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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是——
这张脸,和尚显青涩的花潜,有着五分的相似。
“你们二位好,初次见面,我是阿潜的哥哥花泗。”青年不愠不火地向二人打了个招呼,“抱歉这么晚还喊了你们过来,因为阿潜说他交了新朋友,当哥的总是想多关心一下弟弟的生活……如有打扰,希望你们不要介意。这顿饭吃完,我就让司机把你们再送回去,不要担心。”
林溯雨因为之前便知道花潜的身份,此时表情还能勉强保持平日的淡定——虽然,他的内心是否也像表面上这般平静,除了他自己以外无人知晓。
而对此一无所知的白虹煜此时的反应便有些失态了。
“阿花……是‘那个花泗’的弟弟?也就是说……”白虹煜呆若木鸡道,“阿花是正统的花家小少爷?”
一想到平时那个跟他抢个布丁都要打成一团、踩着十块钱的批发拖鞋兴高采烈地在大马路上跟在鸡妈妈后头亦步亦趋散步的花潜,白虹煜根本没办法把脑子里那个脱线又二缺的形象跟“花氏集团的实际掌权者、全华夏最年轻有为的钻石王老五花泗的弟弟”对应起来。
这可是花泗!
在无数新闻报刊的版面有过大大小小全身照、半身照成就,坐拥华夏财富榜第三,哪怕是金融圈外的路人甲乙丙都对他的名字如雷贯耳的花泗啊!
花潜,竟然是他的弟弟?
花潜干笑了一声,脚步往后挪去,丝毫不见了之前大大咧咧、为了蹭饭无脑往前冲的模样:“哥……好、好久不见。”
白虹煜看他这胆怂如鼠的模样,虽然脑子还有些转不动,但长期怼好友的习惯此时占了上风,下意识低声把花潜之前的放话又重复了一遍:“瞧你这点出息,反正不是自己家出钱,点菜的时候往贵了点,往死里点……”
被白虹煜这么揶揄,花潜更想哭了。
这还真是自己家出钱——!
“咳……哥你怎么突然会来汴州找我?”
看花潜一副想找个机会赶紧脚底抹油溜走的样子,花泗冷声道:“你自己说吧,离家多长时间了?这么久都不回家看看我和涴涴,我看你是在外头乐不思蜀不想回家了吧?涴涴在家天天念你,你好意思电话都不给她打一个?要不是她吵着要来见你,我才懒得专门放下公务来汴州……”
“什么?涴涴来了?”本来还在溜之大吉边缘试探的花潜一听这话,毫不犹豫一转身拔腿就跑。谁知就在此时,阴影处突然扑出一团黑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到了花潜身上。
对方的速度之快,让一向反应迅速的林溯雨都没来得及回神。下一秒,花潜就被这团突然杀出的黑影撞倒,直直地往前一扑,摔倒在了柔软的地毯上,一声惨叫顿时从少年的肺里被硬生生挤了出来。
一手揽着有她半人高泰迪熊玩具、另一手死死抱着花潜腰的,是一个穿着公主裙、脸上还带婴儿肥的小萝莉。
她水灵灵的大眼睛中满是泪水,口齿不清奶声奶气道:“哥哥别走——!呜,哥哥——”
被压在下头的花潜痛苦地发出了撕心裂肺的悲号:“我就知道会是这样……涴涴,给我下去!哥快被你压断气了!”
第174章
“你菜不吃吗?”
看罗筱把蒸蛋盖在米饭上, 一勺一勺挖着吃, 眼见着米饭都快被他挖空了,碗前搁着的菜还半点没碰, 沈以榕忍不住开口提醒。
“……啊。”
被沈以榕这么一问, 罗筱才从恍惚中回过神来,带着歉意道:“不好意思,在想事情……你等我好久了吧?”
沈以榕早就吃完了,面前的碗碟干干净净。罗筱很少看到别人有像沈以榕一样这么仔细的吃饭习惯,老实说这都接近强迫症了——至少罗筱从来没见过别人会专门再拿一个馒头,就为了把盘底的汤汁也一起刮干净。
为此罗筱还专门问过沈以榕,后者明确告诉他, 他并不喜欢馒头蘸汁的吃法,完全是受不了盘子里还有东西剩着,哪怕是汤汁都觉得难受。
本来罗筱还内心震惊又佩服,虽然学校从小教育学生要勤俭朴素, 但罗筱还是挑食得厉害, 面对沈以榕这样一丝不苟践行的人,他总是忍不住心生惭愧。但在沈以榕说完以后,罗筱又觉得有点同情。
这样对食物接近病态的珍视已经对沈以榕形成了困扰, 但他也没有办法。
一直以来他都是这样生活的, 就像是老人家明知道剩饭剩菜放三四天再热热吃不好也舍不得倒掉一样,尽管心里清楚汤汁残存的盐分高, 但还是继续维持着这样的用餐习惯。
“也没等多久, 就是看你吃得有点心不在焉……”沈以榕想了想, 大概猜到是什么事,“你还在想林溯雨的那个广告吗?”
看罗筱点头了,沈以榕想了想,态度谨慎道:“他倒也不一定是有了金主……”
罗筱被弄得有些哭笑不得。
沈以榕其实早就不怎么上网了,居然连他都知道“金主”——得,感情“林溯雨的金主”都成大家共同的八卦话题了。
想起来今天遇上岑星光的时候,这位八卦风口的弄潮儿还拐弯抹角地向他打听这个消息,罗筱自己还啥也不知道呢,被问起来的时候一脸茫然,惹得岑星光又忍不住对他道歉说“不好意思,又让你知道不应该知道的事了”。