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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时,女孩朝程斌的小腿肚狠狠踹了一脚:“丑八怪滚蛋!”
惊得程斌回头看了她好几眼,怀疑自己是否听错了什么。
下楼时,发现天色已黑,程斌说:“今天就工作到这里,我们一起吃点什么。”
俞任杰摆了摆手:“你就好了,可以在外面吃,我妈一定要喊我回家吃饭。那么我们就在这里分道扬镳吧,然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程斌说:“我请客。”
俞任杰连忙改口:“吃什么?”
程斌利落道:“随你挑。”
整天被程斌恶言相向,不吃点贵的都不够精神损失费,俞任杰这么想着。倒不是爱贪小便宜,纯粹想让程斌的荷包出血,光想想就让他感到愉悦。
俞任杰带着程斌在市区里的大街上走着,将脖子转向了那间贴着硕大螃蟹刺身海报的日料店,但程斌说:“都是生冷海鲜,你能吃么?”
其实俞任杰是不介意吃刺身的,起码能花掉程斌好几百,就算生冷食品容易引发哮喘,他喘也喘得舒坦。但请客的人都婉拒了,他只好将视线落在了澳洲精品牛排店上,程斌有些吃惊看着他,问道:“你确定?”
俞任杰确定不去,俩大男人烛光晚餐确实不大合适。
去火锅店时发现已经排起了长队,俞任杰看着程斌每等待一秒就黑一层的脸,识相地知难而退,选择放弃。后来俞任杰妥协,说吃顿披萨吧,人均已经下了一百了,程斌却说:“太过油腻。”
最后两人在商业街边的小店坐下,老板递上两盘价值不过二十元的盖浇饭。俞任杰看着盖浇饭上的油光在心里爆粗口,去你妹的怕油腻,盖浇饭不油啊,你就抠吧你。
吃了一半的时候,程斌鼓着腮帮子说:“说好的请客,客气什么,应该请你吃牛排。”
俞任杰翻着白饭上的几片牛肉不置可否。
程斌又说:“我工资比你高,不用替我省钱。”
俞任杰终于忍无可忍,叫来服务员,指着盘子里的牛肉道:“肉太老了,下次给我煎五分熟的!”
程斌把服务员送走,责备道:“你这人,你说你!”却没有继续下去,而是说:“还记得我们学校门口的饭店么?”
“哪家?”
“卖红色牛肉盖浇饭的那家。”
“哦,那家。记得,肉是粉色的,当时出了快餐店用苏丹红的新闻,再没人敢吃了。”
“我觉得加的不是苏丹红,是嫩肉粉。”
“嫩肉粉能让肉变颜色么?”
“不知道。”程斌语塞,古怪地看了俞任杰一眼:“这家的味道有点像那家,你觉得呢?”
俞任杰耸了耸眉毛:“大概吧,时间过得太久,记不得了。”
“真是挺像的,”程斌沉默了会儿,说:“什么时候有空,正好手里没案子,要不要一起回学校看看?”
俞任杰对他的提议感到挺意外的,过往的回忆纷纷涌入脑海,连面前这戴着深色镜片的男人都因为回忆显得亲近了些。但他想起年少时的风光,越发不满现状,于是用力地摇了摇头:“不去,学校有什么好去的。”
令他欣慰的是,程斌流露出了明显的失望之色。俞任杰忽然明白到,或多或少,他是有些嫉妒对面的男人的。他与他的上司程斌,和冯晓文与卢冰一样,也认识许多年了,久到,从长牙的时候他们就在一起玩溜溜球了。
真是时间如梭,白马过隙,转眼都长那么大了。再一转眼,估计就老了。
第二天,鉴证科的报告出来了。从被害人皮包上找到三个人的指纹,其中一枚属于被害人,凶手的指纹很可能就在另外两枚之中。而在垃圾桶内找到的连裤袜,与被害人脖颈处浅色勒痕相符。连裤袜上除了死者的长发,还找到了一根较短的毛发,经鉴定,其DNA排序与精|液主人的一致。
警方怀疑,凶手企图使用死者的连裤袜勒死她,但使用过程中因连裤袜的弹性较大而放弃,改用尼龙绳。这根尼龙绳可能是事先准备好的,也可能是随意寻找的,从凶手的犯罪风格来看,后一种的可能性更大。
这天胖胃与西施前去太阳神公司探访与卢冰负责的官司相关的工作人员,俞任杰则带着郝晋阳去找卢冰的相亲男,董诚。
董诚口中所谓的大企业只是员工数不足五十人的小公司,所谓的大数据工作也只是管理公司的后台数据,当然,从数据量上看,或许也是挺大的。最可笑的是,连他的聊天头像都是处理过的,真人又黑又胖,脸颊的肉像挂不住似的荡下来,有些像沙皮狗。
当得知面前穿着便服的两人是刑警时,不仅是董诚惊讶不已,同事们也纷纷侧目。在小公司里,任何风吹草动都躲不过别人的耳目。
董诚打开了全公司唯一一间的会议室,有些忐忑地开口:“警察同志,不知道找我有什么事吗?我是良好公民,一定会好好配合的。”
当说出卢冰的死讯时,董诚眼中的惊讶不像是假的,但他又顺势演了下去,张大嘴巴,久久没有合上,反倒显得心虚与滑稽。
俞任杰问道:“你和卢冰是什么关系?”
或许是怕和死者沾上关系,董诚的眼里流露出了嫌恶:“没什么关系,就相过一次亲。”
“哦?”俞任杰也做出一个夸张的惊讶表情,嘴巴久久没有闭上:“你对她的印象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