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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的一声,纯金搭扣合拢。
那金铃铛的脚镯上,竟然还有一把极小的金锁,配了一把精细的钥匙。
‘司云靖’站起了身,当面将那只小巧的金钥匙扔出了窗外。
窗外传来咚的一声细微水响。
“钥匙只配了一把,再也打不开了。今后都戴着吧。”
‘池萦之’按住了自己的脚踝,淡粉色的双唇翕动了几下,眼角浮起了薄薄雾气。
‘司云靖’坐回原处,若无其事地唤进了外间伺候的宫人,吩咐道,“池小世子今日乏了,扶世子起身,送回城东的陇西王府。”
叮铃~叮铃~
舞姬堂前献舞才会佩戴的脚踝金铃纷乱地响着,盖住了离去之人凌乱的脚步声响。
只留下池萦之一人,站在恢复了死寂的静室门口,重重迷雾再度涌出,周围一切逐渐虚化,淡入虚空……
她该醒了。
池萦之躺在驿站简陋的木床上,精疲力尽地翻了个身。
外间的小重听到响动,披衣起身,点亮了油灯过来查看动静。
池萦之捂住了被油灯刺痛的眼睛,喃喃说了句:
“狗。真的太狗了。”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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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咸鱼第十一式
第二天青阳驿站门口,三方人马汇合出发的时候,楼思危震惊地发现,他家池小叔对于铃铛声响的怪癖,更上了一层楼。
“叔啊。”
绵延细碎的金铃铛响动中,楼思危表情复杂地盯着池萦之雪白绫袜包裹下的脚踝:
“你喜欢戴着手钏听铃铛响也就算了,现在把舞姬跳舞的脚铃套在脚脖子上是怎么回事?”
池萦之早有准备,淡定地回答,“脚铃的铃铛更多,听起来响动更大。我好喜欢。”
楼思危: “……”
楼思危觉得身为大侄子,有必要提醒一句:“叔,你这样去京城很危险。本来长得已经很危险了,那个,男生女相,容易被人误会;戴个脚铃叮叮当当的走路,更容易遭人惦记。京城里的坏人可多得很。”
池萦之的心里在吐血,表面上依然一片云淡风轻,“怕什么,我身为镇守边关重镇的陇西王世子,喜欢戴个脚铃铛又怎么了。谁敢打歪心思,先问问陇西郡的十万府兵答不答应。”
楼思危想想也对,便不再劝了。
倒是沈梅廷的态度出人意料。
同为不走寻常路的人,沈梅廷对别人的怪癖表示大力的支持和理解,“喜欢戴脚铃铛怎么了,我还喜欢光脚穿高齿木屐呢,只恨在京城找不到志同道合之人。人各有所好罢了,管别人叽叽歪歪。”
池萦之虽然不是真的喜欢戴铃铛,只是万不得已情况下的提前准备措施,但意外有人支持,心里还是很感动的。
她想了想,主动说,“昨天给我的木屐还在,等下入京时,我把袜子除了,陪你光脚穿木屐进京城。”
沈梅廷终于找到了同道中人,感动得热泪盈眶,“好兄弟!”
他一咬牙道,“你的脚铃铛有没有多的?给我一个,我陪你戴起来。”
楼思危:“……”
他看看左边,又看看右边,犹豫了半晌,也一咬牙,豁出去了。
当天晌午时分,在京城正南的南薰门外守候的鸿胪寺众官员严阵以待,等到了联袂入京的陇西王世子和淮南王世子两个队伍。
鸿胪寺官员清了清喉咙,备好了腹稿,正要上前迎接,就听到一阵叮叮当当地清脆乱响,随即响起一片哒哒哒的响声。
众人诧异望去,只见锦袍华服的三名少年世家子分别从各自的马车下来,上身穿戴得规规矩矩,发冠衣袍纹丝不乱;脚下却脱了鞋袜,光着六只脚丫子,不约而同穿了半尺的高齿木屐,三人的右脚脖子上明晃晃挂着三只金脚铃,随着下车走近城门的脚步,木屐声和脚铃声交替不断,响声不绝。
鸿胪寺众官员木着脸,同时抬头看了看头顶的太阳。
青天白日,没在做梦……
这帮世家子弟最近他妈的又在流行什么古怪风气?
这边鸿胪寺查验沿路关卡勘合,清点随行人员辎重,那边城楼处守卫的官兵们眺望到官道尽头出现了一只押解囚车的队伍,城门下的气氛顿时一变,明显紧张起来。
把守南薰门的将领站在城楼上,大声呼喝城门关闭一半,囚车只能一辆一辆的通过城门。
第一辆囚车通过的时候,鸿胪寺那边还没有清点完毕,池萦之站在城门下,看着押解的官兵交接公文,验明正身。
打头第一个的重犯,自然是蜀王世子了。
池萦之和囚车里头发胡须蓬乱的蜀王世子对视了一眼,自觉地往旁边让路。
两边擦身而过的时候,蜀王世子突然笑了一声,嘶哑地道,“多谢池世子昨日的热汤热食,司某铭记在心。”
池萦之敷衍地点点头。有了沈梅廷昨天的警告,今天她打定主意不再对话了。
蜀王世子却不罢休。
他大喝道,“停车!司某要和池世子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