是肥腴鲜美。如果觉得只吃肉有些单调,就将煮好后又过油煎了的虎皮蛋也扔进锅中,剁碎了夹进馍里也能让人胃口大开。
眼看着时辰差不多要到了,甄榛唤了阿潼便匆忙出门。雨天着木屐,木制的鞋底轻扣石板路面,声音清脆悦耳,伴着年轻小娘子们的笑闹声慢慢消失在巷口。
还未到镇魔司大门,便看到一个扎着双髻的小童仿佛小炮弹一般冲向甄榛怀中,“阿姐阿姐,我这次考试定能通过,等领了成绩便能和阿姐在一起了!”
旁边传来一声嗤笑,“小人参,话别说的太满,小心三日之后哭鼻子。”
甄榛闻声看去,原来是只年轻红狐。这红狐约摸弱冠之年,身形颀长,又继承了狐狸一族的好相貌,一双桃花眼微微上挑,嘴角含笑,看似温和却平白的多了一分邪气,让人不由得想要远离。
甄榛打量他时,这年轻狐妖也在看向甄榛,只见他上前半步,将手中折扇一合,双手作揖,说:“在下青云山胡杨,今日见了小娘子才发觉世上竟有如此美人,真真是幸哉幸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